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籍宋章根先生作為一位在廣西多地興辦企業、擁有數十項能源技術專利的企業家困惑不已,他所經營的企業正面臨著生死存亡的考驗。宋章根先生投資的廣西柳州柳能熱力有限公司(下稱柳能公司)按照貴港市政府的招標要求,耗費數年心血,投入上億元資金,建成了集中供熱循環經濟項目。項目建成并獨立投運后,廣西貴港市高新區管委會(下稱“管委會”)卻設置重重障礙、惡意提起仲裁、意圖收回項目經營權。
政府承諾成空文項目建成即違約
2020年“柳能公司”受貴港市人民政府招商邀請參與了高新園區集中供熱項目競標并中標,同年6月與管委會簽訂了《貴港市高新園區集中供熱循環經濟建設運行項目投資協議書》,并組建了項目公司廣西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宏鑫公司),招標公告及投資協議中明確約定中標單位是該區域內唯一供熱單位,中標公司負責園區的供熱管網建設和運營,園區管委會則需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包括按工業用地價格提供熱源點建設用地,并無償提供運營管網等配套用地,負責協調辦理各類項目建設許可批復文件等一站式服務。事實上,貴港高新園區管委會并未按協議完全履行上述義務,致使熱源用地至今尚未解決。在宏鑫公司完成建設并營運后,竟然還想方設法想收回項目經營權,并捏造證據、預設性的進行惡意仲裁。
濫用職權新設企業另辟蹊徑與民爭利
用宋先生的話講:修高速公路時政府沒錢,等路修好了卻要來干涉企業的經營權。為了利益,管委會公然違背投資協議,在2022年1月12日、2022年7月5日、2024年2月19日相繼成立了“廣西貴港新創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廣西貴港創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廣西貴港創暉熱力能源有限公司”三家控股公司,并在其建設項目中添加供熱管道建設項目,利用職權編造文件,公然介入供熱項目的經營,并利用政府影響力強行向受供企業收取費用。
管委會這種“另起爐灶”的做法無疑是在以行政權力干預市場。宏鑫公司在履約過程中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粗略統計已達上億元。而管委會卻以強權手段試圖掠奪企業的合法權益。這一系列操作不僅違背了當初的招商原則,而且嚴重影響政府的公信力,打擊了民營企業的投資信心。
仲裁委的偏袒成了地方保護主義的縮影
在本次糾紛中,貴港市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的表現尤為引人質疑,政府招標公告中明確假如發生糾紛,由貴港市法院裁決,但政府方卻違反“招投標法”在投資協議中強行改成“仲裁”。
針對管委會惡意提起的仲裁,柳能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提起反仲裁,仲裁委以柳能公司提起反仲裁的時間超過法定期限予以駁回。事實上,管委會多次變更仲裁請求,最終在2024年7月12日才確認仲裁請求,并書面提出了變更申請書,柳能公司的反仲裁是在仲裁請求確認后的15天之內提出的,仲裁委認定柳能公司提出反仲裁已超期,明顯也是不符合事實。
因仲裁委的駁回,柳能公司只能在2024年7月30日另案提出仲裁請求,事實和理由與此前反仲裁基本一致,但仲裁委又以被申請人管委會不是適格主體為由,不予受理“柳能公司”的仲裁申請,導致柳能公司的請求至今沒能立案解決。
貴港仲裁委這種不公正的做法嚴重損害了仲裁機制的公信力,也暴露了仲裁機構在政府與企業糾紛處理中的雙重標準。柳能公司不僅沒有獲得應有的法律保護,還面臨著政府與仲裁委聯手制造障礙的境地。更為可惡的是,仲裁員吳華靈在仲裁過程中隱瞞其貴港市司法局局長身份,違反了仲裁法第三十四條:與本案有利害關系必須回避的規定,屬于執法犯法。
案件背后暴露出地方保護與司法不公
這起案件的真實背景是:現任貴港市政府主要領導為了獨攬公共資源(水、電、汽、污等)(有2023年11月28日視頻會議錄音為證),公然推翻上屆政府公開招投標的成果(公開招標過程中貴港市以及整個廣西沒有一家企業參與投標),授意并操縱司法,假借法律的名義打擊民企,妄圖剝奪宏鑫公司的資產及經營權。事實上也不出意外,在仲裁委及港南區法院一審中,宏鑫公司均敗北。宏鑫公司已在貴港投資一億多元,非但沒產生收益,而且還被判一千萬違約金。園區管委會罔顧廣大用汽企業的生產經營,凍結企業賬戶,給宏鑫公司經營造成重重困難,危及公用工程的生產與安全。
這起案件不僅僅是一起普通的投資糾紛,更是典型的地方保護主義與司法不公的顯現。地方政府一邊吸引投資,一邊通過各種手段打壓外來企業,最終要讓這些企業的投資打了水漂。在當前全國大力倡導優化營商環境的背景下,貴港市政府的做法無疑與中央背道而馳。
仲裁機制的設立初衷本是為了快速解決經濟糾紛,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然而,貴港仲裁委員會在此案中的表現卻反其道而行,置企業合法訴求于不顧偏袒地方政府,缺失法治精神使得本應公正的法律程序淪為某單位甚至某個人的工具。
5月20日,我國首部保護民營經濟的法律《民營企業促進法》將正式實施,其中的第五十八條規定: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經營自主權等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發生在廣西貴港市的此起案件不僅嚴重損害了企業利益,更是抹黑了當地的營商環境。呼吁相關部門立即啟動法律救濟程序,糾正貴港高新區管委會和仲裁委的不當行為,確保法律的公平公正。與此同時也懇請中央及廣西自治區領導對本案進行嚴格督查,確保貴港市的營商環境得以優化改善,還民營企業一個優良和諧的投資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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