咻!
隨著手里魚鏢被彈射出去,水里的大魚也是猛地跳出了水面,只可惜在掙扎一段時間之后,就被人拉到了岸上,這是哪門子“釣魚”方法?
2025年5月16日,江蘇蘇州昆城湖邊上,一名男子手持鋼制魚鏢,對準水中游弋的草魚猛然發射,尖銳的鋼釘瞬間穿透魚身,鮮血順著傷口噴涌而出,染紅了一片水面。
男子拽著連接魚鏢的繩索,將這條12斤的巨物拖上岸,視頻里還能聽到他得意的笑聲:“今晚加餐!”
這一幕剛好被路過的博主@蘇泊爾拍下,這位博主也是忍不住說道:十幾斤的草魚!
這條草魚被鋼釘貫穿的傷口觸目驚心,魚鰓因劇痛不斷張合,魚尾拼命拍打卻無濟于事。有網友評論表示,隔著屏幕都覺得疼!這和古代刑場的“萬箭穿心”有什么區別?
事實上,類似的“獵奇捕魚”早已不是新鮮事。2024年,江蘇昆山一名男子用魚鏢射穿重達79斤的鱤魚(俗稱“水老虎”),視頻中魚身被多個鋼釘洞穿,傷口潰爛發黑。
2025年,常州一名錨魚者用帶攝像頭的“可視化錨鉤”刺穿數十條野生鯉魚,其中包含多條帶籽母魚,引發全網憤怒。
這條視頻被發布到網上之后,也是快速引起了大家的關注和討論,但是細看之下就可以發現,整個評論區赫然分化為兩個陣營。一方認為“憑本事抓魚無可厚非”,另一方則質問:“這種暴力捕魚合法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而“魚鏢射魚”雖未明確列入條款,但其破壞性與電魚、錨魚無異。
2025年3月,重慶云陽3名男子在長江禁漁區用彈弓射魚器捕撈,被警方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刑拘,涉案工具被認定為“投射箭铦耙刺”(禁用漁具)。北京農業農村局明確將彈弓魚鏢列為禁漁期非法工具,2025年5月查處的多起案件中,違法者最高面臨10萬元罰款。
但現實中的執法困境不容忽視。江蘇洪澤湖與鄱陽湖曾出現同案不同判:同樣是橡皮筋動力的魚鏢,有的案件被認定為“傳統工具”從輕處罰,有的則按禁用漁具頂格處理。這種法律認知偏差,讓許多捕魚者心存僥幸。
魚鏢射魚看似“高效”,實則是一場生態災難,不管是對魚還是對人本身,都有著巨大的潛在危害。
“滅門式”捕撈:一條20斤的母鯉魚可產卵數十萬顆,而魚鏢專挑繁殖期的大魚下手。2025年常州錨魚事件中,被捕獲的鯉魚里60%是帶籽母魚,直接導致局部水域魚群數量銳減。
“隱形殺手”污染:魚鏢命中率僅70%,30%的受傷魚類沉入水底腐爛,引發富營養化。浙江海洋大學實驗顯示,單次投射可能誤傷5條大黃魚幼苗;江蘇太湖管理局監測發現,魚鏢捕撈區域的水質氨氮含量超標3倍。
血淋淋的人身風險:廣東東莞一男子射魚時誤將鋼釘射入頸部,距離頸動脈僅5毫米;成都簡陽一釣魚人因魚鏢反彈刺穿右手拇指,手術耗時1小時才取出。
諷刺的是,用魚鏢射魚這種“暴力美學”竟被包裝成“生態治理”。2024年,徐州一名釣魚高手用魚鏢射殺入侵物種鱷雀鱔,視頻獲贊超10萬。但是這樣的行為也引起了不少網友的質疑:“用破壞生態的方式治理生態,豈不是飲鴆止渴?”
中國漁民自古講究“釣大放小”“休漁養息”,而魚鏢射魚卻將捕獵異化為血腥表演。
江蘇漁民老周說:“我爺爺那輩人撒網前要先看月亮,滿月不捕魚,說是讓魚群休養生息。現在有些人為了流量,連根都不要了。”
那條被鋼釘射穿的12斤草魚,或許已變成餐桌上一鍋奶白色的魚湯。但當我們用暴力征服自然時,也在一點點掐滅未來的生機。
(文中法律條款及案例均來自公開報道,人物名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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