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成都日報
自己無車無房和父母住在一起,平時沒有任何的高消費,劉某余看似是一個普通人,實際上,卻是一個隱藏極深的詐騙犯,通過非法手段騙取錢財3270萬元。
圖為劉某余受審
5月16日,記者從成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獲悉,成都公安經偵部門成功破獲劉某余涉嫌系列合同詐騙案,查封、扣押涉案資產2500余萬元,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以租賃出售加油站、加氣站為名
偽造合同協議等實施詐騙
據成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二大隊副大隊長董磊介紹,2021年4月至2023年1月,我市多地公安機關先后對劉某余流竄實施的合同詐騙犯罪進行立案偵查。2024年5月,成都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提級辦理后,迅速成立專案組,并于6月并案偵查。
劉某余提供的《成都某加油站租賃合同》已失效
經查,2019年9月,劉某余在未取得成都市某加油站相關經營權及授權委托的情況下,向被害人陳某出示虛假的《授權委托書》,與其簽訂《加油站租賃合同書》,騙取陳某定金。
2021年3月,謊稱取得四川某能源公司股權及該公司名下加氣站所有權的情況下,騙取湖北某石油公司租賃費。
2021年5月,以同樣方式與成都某石油有限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騙取該公司股權轉讓金。
2022年10月,使用已失效的《成都某加油站租賃合同》,謊稱能將該加油站轉租,騙取阮某某租賃定金。
利用商業預付卡監管漏洞
想盡辦法逃避追查
記者了解到,截至案發,劉某余以租賃或出售加油站、加氣站為由,通過偽造合同協議、營業執照及私刻印章等手段騙取錢財3270萬元。
“劉某余在騙取錢財后,并沒有立即揮霍,而是想盡辦法逃避追查。”董磊告訴記者,他利用商業預付卡監管漏洞,用贓款在全國多個商超購買預付卡,然后通過“卡串串”將預付卡進行售賣,“卡串串”在收取相應的提成后將錢打回給劉某余,想以此形成資金流向的物理隔離。
正因如此,劉某余被抓獲后拒不認罪。專案組民警在3個月的時間里奔波于全國10余個城市,詢(訊)問涉案人員70余人,梳理分析涉案賬戶80余個、資金流水30余萬條,查清贓款去向,取得關鍵證據,檢察機關對劉某余批準逮捕。
劉某余的女友用其詐騙所得買豪宅、豪車
詐騙所得轉給女友消費
利用熟人圈子降低警惕性
據專案組民警介紹,劉某余的詐騙所得并沒有用來自己消費,而是幾乎都轉給了自己的女友,女友用來購買豪宅、豪車,劉某余自己的生活則是非常節儉。
劉某余一人實施多案,受害者為什么會上當受騙呢?專案組民警分析說,劉某余的心思非常縝密,他利用熟人關系,通過熟人介紹來實施詐騙,降低了受害者的警惕性;面對劉某余提供的偽造協議、合同,受害人沒有進一步去核實真偽;劉某余還利用了受害人貪便宜的心理。
成都公安經偵部門提醒
合同詐騙作為一種嚴重的經濟犯罪,其危害不僅限于直接經濟損失,還會對經濟秩序、市場誠信體系造成破壞。該案的成功偵破是成都公安經偵部門打擊合同詐騙犯罪的一次重大突破,切實維護了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
同時,公安機關針對此案偵辦中發現的商業預付卡中存在的監管漏洞,向有關部門發出了預警提示。
記者/視頻 何良
延伸閱讀
近日,一位北大畢業多年的讀者張成(化名)向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反映,稱他在2022年至2023年間與某平臺女主播成某保持戀愛關系時,陸續通過平臺打賞了該名女主播約260萬元,但回國后他發現該名女主播早已與他人訂婚,于是向女主播所在地內蒙古赤峰警方報案,警方以詐騙罪立案偵查。
張成告訴記者,據他了解,該女主播不僅隱瞞非單身事實,還誘導他進行打賞。成某曾在接受采訪時承認260萬元打賞一事,但表示期間自己沒有其他男友,訂婚是在與張成分手后,還稱打賞是張成自愿的。據張成向記者提供的立案告知書顯示,該案在2023年8月被赤峰市紅山區警方立案,張成稱,此案目前仍處在偵查階段。
男子稱與女主播確認戀愛關系
一年打賞260萬后發現端倪
張成在接受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他是2022年4月在平臺直播間隨手刷到了女主播成某,“我當時情緒不太好,打賞了她一些禮物,便收到了她的私信,互換了聯系方式。”張成表示,他們在添加聯系方式網聊了約一周左右,就正式確立了戀愛關系。后續兩人網戀了一年左右,張成準備返回國內,并提前和成某約定好線下見面,“但我回國后她就開始找各種理由拒絕見面。”
張成和酒店工作人員確認成某預訂婚宴時間
