來源/法治寶雞,編輯/劉雪
“守護三秦”
隱患大曝光
第53批
寶雞市“守護三秦”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行動正在持續開展,為警示社會單位重視消防安全管理,呼吁全民關注消防安全,及時發現整改或舉報身邊的消防安全隱患,共同維護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現對以下隱患單位予以曝光。
向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說不!
(第38期)
為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時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近日,寶雞市消防救援支隊全域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對全市進行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
現對部分企業、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行為予以曝光,各有關單位和個人要引以為戒,做好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整改工作。
本期曝光
岐山縣
蔡家坡鳳儀國際小區
扶風縣
安泰民苑小區
眉縣
世紀新村小區
鳳縣
福興花園小區
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初衷
以上單位存在電動自行車
違規停放、飛線充電等行為
希望相關單位、場所以及居民朋友
能夠高度重視、及時整改
自覺遵守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相關規定
共建共享平安和諧美好家園
《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三十七條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第四十二條高層住宅小區還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消防安全宣傳欄,在高層住宅建筑單元入口處提示安全用火、用電、用氣,以及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等消防安全常識。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七)在高層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
《寶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第八項規定,停放車輛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由公安機關、住建部門、消防救援機構依照各自法定職責予以處罰。
第五十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七項規定,私拉電線(纜)為電動車輛充電或者電動車輛進樓入戶充電的,由公安機關或者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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