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2月14日20時15分,通化市二道江區鐵廠鎮的挖煤專業戶(就是煤老板)劉增華的家突然闖進了兩個蒙面人,兩人闖入后其中一人拔出一把尖刀抵住了正在屋里打掃衛生的劉增華的妻子馬寶琴的前胸,另一人用繩子把一臉懵逼的馬寶琴雙手反剪捆綁,隨后又有兩名手持尖刀的蒙面歹徒闖入室內,將馬寶琴的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逼入西間屋后逼問馬寶琴道:“說!家里有多少錢,全部交出來,不然就給你們全家人放血!”
經過三十分鐘的翻箱倒柜,四名歹徒總共搶到現金1700元、1200斤糧票,海鷗120相機一架,電子計算器一個,中華牌香煙五條,玩具手槍一支。洗劫完畢后,歹徒們將馬寶琴和她14歲的女兒劉某玲捆在一起,嘴里堵上毛巾,然后將12歲的劉某強和10歲的劉某龍劫走,臨走前對馬寶琴說:“你們明天拿出6萬元現金交給我們換回你們的兩個崽子,要是不按時送到,就先割下你大兒子的耳朵!”
海鷗120相機
一個高個子歹徒拿了根碳條在一面白粉墻面上畫了五座山,又在對面的白粉墻面上畫了一個有一對猙獰眼睛的腦袋,然后又畫了“OX”字樣。
說罷,丟下一封信后揚長而去——馬寶琴聽到有歹徒說了句:“分頭走,大橋頭會!”
歹徒走后,馬寶琴掙脫了繩索打開信,信中寫著:“大劉:你的兒子以(已)走,你們準備6萬元,15日5點整你本人在大門口等著,自有人取。如敢報案,你將得到的不僅是你兒子的尸體,連你全家的性命和全部家產都會毀滅,好自為之吧!”
21時左右,正在父親家給父親過生日的劉增華看到馬寶琴帶著女兒劉某玲跌跌撞撞地闖了進來,說兩個兒子被人綁走了。劉增華當場嚇暈了過去,同來給劉父做壽的劉增華的四個弟弟慌忙給大哥掐人中搶救,這才讓劉增華蘇醒過來,然后劉增華一家人相互攙扶、跌跌撞撞地來到鐵廠鎮公安派出所報案。“同志……不好啦……我的兩個兒子叫人綁走了,快……幫我找回我的兒子啊……”
說來也巧,當時幾名通化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和二道江分局刑警隊的偵查員正在鐵廠派出所偵辦另一起攔路搶劫案。聽到劉增華的報案后,他們覺得案情重大,立即向市局和二道江分局報告案情,同時立即火速趕往案發現場,組織當地警力和鐵廠鎮的干部、民兵和治安積極分子開展搜捕工作——
電視劇《他是誰》中出現的身穿83式警服的刑警
22時左右,通化市公安局和二道江分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市局刑警大隊和分局刑警隊領導先后趕到,成立12.14綁架案破案指揮部,通過研究形成了三條對策:
1、迅速組織鐵廠鎮的干部群眾、調動通化市局、二道江區分局的警力和通化市駐軍,以鐵廠鎮為中心,形成放射形封鎖網,把守通往通化市區的要道、去渾江、鴨園鎮和通化縣的公路。
2、組織鐵廠鎮的基干民兵和治安積極分子由干警帶領,在鎮內挨家挨戶的進行走訪,動員村民群眾揭露可疑人員。
3、由鐵廠鎮政府和鐵廠派出所出面,對常住在鐵廠鎮的五百二十六名外來的挖煤礦工進行逐人排查。
老照片 煤礦工人
讓所有人都沒想到的是:12月15日清晨天剛亮,被綁架的劉某強和劉某龍一邊哭一邊喊著“媽媽”自己回家了,劉增華和馬寶琴夫婦不由得喜極而泣,一人抱著一個孩子哭成一團。鄰居和親友們聽說劉增華的兩個兒子失而復歸,紛紛涌到劉增華家。
破案指揮部聞訊后也隨后趕到劉增華家,了解孩子被劫持后的經過。
劉某強說:“昨夜,兩個壞家伙把我倆的雙眼蒙上黑布,走了好一會兒,來到河套的雪地上待了好長的時間,什么聲音也聽不見了,弟弟哭著對我說他困了,我怕弟弟涼著,緊緊抱著他,哄他睡覺。不一會兒弟弟睡著了,我也跟著睡著了,等醒來的時候天已經亮了,我們拉下黑布四處看看,不知道這里是什么地方,看了很長時間,忽然看到了洗煤廠的大煙囪,我倆一下子就高興了,因為家就在洗煤廠大煙囪的東南邊,于是我就拉著弟弟跑回來了。”
破案指揮部分析:挾持孩子的兩個蒙面人肯定是拂曉前放棄了孩子,翻過西山隱藏起來了;另兩名蒙面人也是趁著深夜溜出山村。
于是,破案指揮部制定出新的偵查追捕方案:組織一部分警力進山搜捕,把山洞、坑道、密林作為搜查重點。另外組織一些熟悉當地情況的干警深入鴨園鎮搜查,堅持聯合偵查活動,在鐵路、公路道口和車站等處設伏堵截罪犯。
