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 3478
“不結婚,不生孩子?!?/p>
8歲的阿斯女兒朵朵突然冒出這句話時,我正在和表嫂討論民政局新規。這句話原是我情緒崩潰時脫口而出的氣話,沒想到此刻從朵朵口中復述出來。
表嫂樂了,追問原因,朵朵卻沒有理會,扭頭跑開了。
2025年5月10日,新修訂的《婚姻登記條例》正式施行,取消結婚、離婚登記需提供戶口本的要求。
平地一聲雷,看著正在啃冰棍的阿斯女兒朵朵,老母親竟莫名的開始擔心十幾年后她被黃毛騙婚……
雖說她今年只有8歲,但認準的事超級無比堅定,而且心思簡單,思考問題很容易非黑即白走極端。
文 | 朵朵媽
編輯 | Jarvis
封面圖片 | 《小巷人家》劇照
文章圖片來源 | 包圖網
年輕人自由了,父母擔心了
聽完朵朵突然冒出的兩句話,表嫂豎起大拇指:“比哥哥強!”
接著表嫂吐槽起自己的煩心事:“我現在天天擔心壯壯心血來潮,突然就把結婚證領了?!?/p>
壯壯是我侄子,今年讀大二,高三那年偷摸兒找了女朋友,然后高考發揮失常,表哥表嫂把鍋都摔在了戀愛上,結果卻加重了他的逆反,剛上大學就跟女友拍了婚紗照,還高調曬在了朋友圈。
婚姻登記新規的出臺,意味著壯壯不僅能拍婚紗照,還隨時可以和女友領證。
“現在這些孩子,根本不懂父母的苦心。”
表嫂的嘆息讓我突然意識到,朵朵會不會哪天也聽煩了“為你好”,找個黃毛小子就把證領了……
更愁人的是,按她現在的情緒管理能力,怕不是上午剛領完結婚證,下午發現對方解不出數學題就要鬧離婚。到時候在民政局大廳,必會上演“結婚自由誠可貴,離婚冷靜期好崩潰”的年度大戲。
戶口本,看似是父母拿捏孩子婚姻的權利,但實則也是一道把關的工具。結婚不需要戶口本,對很多情投意合,父母祝福的年輕人來說并沒有任何影響,甚至帶來了許多便利。
但是,對于某些缺根筋或者戀愛腦的選手及其家庭來說,卻是一枚不定時炸彈。
戀愛是兩個人的事,婚姻不是!
現下社會,戀愛“殺豬盤”屢見不鮮。對于高功能自閉癥人青年來說,他們具備完全民事能力,但思想單純,在柔情的攻擊下,很難分不清“我愛你”和“我愛你的錢”,更看不懂那些藏在玫瑰花里的算計。
對于中低功能的自閉癥群體來說,父母更擔心的是被結婚。畢竟身份證被帶在身上的可能性要比戶口本大多了。要知道在某些地方,“借肚子續香火”的奇葩操作還沒絕跡,萬一哪個缺德的把自閉癥姑娘哄去登記,法律上這可是正兒八經的婚姻!
此外,20多歲的年紀,正是敢想敢做的時候,熱戀中的年輕人難免一沖動就領了證。就像我嫂子擔心的,“孩子在外上大學,身份證隨身攜帶,人家自己去登記了,哪里阻止的了。”
雖說結婚這事,只要具備完全民事能力,兩個人做主就夠了,但怕的這事變成了只有兩個人知道,也就是俗稱的“隱婚”。
這聽起來很酷,卻隱含了很多問題。很多人崇尚發達國家的自由,卻不知道很多成熟法治國家和地區對婚姻登記的公示程序堪稱嚴苛:
在法國,結婚的告示必須在市政廳的入口處公布,且至少在舉行結婚儀式前 10 天公布;在新加坡,領取結婚證要求男女雙方至少兩名21歲以上朋友作為見證人簽署結婚證書。其實,中國傳統婚禮的“拜天地”“宴賓客”同樣具有公示功能。
一段新的法定關系被更多的人知道,才能更好地維護夫妻雙方的各自的權益。比如萬一一方重婚或者有重大疾病,身邊恰巧有人知道呢?
如果結婚只需要身份證,年輕人又追趕潮流,把周圍人瞞得死死的,當沖動褪去后,缺乏獨立生活能力的一方可能陷入更復雜的法律糾紛。這對于普通發育青年和心智障礙青年同樣適用。
婚戀教育貫穿成長才是王道
無論是我,還是表嫂,說到底擔心的都是孩子能否在婚戀中保護好自己和他人,能否理性認識婚姻中的柴米油鹽。
若孩子已具備成熟的識人能力,或許該學會放手——就像當年父母包容我的選擇一樣。當年我本科尚未畢業就領了結婚證,至今仍感念父母當年雖憂心卻尊重的態度。
十余年婚姻生活教會我,幸福并非童話般的完美無缺。因育兒焦慮脫口而出的“不婚不育保平安”的觀點,被阿斯女兒認真復述出后,我既愧疚又懊惱。
在我們這代人的成長環境里,不婚者常被視為異類,如今我卻用同樣偏激的觀念影響著下一代。
父母對孩子的婚戀教育,不應該是從小喊著不許早戀,走進社會后又立刻催婚,也不應該是向他們灌輸婚姻的苦與累,而應是他們知道結不結婚,生不生孩子都不是絕對的,人生有很多條路可以走。
就像尊重神經多樣性一樣,我們也要尊重每個人對生活方式的選擇。
結束跟嫂子的聊天后,我向女兒表達了歉意,告訴她:“媽媽不該在有情緒的時候沖你發脾氣,將來想結婚就結婚,想不結婚就不結婚,想生孩子就生,想不生就不生……只要你自己覺得幸福就好!”
