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貴州省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管理業務中心原副總裁羅金輝受賄一案。
貴州省六盤水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4年至2020年,被告人羅金輝利用擔任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管理部高級交易專家,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管理業務中心副總裁,中信銀行資產管理業務中心副總裁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融資、獲得股票大宗交易業務以及債券回售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437萬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羅金輝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羅金輝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羅金輝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社會各界群眾三十余人旁聽了庭審。
來源:“六盤水中院”微信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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