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裝修是消費者安居的重要環節,但合同簽訂也會暗藏風險。近期,成都市出現個別裝修公司通過偽造示范合同封面、擅自刪改條款等方式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情況。
為幫助消費者規避風險,成都市消委會與成都市建筑裝飾協會(下稱“成都裝協”)聯合發布消費提示:簽訂家裝合同時,務必認準官方防偽標識,警惕合同陷阱。對于經營者使用自制合同卻打著成都市消委會、成都裝協名義進行“包裝認證”的行為,成都市消委會、成都裝協將依法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近日,成都市消委會就處理了這樣一起典型案例。消費者柯先生與成都某裝飾公司簽訂了家庭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后因發現合同材料明細與約定不符,柯先生到成都市消委會進行投訴。在投訴處理過程中,成都市消委會發現柯先生與被投訴公司簽訂的合同封面印有“成都市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 成都市建筑裝飾協會編制”字樣,但該公司對成都市消委會及成都裝協共同編制的示范合同文本進行了大量刪改,合同內容存在許多不利于消費者的條款。成都市消委會聯合成都裝協對該公司進行了約談,嚴正指出該公司的違法行為,并要求立即整改。目前該投訴已經調解結案,涉案公司已將整改致歉函送至成都市消委會及成都裝協。
針對個別擅自修改示范合同內容、偽造合同封面騙取消費者信任的不良商家,成都市消委會、成都裝協在此鄭重警告:擅自修改示范合同內容卻仍使用示范合同封面誤導欺騙消費者的行為,不僅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在一定程度上對成都市消委會、成都裝協的名譽以及公信力也造成了損害,對于經營者使用自制合同卻打著成都市消委會、成都裝協名義進行“包裝認證”的行為,成都市消委會、成都裝協將依法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防止更多消費者被誤導,成都市消委會、成都裝協鄭重提醒廣大消費者:警惕假冒示范合同,認準防偽標識。消費者可通過“住宅裝飾信息服務平臺”微信小程序查詢示范合同文本,同時注意查看防偽標識。
全媒體記者 王鈺
來源 | 消費質量報
編輯 | 李星彤
校對 | 聶行
責編 | 張可、羅安舒
審核 | 李曉龍
終審 | 陳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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