二道江分局刑警隊的偵查員們在分局局長親自帶領下對鐵廠鎮進行逐戶逐人的調查了解后,很快排除了鐵廠鎮本地人作案的可能性。因此將排查范圍轉到距離鐵廠鎮4公里的鴨園鎮進行拉網式排查。根據馬寶琴提供的四名犯罪分子的身高和體態,在全鎮重點對象中重點了解他們在12月14日20時至22時之間的活動情況,據此摸排出了幾十名嫌疑對象,但經過核實后絕大部分都排除嫌疑。最后發現時年25歲的葛世譚的身高、體態和著裝和馬寶琴提供的其中一名歹徒的特征比較相似,于是立即對葛世譚進行重點調查。
經查實,葛世譚曾經因盜竊兩次被鴨園派出所拘留,前兩年曾經借錢承包了一處小煤窯,但因為經營不善而很快倒閉,賠的血本無歸,還欠了一屁股的債。葛世譚一貫好逸惡勞,成天游手好閑,經常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特別是在案發前幾天和居住在劉志福家的兩個操遼寧省口音的男青年聚在一起吃吃喝喝,行動詭秘。
葛世譚的妻子提供:“葛世譚在12月14日上午離家出走后就一直沒有回來,至今不知道他在哪里。”
劉志福提供:確實有兩個遼寧省口音的男青年曾經借住在他家,一個姓任、一個姓曾,叫什么不知道。這兩個人也在12月14日上午不告而別,一直未歸。
指揮部經認真分析研究后認為:葛世譚有作案動機,占有作案時間,和任、曾二人臭味相投,且同時不知去向,有共同作案的可能。因此指揮部決定將葛世譚和任、曾二人列為12.14綁架案的重點嫌疑對象進行全面內查外調,在深入發動群眾,做知情人工作的基礎上于12月17日通過省廳和公安部向全國發布協查通報并進行追緝。
1988年1月7日,通化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接到天津鐵路分局公安分處天津東站派出所打來的電話:葛世譚流竄到天津東站時被他們查獲。指揮部大喜,立即囑咐鐵路公安的同志們將葛世譚看好了,同時立即派人火速搭乘旅客列車前往天津。
老照片 天津東站站區
1月8日,偵查員董明春和李學忠抵達天津,在天津鐵路分局公安分處的配合下在天津東站派出所對葛世譚進行突審。
然而,當被問及是否參加了一起重大綁票案時,葛世譚堅決否認,并且還非常挑釁地反問:“你們有證據嗎?我什么時候,什么地點綁票?綁票對象是誰?”
“1987年12月14日晚,二道江區鐵廠鎮,劉增華家,劉增華的老婆馬寶琴把你認出來了!”
“她胡說,老子當時蒙著臉,她怎么能——”葛世譚忽然意識到自己說漏了嘴,頭頓時耷拉了下來。
葛世譚雖然承認自己參與了12·14綁票案,但對三個同伙的情況卻守口如瓶,一口咬定他們三個只是盲流人員,不知道他們的姓名,也不知道他們住哪里。
這就是給臉不要了,幾輪“大記憶恢復術”下去,葛世譚的腦子立即就“清爽”了起來,交代三個同伙中一個是遼寧本溪縣草河口鎮的任志遠,一個姓曾,可能也是遼寧來的,另一個姓楊,來自四川樂至縣。
董明春立即打電話回指揮部匯報,指揮部立即遼寧省公安廳并出動警力前往本溪縣抓捕任志遠。隨后董明春押解著葛世譚登上了返程的列車——
1月9日,二道江分局刑警隊隊長辛立新帶著兩名偵查員夏志山和邵會軍從通化站登上前往遼南的旅客列車,經過十幾個小時的旅途于1月10日早上抵達任志遠的家鄉——本溪縣草河口鎮,并在本溪縣公安局草河口派出所的協助下找到了任志遠的家。
老照片 通化站站臺
任志遠的母親提供說:“任志遠一年前外出務工,三天前回了一趟家,住了一宿后就去本溪鋼鐵廠他父親那里去了。”
辛立新等三人并不完全相信任志遠母親的話,故而不顧疲勞,在任志遠家附近蹲坑設伏至1月12日早晨,沒見任志遠回來,遂傳喚了任志遠的姐姐和妹妹談話,結果從任志遠的姐姐口中獲得一條線索:和任志遠一起回來的還有一個叫曾凡學的人,他們說是從吉林通化回來,任志遠確實去本鋼找父親去了,但是曾凡學還留在草河口鎮。
辛立新等人立即聯系草河口派出所和鎮政府進行部署,迅速找到了曾凡學的住處并將他成功擒獲,一開始曾凡學還裝腔作勢表示自己“沒干啥壞事”,但當辛立新告訴他“別裝了,葛世譚已經都說了”后,曾凡學“啊”的一聲癱軟在地上,有氣無力的表示:“我交代,一定交代。”
夏志山道:“曾凡學,我警告你,我們的政策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但你要是敢撒謊,你可以試試!”
