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5日,公平交易委員會JFTC發布公告:已就《促進特定智能手機軟件競爭法》制定了附屬立法草案及指南(下稱“附屬草案”),開始征求公眾意見。
該附屬草案暫定于2025年12月18日全面施行,屆時日本將成為亞洲第一個打破蘋果稅交易渠道與下載渠道雙重壟斷的國家。
01
草案核心規定
1、要求蘋果在日本地區App Store開放應用內第三方渠道,而非僅能通過蘋果IAP(In-App purchase)從事數字商品交易(草案第8條第1款);
2、要求蘋果在日本地區App Store開放應用內外鏈交易功能,即可以在App內設置按鈕、鏈接等功能,引導用戶前往網站/第三方應用進行數字商品交易(草案第8條第2款);
3、要求蘋果在日本地區開放第三方應用商店(草案第7條第1款);
4、禁止蘋果公司對第三方應用施加不公平待遇,例如濫用App審核權拖延第三方應用上架/更新,禁止第三方應用通過第三方應用商店分發等(第6條);
5、考慮到此前蘋果為遵守歐盟《數字市場法》采取的“惡意合規”抵制,附屬草案規定蘋果不得采取如下行為阻礙第三方應用商店、第三方交易渠道以及外鏈交易渠道:①對個別應?程序提供商施加不合理的技術限制;②對其施加過重的財務負擔;或③恐嚇用戶不要使用上述第三方服務。
附屬草案還禁止蘋果“不正當使用獲取的數據”為自身的應用和服務謀取競爭優勢,以及禁止其拒絕第三方應用使用iOS操作系統功能來提供具有同等性能的產品或服務,等等。
附:公平交易委員會JFTC附屬草案鏈接:https://www.jftc.go.jp/en/pressreleases/yearly-2025/May/250515.html
2024年4月26日,日本國會正式通過《特定智能手機軟件競爭促進法》,該法案效仿歐盟《數字市場法》,授權公平交易委員會JFTC通過指定具有壟斷地位的軟件提供商,對其施加一系列禁止行為與合規義務,旨在為日本營造一個良性的手機移動生態競爭環境,刺激創新與消費。
2025年3月31日,公平交易委員會JFTC指定了必須遵守該法義務的軟件提供商,其中蘋果公司以及子公司iTunes KK在基本操作軟件、應用商店、瀏覽器成為日本版的“守門人”,谷歌公司則是基礎操作軟件、應用商店、瀏覽器、搜索引擎的日本版“守門人”。
2025年12月18日,即《特定智能手機軟件競爭促進法》本身規定的法案正式施行日期。在此之前,公平交易委員會JFTC還負責制定法案的上述附屬性細則規定,以便日后具體實施該法案。
日本是僅次于美國、歐盟與中國的蘋果公司第四大營收市場,2024財年營收貢獻為1821億元人民幣,但僅相當于中國的37%。截至今年年底,在蘋果前四大營收市場當中,將只有中國還受到蘋果交易渠道與下載渠道的雙重鎖定,繳納全球最高比例的蘋果稅。
在亞洲范圍內,韓國早在2022年6月30日就迫使蘋果App Store開放了外鏈交易渠道,但依舊要征收26%的蘋果稅。
2025年5月8日,韓國經濟正義實踐聯盟等四個團體發表聯合聲明,要求韓國開發者也獲得美國的外鏈交易免稅待遇,同時要求韓國政府完善相關法規,確保蘋果稅的進一步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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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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