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資本局5月19日消息,羅永浩與投資人鄭剛“1500萬借款”糾紛有了新進展。
5月19日,紅星資本局從鄭剛處獲悉,其起訴錘子科技(成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錘子科技”)民間借貸糾紛的兩起案件一審判決落地。錘子科技被判令償還借款1500萬元,并按照年利率6%支付利息,承擔訴訟費共計約12.7萬元。
隨后,接近羅永浩的人士向紅星資本局回應稱,錘子科技已經提起上訴,同時,羅永浩起訴鄭剛名譽侵權等案件也在進行中。
羅永浩與投資人鄭剛“1500萬借款”糾紛有了新進展(資料圖/圖據視覺中國)
一審判決:
錘子科技需還款1500萬元與利息
2023年9月,投資人鄭剛曾發文“聲討”羅永浩,討要“1500萬元借款”,引發廣泛關注。
此次的一審判決書透露了雙方“1500萬借款”的細節。2016年10月,鄭剛旗下的蘇州紫輝盛網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紫輝盛網”)和蘇州紫輝天馬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紫輝天馬”),與錘子科技公司簽訂《貸款協議》, 約定向錘子科技提供500萬元和1000萬元的兩筆無息借款,錘子科技用于公司日常經營。貸款到期時間為2018年7月。
到了2018年7月,雙方又續簽協議,將貸款展期至2023年6月,同時約定貸款利息按照年利率6%計算,到期還本付息。但貸款到期后,錘子科技并未償還。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判定,錘子科技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紫輝盛網借款本金500萬元,紫輝天馬借款本金1000萬元并支付利息(以未還本金為基數,按照年利率6%,自2018年7月起計算至實際付清之日止)。并承擔訴訟費共計約12.7萬元。
如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錘子科技稱已提起上訴
與鄭剛還有名譽侵權案在進行中
鄭剛講述,2023年7月,鄭剛旗下兩家企業向錘子科技發送《催告函》,要求錘子科技于2023年7月31日前支付本息,逾期將按照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收取罰息。但錘子科技仍未支付,隨后鄭剛旗下兩家企業將其訴至法庭。
錘子科技在庭審時辯稱,公司只認可向紫輝盛網和紫輝天馬借款本金500萬元和1000萬元的事實及借期內年利率6%的利息,不認可罰息或其他費用。目前錘子科技暫時沒有可持續開展的業務和收入,缺少償還資金,待錘子科技有業務收入后,會按照債務清償順序,積極履行償還義務。紅星資本局注意到,根據一審判決,法院未支持萬分之五的罰息。
5月19日,紅星資本局從接近羅永浩的人士處獲悉,錘子科技已經提起上訴。隨后,鄭剛也向紅星資本局表示,知曉錘子科技上訴一事,仍會積極應對。
去年8月,羅永浩曾發長文稱,鄭剛對其進行了人身攻擊、誹謗和造謠中傷,公司法務已經完成了相關證據和材料的取證,后續將正式起訴鄭剛。5月19日,羅永浩方面向紅星資本局表示,起訴鄭剛名譽侵權等案件也在進行中,暫未開庭。
紅星新聞記者 強亞銑 編輯 鄧凌瑤
事件回顧
“你告訴他,(就算是)1500億,他(羅永浩)送給我,我也不會要,我不可能給他發這個東西(拍視頻道歉)的”。
(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的紫輝創投辦公室,鄭剛告訴《中國企業家》,語氣不容反駁。
上海的紫輝創投辦公室 攝影:閆俊文
此前的8月26日,羅永浩發布15000字雄文,其中一篇名為《關于錘子科技投資人鄭剛長期造謠誹謗的真相澄清》(下稱“真相澄清”)。“真相澄清”一文中,羅永浩承認錘子科技和鄭剛有1500萬元借款,并且到期未還,主要理由是作為錘子科技投資人的鄭剛發起了無賴訴訟回購,并且在網絡上“造謠誹謗”。
羅永浩在文章寫道:“這筆錢如果我個人替錘子科技還給他的公司,也一定是‘真還傳’大結局前,最后最后最最后的一筆,并且給他的前提條件是要他拍攝一段網絡視頻,表情極度誠懇地認錯道歉。”
羅永浩甚至稱,如果鄭剛不這樣做,就把這筆錢(指1500萬元)捐作公益用途。
