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碰著的不是一個為他方便而設下的世界,而是一個為成人們方便所布置下的園地。他闖入進來,并沒有帶著創立新秩序的力量,可又沒有服從舊秩序的心愿。——費孝通《生育制度》
浙江的一個小學男老師把10歲男孩拎起來懸出三樓嚇唬他,原因是在上數學拓展課的時候這個男生用水槍給這位老師的臉上滋水。
事后經過調查,學校給予這位男老師記過警告,警方則對其進行了行政拘留。
各位怎么看待呢?
相信再雜亂的聲音之下,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
老師的懲戒方式過度了。
把自己的學生——即便是一個調皮搗蛋的10歲男生——拎起來懸出樓梯,是顯而易見的錯誤行為,也就是在我國這種“秉性溫和”的大國社會里,稱之為“錯”,若是在新加坡、香港這種“開明的專制”小社會里,這個老師肯定是要吃牢飯的。
這倒并不是說我們的社會對“壞人”過于溫和(盡管大家總有這樣的感覺),而是我們的社會傳統以及與現代的融合、人口眾多且出生率正在下坡等等現實背景下不得已的選擇。
畢竟新加坡和香港從人口數量來看充其量也不過一個中型城市,施行“開明的專制”要容易得多——我們就不容易了。
事實上不僅是在“明辨是非”這件事上不容易,實際上是“糾結的”。
假設要給這個老師判刑,用什么罪名合適呢?
故意傷人?威脅恐嚇?尋釁滋事?虐待兒童?
稍有社會經驗的人都知道,哪一條都不合適,哪一條都有無盡的理由來開脫。
因為“小學”這個特定的場景與社會不同,它所遵循的價值觀、規則、秩序也不同,所以用社會規則來框定小學,就難免按下葫蘆浮起瓢。
還有一個核心的原因:
未成年人的特殊身份。
最近看了幾集《無盡的盡頭》,以檢察官的視角來講各種未成年相關罪案的來龍去脈與處理方式,它的故事不新鮮,全都是近年來社會上真實發生過的未成年犯罪、針對未成年的犯罪,而它最好的地方不是重復了這些案例,而是從法律角度展現了司法機構的難處。
就比如第一個故事:未成年逼死了另一個未成年,在證據確鑿的前提下,檢察官最終的量刑建議是判處罪犯有期徒刑8年……受害者的母親后來提著紅油漆潑了檢察官一身,大喊著你不是說要幫我的嘛,怎么不是死刑。
因為法律規定,未成年犯罪它就是這個量刑標準,檢察官也想掐死那個小畜生,可是不能夠。
換到這位小學男老師的身上,他當時應該也想掐死那個往自己臉上滋水的小混蛋,可他不能夠,于是他退而求其次將對方拎起懸出三樓,仿佛非此而不能讓其長教訓。
事后家長聲淚俱下說孩子被嚇得不敢去學校了。
看來這個“教訓”是真起作用了。
但這依舊是錯的。
從另一個角度而言,我能夠理解這個小學男老師,就像電視劇和現實里看到的那樣,未成年孩子并不都是天生純良可愛的,實際上十有八九是天怨人怒的,但“他們畢竟還是孩子啊”。
在面對這樣的一群孩子的時候,別說老師了,就算檢察官、警察也表現得束手無策,電視劇里少管所出身的白檢察官都被這幫孩子氣個半死,那一個老師也又能拿他們咋辦呢?
拎起來懸出三樓,已經是我能想到的最“殘暴”的天花板了。
作用是真起作用,但代價也是真代價。
一個被行政拘留過的男老師,恐怕以后再也不能當老師了。
空出來的這個位子,留給那些心性平和、被男孩們冒犯欺侮也豎起大拇指的好老師們吧。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