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現制現售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工作,3月至5月,凈月高新區衛生健康局聯合凈月高新區檢察院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從監督檢查、飲水衛生安全宣傳、企業座談培訓幾方面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全方位筑牢現制現售飲用水安全防線。
此次行動確認凈月高新區在用現制現售飲用水設備106臺,覆蓋76個小區,涉及運營商14家。對現制現售飲用水設備安裝選址環境、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水質檢測報告、供管水人員有效健康合格證明、設備清洗消毒記錄、定期更換濾芯記錄及信息公示情況等檢查中發現,個別運營單位存在對《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掌握不到位,衛生信息公示不規范等問題,執法人員現場開展普法宣傳,指導整改,并跟蹤落實到位。
4月9日,以生活飲用水宣傳周為契機,凈月高新區疾控中心(衛生監督所)聯合凈月高新區檢察院在保利和光塵樾小區及附近區域開展生活飲用水宣傳活動,現場為居民講解現制現售飲用水衛生知識,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提醒居民購買現制現售飲用水注意事項,累計為居民發放現制現售水宣傳資料1000余份。
5月14日,針對經營企業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凈月高新區專門召開現制現售飲用水衛生管理工作座談會。會上,凈月高新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曹玉輝表示,現制現售水飲水安全問題是社會普遍關注、關乎居民健康的民生問題,各運營企業要高度重視,并切實落實好各項衛生措施,保證居民飲水安全。區衛生健康局副局長胡明強調,各經營單位作為責任主體,要切實加強自身管理,落實飲水安全主體責任,衛生監督部門對于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拒不改正的企業,將會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嚴肅查處。隨后,區疾控中心(衛生監督所)衛生監督員針對相關法律法規和衛生知識、日常供水過程中衛生管理、維護等重點環節和公示報備要求進行了培訓。
本次專項治理行動是凈月高新區民生領域“府院聯動”模式的成功實踐,有效規范了現制現售飲用水經營行為,提高了經營單位法律意識與責任意識。下一步,凈月高新區將繼續通過“專項檢查+隨機抽查”的模式,持續開展現制現售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筑牢飲用水衛生安全防線,守好群眾“最后一公里”的飲水安全。
來源:凈月高新區衛生健康局
初審:孟凡巖
復審:張 健
終審:孟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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