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一般來說,集體是會抹殺個性的。
在這種環境里,規矩永遠排在前面,自主往后靠。表面看是為了統一管理,實際是一種默認的控制手段。
當一個人被要求“像樣一點”“正經一點”,往往不是出于尊重專業,而是方便監督,方便規訓。
他們的真實邏輯是:你越不像“正常人”,就越像個麻煩制造者。哪怕你業務能力沒問題,表達方式一旦越出框,就容易被貼標簽。
這種標簽不是為了溝通,而是為了邊緣化你,提醒你別太出頭,別打破團隊的“和諧”。
久而久之,大家學會了自我審查,不說不合時宜的話,不做多余的動作。
一旦有個人色彩的表達,哪怕只是一個頭像,也可能被理解為“不合規范”。
而這種“規范”,是集體慣性制造出來的潛規則。
最近就有這么一則新聞,據上游新聞5月報道:
北京師范大學文學院官網“古代文學研究所”的教師介紹頁面最近火出圈了。
在這個頁面里,有兩位老師沒用標準證件照當頭像,而是別具一格地分別用了一個深藍色的機甲模型和一個黃色的毛絨玩偶。
網友當然沒閑著,社交平臺上調侃聲四起:
“誰在教我‘古代文學’?是高達還是表情包?”
“第一次看我也愣了一下,但后來覺得這種方式挺可愛的。古代文學也可以幽默點嘛。”
北師大文學院也回應了,說圖片是真的,是老師自己上傳的。學院對頭像沒硬性規定,只要不違反公序良俗,就隨老師發揮。
人話翻譯一下就是:我們不管,只要不露點、不犯法,想放啥放啥。我們尊重老師的個性表達。
而我看到這句話的時候,心里冒出一句話:太難得了!
北師大中文系老師用機甲和玩偶當頭像這事,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
說它大,是因為它意外地在一個傳統學術場景里,撕開了一道小口子,透進了一縷不那么“規矩”的陽光;說它小,是因為這不過就是兩個老師自己選了個頭像而已,沒犯法,沒誤事,連“驚世駭俗”都談不上。
可就是這樣一個“微不足道”的小動作,讓胖胖終于看到了些許進步。
誰說古代文學,是不是就必須“配套”上古板、拘謹、面無表情的“標配形象”?
誰說老師就一定要穿著西裝,面向前方,腦袋擺正,才配叫“有學術范”?
要我說,這恰恰是我們很多傳統教育場景里的老毛病——把“學術權威”和“生活氣息”人為對立起來,好像一個人一旦從事了學術,就不能“可愛”、不能“有趣”、不能“自由表達”。
但人不是工具。
這也不代表他不嚴謹,只代表他知道,生活不只眼前的文獻,還有機甲、貓咪和可樂。
其實,我們從小被灌輸一個觀念:
整齊劃一就是專業,千人一面才是“正式”,老師就得“看起來像個老師”。久而久之,“像”成了比“是”還重要的事。
這才是荒唐的根源。
但問題是,頭像長啥樣和教學有一毛錢關系嗎?
一位老師認真講課、踏實研究、帶學生帶得好,才是他的專業性體現。而不是他照片有沒有打光打得均勻。
所以胖胖一直是反感那種把“形式感”凌駕于“實質內容”的老舊標準。
它讓我們在追求“一致”“專業”的幌子下,壓抑了個體的真實存在感。
當然,胖胖也看到很多人批評這事:
說什么“老師得有點樣子”諸如此類的話。
這背后是一種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維——權威不是靠知識樹立,而是靠姿態塑造。老師必須“看起來像老師”,醫生必須“穿白大褂才可信”,好像一個人如果稍微放松一下外在形象,他就失去了“專業性”。
但現實是,我們早就進入了一個信息爆炸、身份多元的社會,老師不是過去“黑板+教鞭”的化身了。他們既是研究者,也是普通人,是父母,是孩子,是動漫愛好者,是寵物鏟屎官。他們不僅可以教《史記》,也可以玩《高達》。
學術圈,不是一個“去人格化”的牢籠。
健康的學術環境,是應該歡迎不同氣質的老師共存,而不是期待他們全部“拷貝粘貼”成一個“標準臉”。
所以很多在評論區里心里不舒服的,大概率是那些內心依賴權威符號過日子的成年人,他們在現實社會里早就失去了辨別“實質”的能力,只能靠“形式感”來獲取安全感。
一旦有人“越界”了,比如用卡通頭像做老師介紹——他們就會立刻感到不適。這表面說“為了規范”,其實怕的是“別人過得比自己自由”。
值得一提的是,這次事件中,北京師范大學文學院辦公室的回應格外“清醒”。
他們明確表示:
“這是老師們自己的選擇,也是他們個人風格的體現,學院尊重教師的自主權,并支持教師在不影響教學和科研的前提下表達個性。”
這話,才是整件事里最“有分寸”的發言。
它不偏不倚,沒有強行立場,也沒有說場面話,就是一句實話:
你有專業性,也有人格;你不是模板化的產物,而是活生生的人。
這次北師大文學院選擇尊重和包容,我覺得就是一種進步。
很多時候,在一個越來越審慎、越來越“規訓化”的環境里,個體表達的空間其實是日益收緊的。
我們見過太多“怕事文化”:頭像不能亂用、話不能亂說、人不能亂笑。
可笑的是,我們教育孩子要有“創造力”“表達力”“批判性思維”,可當一個老師上傳了個“非主流頭像”,我們就開始抓狂:“像什么話!”“這成何體統!”
那,要的“創造力”,是不是必須得穿著西裝打著領帶表現?
要的“批判精神”,是不是只能出現在答辯論文里,不能體現在生活的小細節里?
如果連這么點個性空間都不能容忍,那才是真的“無趣至死”。
說到底,胖胖不是在討論頭像,而是在討論:
一個人在某些集體中,能有多少表達自己的空間?
如果我們連高校教師在官網上掛個毛絨玩偶頭像都要“眾審公決”,那到底還能剩多少“邊界感”?
何為邊界感?
你可以不喜歡,但你得允許存在;
你可以不認同,但你得尊重選擇;
你可以提出建議,但不能剝奪自由。
這不是寬容,這是底線。
那胖胖不是要把這個行為“神圣化”,而是要從中看到一種風向的轉變:
那就是,個體終于可以在公共場域里,擁有一丁點“不標準”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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