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伏們、智匯光伏等行業媒體登載了廣西壯族自治區發改委就《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實施細則》征求意見。關于該文件,光伏們表示該版本僅為初稿,后續或將有較大調整,僅供行業參考相關方向。
基于文件,要點摘錄如下:
1、存量項目
(1)存量分布式:2025年6月1日投產的分布式新能源項目,上網電量全部納入機制電量,機制電價按現行價格政策執行,為廣西燃煤基準價0.4207元/千瓦時,執行期限按截至2025年5月31日項目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對應年份與投產滿20年對應年份較早者確定。
(2)存量集中式:存量集中式新能源項目(不含海上風電項目)納入機制電量規模由自治區發改委商自治區能源局按年確定,其中2025年電量已由2025年中長期合約保障,不再設置機制電量。集中式新能源項目(不含海上風電項目)機制電價為0.324元/千瓦時。
(3)已開展競爭性配置的海上風電項目,按照現行政策執行。
2、增量項目
競價主體范圍為2025年6月1日(含)后全容量并網的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項目(不含已明確電價的競爭性配置項目)。
(1)2025年6月1日起投產的新能源項目,納入2025年機制電量的規模按照廣西2024年新能源非市場化比例確定為33%(全年為65%)/廣西現行新能源非市場化比例確定為8%(全年為16%)。
(2)2026年及后續年份每年新增納入機制的電量規模,根據廣西完成國家下達的年度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以及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
(3)單個項目申請納入機制的電量的比例不超過80%
(4)機制電價競價機制:每年組織已投產和未來12個月內投產、且未納入過機制執行范圍的項目自愿參與競價形成,分為風電、光伏兩類組織競價。競價時按報價從低到高確定入選項目,機制電價原則上按入選項目最高報價確定、但不得高于競價上限。競價上限暫定為0.4207元/千瓦時。
(5)執行期限:按照新能源項目回收初始投資的平均期限12年執行,起始時間按項目申報的投產時間確定,入選時已投產的項目按入選時間確定。
相關見下:
來源:光伏們、智匯光伏等
特別聲明:轉載其他網站內容,內容僅供參考。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