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普通的小縣城,局長怎么說也大不過縣長,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也就說,局長向縣政府打個報告,只要縣長沒有意見,事情很快就能落實。或者說,縣長想辦的事,直接交給局長出面,局長也會立刻照辦。
就這點小事,在廣西百色市隆林縣卻鬧出了天大的動靜。當事人通過行政復議,法院訴訟,都沒有取得應有的效果。
岑海云是廣西百色海云汽車服務有限公司隆林分公司的總經理。2020年的隆林縣,載客三輪車和“摩的”泛濫,政府有關部門多次打擊,均收效甚微。
這期間,政府也引進了3家正規出租車公司,但他們使用的都是燃油車,運營成本較高,很快就難以經營下去。
岑海云發現了這個商機,于當年的5月22日成立出租公司。為了迅速占領市場,公司投入50臺新能源出租車,拿出60多萬元開展11天公益免費乘車活動。
另外,隆林縣有關部門也加大了對載客三輪車,摩的治理力度。通過雙管齊下,海云公司的出租車獲得大伙的認可,滿大街的載客三輪和摩的得以銷聲匿跡了。
根據市場需求,當年的12月22日,海云公司向隆林各族自治縣政府提出申請,新增50臺新能源出租車,并承諾提供50個駕駛員就業崗位。
2021年5月7日上午,隆林縣工業交通組2021年第2次會議通過,原則同意海云公司新增50臺新能源出租車在隆林縣投放經營,并形成了會議紀要,下發有關部門。
歷經當年的考核,同時公司注資400萬元新購的能源車到位,交通局向縣政府打報告等過程,到了具體辦手續時,麻煩出現了。
按照岑海云的說法,2021年12月3日,縣長黃健生作出‘上會’批示,從此會而不議,將公司的請求事項無限期擱置。
也就是從這一天開始,岑海云踏上了漫長的申訴道路。
交通局先是說縣里的出租車飽和,不需要再增加,隨后變更為,海云公司取得的行政許可資格尚未足一年,提出增容車輛投入運營的要求不具備法定條件。
到法院提起訴訟,行政復議,岑海云都贏了。但是依舊拿不到應有的手續。找到交通局,工作人員說,這件事要找縣政府解決。
到了縣政府,辦公室主任任韋瑋直接表示,這是交通局的事,找政府干什么?
好吧,一切終究又回到了原點。究竟為什么,沒人說得清楚。
到底是縣長大,還是局長大,在隆林縣成為了不可說的事。亦或是縣長和局長共同下套招待商家,一個唱白臉,一個唱紅臉。關鍵時刻,再紅白一起唱?
民營企業一直是國家經濟的重要組成,少了他們不行。黨和國務院也充分意識到這一點,先后組織民營老板開會,還特意成立了《民營經濟促進法》。
這部法律本月20號就正式實施了。之前,有一位熟悉的民營企業老板興奮地表示,看來,重振民營企業有希望了。
我不客氣地告訴他,別高興得太早,在地方上,有人會有不低于一百種的法子來對付你,保證讓你過得不那么消停。
這話才說多久啊,這么令人詭異的事情在隆林縣就發生了。難怪岑海云心灰意冷地說,對隆林的營商環境覺得很寒心。
真的,民營企業老板拿著真金白銀,助力地方經濟的發展,都得不到應有的回報。這才是值得每一個人深思的問題。(文/孫新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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