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酒醉駕交通違法行為的高發期,為進一步規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化解交通安全突出風險隱患,為群眾安全出行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新鄉交警于近日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查處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集中統一行動。
5月13日至17日
共查獲酒后駕駛79起
其中飲酒駕駛70起
醉酒駕駛9起
行動期間,新鄉交警部門結合城鄉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規律特點,科學設置執勤點位,加大警力和裝備投入,嚴查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全體新鄉交警在最大限度調配警力參戰的基礎上,重點突出城市向城郊結合部延伸、縣城向農村鄉鎮延伸,取得了顯著的治理效果。
行動中,新鄉交警在深入分析重點交通違法行為規律特點的基礎上,確定整治的重點區域、道路、時段,在關鍵節點增設臨時執勤點,并組建執法小分隊深入農村地區開展流動執法,通過定點檢查與流動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嚴厲打擊各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此外,新鄉交警還走進飯店、夜市攤點等場所,通過發放宣傳資料、現場講解等方式,勸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堅決杜絕酒后駕駛。
2025年5月13日21時許,新鄉交警二大隊在新鄉市中同街地下道附近開展酒醉駕查處行動,在對一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員身上有酒氣,對駕駛員都某進行酒精測試儀呼氣測試,結果為101mg/100mL,已達到醉酒駕駛標準。隨后民警依法將其帶至新鄉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抽血,并將血樣送至新鄉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進行血液中乙醇含量檢測。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5月13日21時19分許,郭某酒后駕駛一輛無號牌摩托車沿輝縣市學院路行駛時,被輝縣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其血液乙醇含量為81mg/100mL,已達到醉酒駕駛標準。隨后民警依法將其帶至輝縣市中醫院抽取血樣并送檢,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5月13日21時30分許,段某酒后駕駛一輛無號牌摩托車沿青年大街由西向東行駛時,被新鄉縣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其血液乙醇含量為190mg/100mL,已達到醉酒駕駛標準。隨后民警依法將其帶至新鄉縣人民醫院抽取血樣并送檢,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駕車滴酒不沾,一生平安相伴”。廣大交通參與者不要心存僥幸心理,新鄉交警查處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的力度絕不會減。請駕駛員朋友謹記酒后駕駛機動車成本高、社會危害大,切莫觸犯法律法規及安全底線,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拒絕酒后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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