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評論員 沙元森
“救命啊!快救救我!”5 月 16 日,一名呼救的女子在街頭被被幾名穿著醫用大褂和“河南急救”工作服的人員反扣雙手押上救護車。
該女子不僅向路人自報姓名,還稱自己被戴了手銬。從現場視頻可以看到,該女子確實被金屬器械扣住了雙手。
此事在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很多人懷疑急救人員使用了手銬,并質疑如此粗暴行為背后有無其他隱情。
5月17日,“健康禹州”微信公眾號發布關于“禹州女子被醫院急救人員強制帶走治療”的調查處置情況通報。
根據通報,5月16日上午,禹州市120急救指揮中心接到群眾電話,稱自己女兒有焦慮、抑郁病史,當時排斥吃藥治療、動手打人,請求120將患者帶走治療。禹州市中醫院急救車到達現場后,由于患者躁狂發作、拒不配合,為避免對其他在場人員造成人身傷害,經在場家屬同意采取臨時性強制措施并全程由家屬陪同送往醫院治療。
通報認為,醫護人員采取不當約束措施,在社會上造成了負面影響。禹州市衛健委已責令涉事醫院對當值醫生謝某某停職處理、對工作人員高某某予以辭退,并作進一步調查處置。
針對網上輿情,禹州市衛健委迅速作出回應,值得贊許。但是,群眾對此事的兩個疑問并沒有得到正面回應,還需禹州市衛健委在進一步調查中重點關注。
通報稱“經在場家屬同意采取臨時性強制措施”。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歧視、侮辱、虐待精神障礙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礙患者的人身自由。精神障礙的住院治療實行自愿原則。顯然,“家屬同意”不是醫護和急救人員采取強制性措施的充分理由。
當然,相關法律也有規定“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發生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或者有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險的”,可以強制送醫診斷。對此,有法律界人士特別指出,法律規定的強制送醫診斷是指進行精神障礙診斷,不是強制醫療。而通報稱,禹州市中醫院醫護人員到達現場,查實患者在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多次就診并住院治療。顯然該女子不需要再進行精神障礙診斷。醫護人員采取的強制措施就是涉嫌違法的強制醫療。
另外,醫護人員采取的“不當約束措施”是否包括使用了不該使用的約束器械。有人質疑對被急救人員使用的約束器械為手銬,這個細節不容忽視。
手銬屬于警械,醫護人員無權使用警械,非法持有和使用警械應負法律責任。如果現場使用的約束器械確系手銬,那么當地衛健委以及公安機關有必要詳細調查其來源和使用情況,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總之,對當值醫生的停職處理以及對個別工作人員的辭退,不能成為此事調查的終點。既然直面輿情,就不能回避尖銳、敏感問題,請禹州市衛健委和相關部門乘勝追擊,更進一步,徹底解開群眾心中疑團。
新聞線索報料通道:應用市場下載“齊魯壹點”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齊魯壹點”,全省800位記者在線等你來報料!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