此外,針對羅永浩所稱的計劃起訴問題,鄭剛表示,這很好,歡迎起訴,“我非常歡迎,巴不得了,你起訴的話你舉證。然后我會反駁,我會把證據丟出來,如果是看誰能夠弄過誰”。
針對羅永浩提及的“鄭剛折騰了半天,也只拉攏了20%多的投資人一起逼我回購,離法律協議明文約定的50%相去甚遠”說法,鄭剛說,他們已經就回購事項提起了仲裁,應該很快就會開庭,“我們不想討論具體的細節去影響仲裁,這是有保密的”。
羅永浩發文中,唯一能得到鄭剛認同的一句話是“這個人腦子一直比較混亂,沒什么邏輯”,鄭剛說,我是帶著情緒和感性去做事情,這是我作為天使投資人的特點。
在羅永浩發出聲明之后,鄭剛在朋友圈第一時間做了回應,“月亮從來只讓你看一邊,另一半你永遠看不到......等我有理有據講事實擺道理圖文并茂也發視頻地讓正常人心服口服(你我就不管了)”。
鄭剛回應羅永浩聲明 來源:鄭剛朋友圈截圖
鄭剛表示,目前紫輝創投不到10個人,一邊忙投資業務一邊在回應羅永浩的言論,“我到底能什么時候弄出來,現在還不知道,但已經有人主動提出幫忙做應對”。
對于鄭剛的上述說法,接近羅永浩的內部人士告訴《中國企業家》:“如果鄭剛講情面,老羅就講情義。老羅都還了8.24億(元),替錘子科技去還這1500萬(元)的借款是沒有問題的,優先級可以排得很高。但(鄭剛)又讓老羅講情義,又在背后找那些投資人來背刺,去仲裁。到最后,只能公事公辦。”
“我們正在搜集證據,找律師,鄭剛馬上就會收到起訴函了。”這位內部人士說。
鄭剛與羅永浩糾紛始末
作為錘子科技的投資人,鄭剛和羅永浩一度親密無間。鄭剛一度稱羅永浩為“中國的喬布斯”,每當有人質疑錘子科技時,他都會親自下場反擊。
從2013年A輪領投7000萬元開始,鄭剛累計投了1.62億元,占股11%左右。2016年底、2017年初,錘子科技運轉困難,鄭剛借款1500萬元給錘子科技,為湊這筆巨款,他抵押了房產。但仍不能阻擋錘子科技這艘大船“破產”沉沒。
雙方甜蜜期,鄭剛盲送千部錘子手機,就連紫輝創投的前臺和保潔阿姨都收到過錘子手機。
2022年,鄭剛在錘子科技投資人群里安慰羅永浩,“哪怕挫折,哪怕彎路,都是下一次成功的學費,只要大家知道您還在路上,沒有放棄,大家就會覺得投對了人。”
2023年1月,轉變出現。鄭剛在朋友圈“炮轟”羅永浩,稱其“里面一套,外面一套”,比如3年不開股東會,董事會等。同時,還表示,新成立的VR公司估值1.9億美元,羅永浩只拿出3.5%來給之前投了15億元人民幣的投資人補償,協議不道德。
羅永浩隨即進行了澄清,但鄭剛仍然質疑羅永浩“卑劣、無恥”。2023年5月,兩人見面,鄭剛回憶稱,“我既然帶頭提起了回購,他認為就是公事公辦。另外錘子科技的欠款1500萬元,他就說他也公事公辦,讓我去告錘子科技。”此前,羅永浩已卸任錘子科技的法人。雙方未能達成一致,不歡而散。
接下來一年多,鄭剛多次在抖音、視頻號上發布內容,質疑羅永浩“真還傳”的人設。近期,鄭剛參加了上海投資人圈的脫口秀活動,并稱,“自己當初給羅永浩拋了一個‘救生圈’,還不如拋一個錘子”以及“給羅永浩投資,還不如給狗投喂”。
此次脫口秀便是引發羅永浩“8月26日15000字雄文”的直接導火索。羅永浩在直播中預告了這篇15000字的“雄文”,并稱“羅永浩的周一重磅”,將在7個平臺同步發布。《中國企業家》注意到,羅永浩為此專門入駐了快手。截至發稿前,羅永浩快手粉絲已破4萬人。
羅永浩的“雄文”分兩篇,一篇為《“真還傳”第二季——從6億到13億》,他稱“真還傳”一共還了8.24億元。并稱,將用一切合法合規合乎商業倫理的方式“大肆炒作”,比如部分恢復婚喪嫁娶主持業務,盡快還掉剩余的5個多億元的債務。
另一篇則是《關于錘子科技投資人鄭剛長期造謠誹謗的真相澄清》。這篇“真相澄清”中稱,在過去一年半的時間里,鄭剛在社交網絡和一些自媒體上,無數次進行了人身攻擊、誹謗和造謠中傷,并稱要起訴鄭剛。
羅永浩在這篇文章主要提了兩點:第一,于情于理于法,鄭剛逼羅永浩回購的行為都完全不成立。鄭剛折騰了半天,也只拉攏了20%多的投資人一起逼我回購,離法律協議明文約定的50%相去甚遠。第二,錘子科技當年向鄭剛的機構借款1500萬元是屬實的,到期后沒還也屬實。如果要羅永浩償還,前提條件是要鄭剛拍攝一段網絡視頻,表情極度誠懇地認錯道歉。
對此,鄭剛回應稱,當初借錢給錘子科技1500萬元,“第一,還是看好羅永浩的未來,第二,相信這個人,看到我在雪中送炭,他能夠對我的恩情有所回報。我也不需要說什么感恩,你把錢還給我,就這么簡單。結果,他現在可以反過來說我是借給公司,不是借給他個人,所以你說這個事情我不生氣嗎?”