我想相比語言,更重要的是,我和先生在日常中的相互體貼、照顧與尊重,才更能教會她識別健康關系——尊重彼此差異,包容對方棱角,在磨合中共同成長。
這些做好了,將來她如何選擇,就是自己的事了,只是期待如果某天她遇到心動的人,愿意跟我分享。也更期待她在擇偶時,能和我一樣好運氣。
(圖片來源:《父母愛情》劇照)
為從法律層面解讀新修訂《婚姻登記條例》的實施影響,大米和小米對廣東晟典律師事務所兩位資深律師進行了專訪——受訪嘉賓分別為該所高級合伙人黎永綠律師及合伙人齊風敏律師。
大米和小米:新的《婚姻登記條例》取消了此前作為登記結婚/離婚的一個必要資料戶口本,這會為年輕人的婚姻帶來哪些影響?
律師觀點:從法律角度看,新條例無疑簡化了結婚的必要流程,便利了意將締結婚姻的男女雙方,強化了《民法典》關于婚姻自由的原則和精神,保障了結婚自主權。
當然,從相反的角度分析,因為結婚流程便利了,年輕人因沖動結婚、被騙婚等風險也必將會相應增加。
大米和小米:新規定出臺后,對適齡的自閉癥譜系障礙群體有什么影響,在實踐中如何區分他們是否具備完全民事能力?
律師觀點:自閉癥人士因癥狀輕重有所不同,可能采取的形式也相應不同。目前法律或登記機關并沒有專門就自閉癥患者婚姻登記做出特別規定或要求,實踐中婚姻登記機關工作人員會通過跟自閉癥本人的相關溝通來判斷是否符合結婚登記要求。
若自閉癥人士未被法院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士或者限制民事行為人士,原則上應由其本人自行簽署聲明書。本人確實無法簽署的,則需要在自閉癥人士確認系其本人真實結婚意思表示后再由監護人代為履行簽署職責。
若被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人士,其無法表達自主意愿或者無法明確其行為的法律意義,原則上是無法辦理婚姻登記。
大米和小米:若自閉癥人士未被法院正式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但存在明顯溝通障礙,婚姻登記機關可能如何處理?是否需要補充其他證明材料?
律師觀點:《民法典》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法律行為無效。也即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其無法表示其真實意思表示,故其實施的法律行為無效。
若自閉癥人士雖未被法院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但存在明顯溝通障礙,婚姻登記機關經詢問后無法確認系自閉癥人士的真實意思表示,可能登記機關不予辦理結婚登記。
據了解,目前深圳的婚姻登記機關,并未要求必須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基本上工作人員會根據與自閉癥人士本人的溝通結果進行相應判斷。
大米和小米:戀愛容易,婚姻不易,相比戶口本,身份證一般會隨身攜帶,萬一年輕人,尤其是自閉癥青年沖動結婚或者被騙結婚,法律是否能夠撤銷婚姻?
律師觀點:《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明確規定了婚姻無效的情形、第一千零五十二條規定了婚姻可撤銷的情形。
不管是自閉癥青年,還是普通青年,如果只是說是出于沖動而結婚,法律上該結婚依然是有效的,若對婚姻不滿,則需要從離婚(包括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的角度考慮結束雙方的婚姻關系。
對于主張被騙婚的,因為不符合《民法典》上述關于婚姻無效或可撤銷的法定情形,實踐中處理會相對麻煩些。
既要有明確的證據證明是被騙婚,又可能需要通過公安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等多個機關相互協作,最終實現撤銷該婚姻的目的。不過現在是全國聯網辦理,對于騙婚的審核相對也會更加便利和嚴格。
大米和小米:您認為新政策在實踐中有需要優化的地方嗎?例如,增加針對自閉癥家庭的聲明書填寫模板,或明確監護人代理登記的具體細則。
律師觀點:自閉癥人士作為特殊群體,同樣享有婚姻自由的權利,只要其本人能對婚姻有所了解,知曉并愿意與他人締結婚姻,個人認為并不需要額外的家庭聲明書或代理登記細則等。實踐中,登記結婚時,婚姻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也會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給予登記。
大米和小米:最后,作為一名律師,您如何看待新政策簡化婚姻登記流程,對心智障礙家庭的影響?有哪些建議給心智障礙家庭?
律師觀點:個人認為,對新政并不存在過多擔憂。雖然結婚登記流程簡化了,但日常中注重對孩子婚姻觀念的傳輸和認知才是根本,讓孩子了解到婚姻的實質,明白需要承擔的責任,更能防患于未然。
如果說沖動結婚,無論自閉癥人士或普通人,都有這種可能,還是日常中多加引導,幫助其樹立正確的婚戀觀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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