曾凡學信誓旦旦的表示:“我要撒謊,你們盡管砍我腦袋!”說著還用手掌“切”了一下自己的脖子。
1月12日晚,曾凡學不僅對參與12.14綁架案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還供出1987年11月12日在通化二道江區的一起持械搶劫案也是任志遠伙同葛世譚、楊文章和他四個人所為。審訊完畢后,辛立新等人連夜將曾凡學押往本溪市——
1月12日23時,辛立新等人將曾凡學押到本溪市,在本溪市公安局和本溪鋼鐵公司保衛處的配合下查明了任志遠的父親住在本鋼單身宿舍某棟4樓某室,任志遠就和他父親住在一室。但當他們來到宿舍準備抓捕的時候,一樓值班的宿管干部說:“五分鐘前任志遠的母親已經上去了!”
“他 媽 的,這個老 娘 們是來給任志遠報信的!”辛立新大怒,隨即吩咐和他同來的偵查員夏志山和邵會軍說:“小邵你守住門口,小夏隨我上四樓,行動要快,腳步要輕!”
當辛立新和夏志山沖上四樓并以迅雷不掩耳之勢一腳踢開任志遠父親任某某的單身宿舍的門,睡在床上的任某某坐了起來,呆若木雞地望著辛立新和夏志山兩人;這時辛立新聽見廁所里有動靜,不一會兒任志遠的母親從廁所里出來,辛立新對夏志山喝道:“沖進去!”隨即兩人一前一后沖進廁所,看到一個男青年驚恐萬狀地縮在廁所靠著蹲坑的角落,辛立新和夏志山兩人一擁而上,將他銬住:“叫什么名字?!”
“任——任志遠——”
在將任志遠押出宿舍時,辛立新回頭對著任志遠的母親命令夏志山道:“把她也銬上帶走!”
1月14日晚,任志遠和曾凡學被押回通化(任志遠的母親的包庇罪交由本溪市公安局處理)。
經審訊任志遠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任志遠、葛世譚、楊文章和曾凡學因為共同的原因——缺錢而糾集到一起,準備綁架“萬元戶”家的孩子勒索錢財來維持他們好吃懶做的生活,經過一個多月的“篩選”和“踩點”,他們將目標選定為家有幾十萬存款的劉增華家。
在準備了面具、鞋套、手套、鉗子、匕首等作案工具后,四人在1987年12月14日闖入劉增華家,先掐掉了電話線,關了燈,看住了馬寶琴和三個孩子,一番翻箱倒柜后沒有發現大宗現款,然后就劫了劉某強和劉某龍逃離現場。任志遠和曾凡學跑一路,葛世譚和楊文章挾持著孩子跑另一路。
沒想到的是劉增華迅速就報案了,而且很快鐵廠鎮里和鎮外各條道口上摩托車和吉普車的燈光閃爍,發動機的轟鳴聲此起彼伏,葛世譚和楊文章將孩子帶到羅圈河套,將孩子放在河套里的草叢中,見搜捕很緊,無法繼續帶著孩子跑路,于是在威脅孩子“小兔崽子不許叫喊,出聲就摘了你們的腸子”后自行逃離。
而任志遠和曾凡學則向鐵廠鎮南頭逃跑,躲進一塊菜地,在躲過了幾輪巡邏的摩托車后瞅準空子逃出了鎮子往本溪縣逃跑。
最后,葛世譚交代楊文章在和他分開時對他說要回四川樂至縣老家。
隨即,偵查員邵會軍、董志寶啟程前往四川,在樂至縣公安局的協助下經過一番調查確認楊文章并沒有回老家,并通過做楊文章親友的工作得知楊文章哥哥的岳父黃文正在渾江市(今白山市渾江區)灣溝當礦工,曾寄來一封家信中說:“楊文章可能出事了,現在我這里住著。”
邵會軍得知這一重要線索后立即和二道江分局聯系,隨即辛立新隊長帶著偵查員李學忠驅車直奔渾江市灣溝鎮,在灣溝派出所的協助下化裝對灣溝煤礦進行多次偵查,終于查清了楊文章確實在礦上做工,但已經改名換姓,自稱“楊秀清”(瞧瞧這名字改的),此時正在井下挖煤呢。
辛立新和李學忠立即下井搜索,最終在一個坑道內發現一個身穿皮襖的高個子男青年——
“楊文章!”辛立新喝道——
“嗯——”楊文章下意識的答應了一聲,旋即就被辛立新和李學忠撲倒在地戴上手銬。當辛立新和李學忠押著楊文章出井時,三個人都已經成了“黑人”。
至此,12.14綁架案的四名罪犯全部落網。
最終,任志遠因綁架罪、強奸罪(任志遠曾在1987年10月伙同曾凡學輪奸了一個女青年)和搶劫罪被判處死刑;曾凡學因綁架罪、強奸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葛世譚因綁架罪、搶劫罪被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楊文章因綁架罪、搶劫罪被判處十二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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