鄭剛表示,他和羅永浩的糾紛,跟股權不股權沒關系,跟錢也沒有關系,就是這個人(羅永浩)出了問題。鄭剛也反思,“過分地相信,自己做了這些善意的事情,對方會知恩圖報,就這么簡單,這就是一個農夫與蛇的故事”。
兩敗俱傷的爭吵
羅永浩和鄭剛,這是中國過去創業大潮“草莽發展”后,創業者和投資人反目的典型案例。
這給兩個人都帶來了無盡的煩惱。對鄭剛來說,他所在的紫輝創投,這兩年沒有募資計劃,現在主要工作是給企業賦能,比如輔助企業出海。同時,他也投資了一些AI公司,比如一個名為“歌歌AI”的項目,一個人工智能修理汽車的項目,最近投的是一個和人工智能游戲相關的項目。
鄭剛在辦公室接受采訪 來源:受訪者
鄭剛再也沒能投出像陌陌、映客、觸寶類似有影響力的項目。至今,在紫輝創投的辦公室桌上,擺放的榮譽證書的年份,主要是2017年和2015年。
對羅永浩來說,總是牽扯在“吵架”“爭論”“爭議”中。從過往的王自如、方舟子到現在的鄭剛,哪怕他都吵贏了,外界看來也距離他過去對產品極致關注的狀態越來越遠。同時,這也引發了羅永浩核心粉絲的不斷撕扯、分裂。
創業者和投資人的正確關系是怎么樣的呢?
是羅永浩在微博文章中所說的,做投資是有賠有賺的,投資不是借款,自己決策的風險投資失敗的時候,就得認。
還是鄭剛所說的,投資是半借款,投資協議、回購條款既是保護創始人,也要保護投資人的利益。鄭剛認為,投資人可以接受失敗,他投的項目大部分都失敗了,他都接受了,但羅永浩一句話“時不待我,我們做手機的時候已經晚了”交代給投資人,在他看來羅永浩充滿了傲慢與自視甚高。
《中國企業家》曾采訪過諸多投資人和創業者,他們都大同小異地表達過類似觀點:投資是一場人性游戲,親兄弟,明算賬,壞人在前,好人在后。
以下是鄭剛投資錘子科技總結的4點經驗:
第一,要更犀利和更嚴格地辨認真正的創業者。作為投資人,你就應該有更加強大的甄別人的能力,這很重要,其實投資就是投人。
第二,初心不改,現在好像很多人逃避,很多人不出手,這個時候更應該要樹立信心,要有反向思維能力或者逆向操作,這很重要。
第三,對于老羅,當時這么任性地去支持他,不是沒看到問題,但是我選擇性忽略、否決自己。對自己的風險把控,沒有做到該有的謹慎。可以稍微放松一點,但是該有的謹慎還是必須有,尤其是自己已經看到了風險點。
第四,更加理性地看待這種多人投資的項目。這里的教訓也很明顯,錘子科技的董事會是形同虛設,俱樂部投資基本上都是失敗的。項目這個人投了,那個人投了,你也投了,那我不要跟,因為沒有一個有效的董事會。尤其是創始人不給投資人該有的權利,如果你看到這個蛛絲馬跡,馬上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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