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業租賃領域,房屋租賃糾紛并不鮮見,但對于涂女士而言,這場始于2007年的租賃糾葛,卻因其復雜性和不公性,成為了她多年來揮之不去的困擾。
2007年,涂女士老公陳先生將自家名下的6間房屋出租給經營鑫民賓館的高老板,前期裝修贈送4個月裝修期,隨后開啟了這段漫長的12年租賃關系。在2018年,鑫民賓館歷經兩次更名,先后變為鑫之民賓館、聯峰酒店,法人也為之變更,隨后由程女士接手鑫民賓館。但陳先生與對方的租賃合作一直持續到合同期滿。2020年初,陳先生和程女士雙方簽訂了一份新的租賃合同,約定租約從2020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 。
2020年第二季度,陳先生向聯峰酒店催收租金時,酒店以疫情影響為由,拖欠房租沒有按合同執行交付房租,還提出減免3個月租金,后期房租減半的要求,遭到陳先生拒絕。因此和聯峰酒店發生不愉快,在4月17日,陳先生決定解除合同,并要求當日下午一點半收回房屋。
經過雙方協商,2020年4月25日,陳先生順利地收回5樓的6間房0511、0510、0502、0505、0508(含1號和0509)這6間房屋,租賃合同正式終止。此后,陳先生將收回的房屋用于自行經營書云居。
本以為事情就此告一段落,沒想到更大的麻煩接踵而至。聯峰酒店以承租期間對房屋進行過裝修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一張傳票送達陳先生手中,令人不解的是,酒店在訴訟中不僅將6間房說成8間房,裝修也只是6樓和5樓一部分房間裝修,不包括陳先生的房間,然而卻要求陳先生賠償高額的裝修費用。雙方合同簽署期也是在2020年1月簽訂的,到2020年4月25號疫情剛解封,時間也就短短3個月,疫情期間何來裝修一事,而且疫情期間都是封閉狀態何來動工裝修,事實上,陳先生收回房屋時發現,房屋的裝修狀況與聯峰酒店所述存在明顯差異,無論是裝修風格還是新舊程度都截然不同。包括房間的一些舊空調舊床舊電視,而且陳先生的房間裝修風格還是之前高老板經營時保留下來的,而且和高老板的合同也簽署注明在合同期滿時房屋裝修設施都無償給予陳先生,這些證據足以證明陳先生的房間沒有被重新裝修過。
原本,在租賃結束后,為提升房屋出租競爭力,陳先生于2021年8至9月份對其房間進行了翻新,對于房間一直陳舊設置墻面都地面水電都做出相對調整。
正是這些合理的翻新行為,在訴訟中被對方利用,使得陳先生在一審、二審中均敗訴,而且還要求賠償程女士高達39萬多的裝修費,這一結果讓他和家人感到無比委屈和不公。對于陳先生提出的一些證據都沒有去證明真實性,只是一味采納聯峰的證據,這是很不合理的行為。3年抗訴再審換來的是強制執行,要求賣房償還聯峰的裝修款,陳先生多次請求洪山區法院的同志來看一下現場,證實自己是否有說謊,可是無一人來現場實地調查。
更讓陳先生難以接受的是,聯峰酒店在租賃期間,未經許可,無償占用公攤面積、機器平臺、廁所、消防水管房等公共區域,并擅自將其改造成前臺大廳、客房、儲藏間等經營場所。即便租賃合同早已解除,這些區域至今仍被聯峰酒店占據使用。這種行為嚴重侵犯了陳先生的合法權益,不僅影響了房屋的整體使用功能,還可能帶來消防等安全隱患。陳先生為此還不得不繼續繳納高額的物業費。
如今,陳先生陷入了維權困境。面對不公的判決和持續的侵權行為,他迫切希望相關部門能夠介入調查,重新審視案件細節,糾正錯誤判決,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同時,責令聯峰酒店立即停止侵占行為,恢復公共區域原狀,并對陳先生所遭受的經濟損失進行合理賠償。這場持續多年的房屋租賃糾紛,不僅關乎陳先生個人的權益,也折射出商業租賃領域中存在的諸多問題,亟待得到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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