張成稱,成某的百般推脫讓他起了疑心,“我就跟她說,如果還是這樣我就找律師和警方走法律程序。最終她才同意見面。”張成表示,最終他和成某在赤峰的一間酒吧見了面,“她解釋說此前不愿見面是因為母親還在生病,自己心情不好,等過一陣母親的病好些了,我們還能繼續談。她還說實在不行就把錢都退給我。”張成告訴記者,這一年來,他打賞成某的金額至少有260萬元。
張成回憶,當時他對成某的話將信將疑,在見面結束后他就悄悄展開了調查,結果發現成某在2022年6月已經和另一名男子預訂好了婚宴。“包括辦婚宴的酒店、婚慶公司我都查到了,結婚對象正是她的直播助理。”張成向記者提供了成某和其男友的結婚海報,以及他與婚宴酒店工作人員2023年6月的聊天記錄,記者注意到,酒店工作人員稱成某提前一年預訂了該酒店婚宴。張成還回想說,在網戀的一年時間里,成某還要求他支持自己的直播。
成某的結婚海報
根據張成向記者提供的聊天記錄顯示,兩人在網聊約一周后在線上確認了戀愛關系,成某還曾向張成表示自己直播需要大量流水,需要他給予支持。
警方曾以詐騙罪立案
女主播稱男方系主動自愿
張成說,有了這些證據后他又約見了成某,“當時她第一反應是承認了我調查出來的東西,然后意思是可以給我退錢,但后來態度突然變得強硬了起來,讓我直接報案。”
警方出具的立案告知書
據張成向記者提供的警方立案告知書顯示,張成(化名)被詐騙案一案,我局認為該案有犯罪事實發生,屬我單位管轄,符合立案條件,現決定對張成被詐騙案立案偵查。記者注意到,落款日期為2023年8月。張成表示,直至今日,距離警方立案過去一年九個月的時間,“該案仍舊沒有任何進展”。
記者在某平臺搜索到了成某的直播賬號,目前其僅有2000多粉絲,主頁亦未有任何作品。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多次致電成某,電話均無人接聽。
成某曾在2023年12月接受媒體采訪時承認了張成打賞她260余萬元一事,但她表示這些都是張成主動給的,她并沒有逼迫張成必須充值或者要挾。成某表示,其認識張成的時候沒有男朋友,也沒有結婚。結婚是在分手后,結婚對象確實也是她的助理。成某告訴記者,她也向警方咨詢了為什么在沒有查清楚犯罪事實前有立案的情況。“辦案民警和我說,是為了方便查案,會有權限。”成某表示,她也主動提出,如果張成認為她是詐騙,她愿意退還所有打賞的錢,但張成說是自愿的。
成某與張成的聊天記錄
5月6日,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致電內蒙古赤峰公安局紅山分局,對于案件立案近兩年仍處于偵查階段,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對于案件實際上也沒有一個明確的時間限制,“因為我們也是需要時間去調查一些證據。”對于案件的具體進展,工作人員則表示將會去找負責此案警官詢問后回電,截至發稿前,記者尚未收到回電。5月7日,記者又多次致電該案辦案警官,電話一直無人接聽,但其在2023年回應媒體時曾表示,案件還在偵查中。
若偽裝單身假談戀愛或涉嫌詐騙
網絡直播打賞亂象需警惕
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刑事訴訟法》中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最長偵查期限作出規定,而對未采取強制措施的案件偵查期限沒有明確規定,偵查期限主要受限于證據收集進度,本案1年9個月的偵查周期較長,當事人可向檢察院申請法律監督,要求督促偵查。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一般而言,直播打賞被視為一種贈與,而且打賞款已經交付,贈與行為已實際履行完畢,若無法定特殊情形,不予退還打賞款,比如《民法典》第657條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以及《民法典》第658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由此可見,贈與的財產一旦交付,即視為贈與完成,不得撤銷。
趙良善強調,但若存在重大誤解、欺詐、脅迫、顯失公平等違法情形,也是能夠要求退款的。誠然,如若涉嫌詐騙,被打賞的主播更應當退贓。本案中,若女主播偽裝單身女性屬實,她以談戀愛之名,行騙取錢財之實,由此蒙蔽了張成,況且女主播騙取數額特別巨大,女主播的行徑涉嫌詐騙罪是不言而喻的。
趙良善提醒,成年人打賞主播,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其一,量力而為,全盤考慮自身經濟能力,避免因沖動消費導致財務壓力。其二,警惕誘導性打賞,對于頻繁請求打賞、設置高額任務(如沖榜)、過度互動(頻繁抽獎)等行為提高警惕。其三,防范情感操控,避免因主播制造的情感共鳴或暗示性語言(如“懂的都懂”)而盲目打賞。其四,通過多平臺驗證主播真實性,警惕虛假賬號或冒用身份。其五,避免攀比心理,不因他人打賞金額而盲目提高自己的打賞額度。其六,注重保留證據,通過聊天記錄、轉賬憑證等保存與主播的互動證據,便于后續維權。一旦遭遇欺詐、脅迫等,可依法主張撤銷贈與、要求退款;一旦遭遇被騙,應及時選擇報警處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