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搞笑短劇頻道Wah! Banana前演員因強奸在約會軟件結識的女子,被判坐牢11年又6個月,外加12下鞭刑。
案件背景:
被告身份:萊夫·潘菲洛夫(29歲),原籍俄羅斯,目前是新加坡永久居民。他曾是搞笑短劇頻道 Wah!Banana 的演員,并在 TikTok 等社交平臺上發布“新加坡式英語”相關短視頻,具一定網絡知名度。
案發時間與地點:2021年1月12日,在其位于新加坡的住家房間。
受害者身份:30歲女子,曾是演員與模特,案發時正準備轉型成為喜劇編劇。
案件經過:
結識與會面:
雙方通過交友軟件 Tinder 認識。
女子對被告自稱劇作家的簡介感興趣,希望尋求劇本建議。
兩人約在羅拔申碼頭餐廳見面討論劇本,女子打開筆電展示段子內容。
轉移至住家討論:
餐廳環境嘈雜,討論被打擾。
被告建議前往其住家繼續討論,女子考慮到有室友在場,認為安全便答應前往。
抵達住家后,被告催促女子進入房間,并關上門。
性侵過程:
房間無椅,女子坐在床角,兩人繼續談論喜劇話題。
被告突然強吻女子,女子明確表示拒絕。
被告仍繼續親吻、撫摸其胸部,女子試圖離開,被告卻從后方抱住她并進一步侵犯。
女子在驚恐與混亂中不敢尖叫,最終被迫口交并遭強奸。
事后:
被告為女子叫了私召車送她離開。
女子在幾天后報警。
審訊與判決:
指控內容:4項控罪,包括非禮、性侵和強奸。
被告辯詞:
承認發生性行為,但堅稱是“你情我愿”。
指女子主動示好,例如笑著回應段子、輕敲他腿部。
法院裁定:
法官認為女子證詞詳細一致,可信度高。
相較之下,被告在庭上的說法與警方口供出入甚大,不具說服力。
法官認為被告試圖“撇清責任”,其供詞前后矛盾。
判處坐牢11年6個月,加鞭刑12下。
被告表示將對判決提出上訴。
社會反響:
謝明達言論風波:
律師公會前副會長謝明達于3月23日在 LinkedIn 上發文,質疑受害者意圖,暗示案件像“約會”多于“強奸”。
言論遭到公眾與法律界廣泛譴責。
謝明達事后刪除貼文,并辭去副會長職務,其照片及資料也從律師公會官網撤下。
控辯雙方立場:
控方:
要求重判:14年監禁與16下鞭刑。
理由:被告缺乏悔意,行為造成受害人重大身心創傷。
辯方:
求情減刑:10年5個月監禁與6下鞭刑。
理由:被告為初犯,女子自愿上門且未被強拉入房。
強調被告有結婚計劃,欲在獄中完成大學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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