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看官,我是學歷史但從不執于歷史的花鹿不花。
不知道大家聽說了沒, 5月19日傍晚某地鼓樓上的瓦片發生大面積脫落。
現場視頻顯示,鼓樓最高層的一面斜坡上的瓦片不斷往下掉,持續大約一兩分鐘。
現場煙塵彌漫,頗為震撼。
學歷史的人對這些古建筑都有很特殊的感情。
當我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心里立即彌漫起一種很不舒服的感覺。
事故發生的 這個城市是明代建造的第一座都城,是南京、北京故宮的“藍本”。
作為這座古老城市重要建筑的鼓樓,面闊九間,進深五間,“棟宇百尺,巍乎翼然,瓊絕塵埃,制度宏大”。
門額上"萬世根本”四個大字 據說是朱元璋手書, 蒼勁有力。
眾所周知,鼓樓是一個城市非常重要的建筑,負責向全城報時,具有很強的政治治理意義。
“銅壺滴漏,銅點更鼓,以警朝夕”。
這座歷史文化深厚的鼓樓始建于洪武八年(1375年),隨后六百多年歷經滄桑, 屢廢屢建。
一直頑強矗立天地之間。
結果沒想到的是,2023年9月當地花重金請一家公司來修繕,2024年3月份當地又精心組織嚴格驗收,最終認定工程“合格”。
不想,距離竣工驗收才剛剛過去一年,就發生了這樣“坍塌式”的事故。
原因究竟是什么?
工程上的水從來不淺,我就算絞盡腦汁估計也想不明白。
但我知道這樣的事兒如果發生在以前,那可是要掉腦袋的。
遠的不說,就說建造這個鼓樓的明代吧。
那時候國家實行“質量追溯制”。
簡單來說,就是在工程的磚頭上勒刻工匠的姓名,其實就是一份寫在工程磚頭上的“責任人名單”。
在南京內城南門的墻垛上,就有看到許多明代留下來的磚頭都刻有銘文。
其中有一塊灰磚上刻著這樣三行文字:
“招甲席俊翁甲首方朝張/窯匠盧立/造磚夫廣福寺”。
長沙天心閣的古城墻也發現了一塊勒刻著銘文的明代窯磚,銘文也是分為三行:
“長沙府禮陵縣提調官典史陳福司吏冷榮/□作匠王□人戶劉高叔/洪武七年八月造”。
按照當時的制度,每一處工程建設,都要有制磚的窯匠、造磚夫與提供勞役的“人戶”來承擔建筑質量上的直接責任。
并且這些監管建設項目的官吏也都對工程質量負有連帶責任。
如果出現今天這樣的事兒,按照律令很可能會被處死。
1621年,一個叫黃用的太監為桂王朱常瀛修房子。
結果入住沒幾天房梁就掉了下來,入住第二年,王府正殿居然在雨中垮塌了,并且當場砸死了6名侍女。
高層震怒,直接把黃用等人拉出來開到問斬了。
那時候,國家不但對工程建設質量要求嚴格,工程驗收的標準也非常嚴格。
明人祝允明在《野記》中就記述了一則軼事:
“太祖筑京城,用石灰秫粥錮其外,時出閱視。監掌者以丈尺分治,上任意指一處擊視,皆純白色,或稍雜泥壤,即筑筑者于垣中,斯金湯之固也。”
什么意思呢?
簡單翻譯一下就是說,當年修建南京城朱元璋親自到場檢查工程質量。
檢查方法也很直接:
在現場隨機砸開一段工程,如果發現里面偷工減料“稍雜泥壤”,就立即把修建這一段工程的監工、包工頭、工匠通通捆起來,然后直接塞進這段城墻里。
正是這樣的工程質量標準,才造就了六七百年后我們還能看到的明代古城墻。
國家對工程質量的要求一直很高。
就算到了腐朽衰敗的晚清時期,那時候人們對修建建筑質量也有很高的要求。
就算是建造貧苦老百姓的草房,也必須做到“泥墻須包三年,如三年內倒塌者,歸泥匠賠修”。
寫到這句話,內心忽生感動。
放眼望去,四周拔地而起的高樓大廈不計其數,但質量如何呢?
聽說有不少房子沒有交房就已經“外面下雨里面流”了。
有人為此氣憤不過去找開發商論理,結果旁邊人勸他:
你知足吧!
還有很多人的房子爛尾了,住不進去呢!
這樣的情景和古人一比,難道不讓人潸然淚下?
好了,不多說了。
具體情況,官方也已經給出了一些情況通報。
但通報里有些說法也確實讓我疑惑。
比如,情況通報里說“部分脫落”。
但這簡簡單單的四個字,真的準確描述了事故現場的情況么?
很多事情隔著屏幕都很難說。
既然當地已經宣布介入調查了,那一切就以他們的調查結果為準吧。
不過,一個月以前北京順義區潮白河大橋剛好也發生橋梁垮塌,并引發火災的事故。
相關部門言之鑿鑿,要成立事故調查組,要邀請專家參加,要對事故進行提級調查,要查清事故經過、原因,總結事故教訓,要認定事故責任,要提出事故處理建議。
現在,一晃一個月就過去了,也不知道什么時候才能有個最終的調查結果。
好吧,我們不多說了。
就用一個溫和的問題作為這次聊天的結尾吧。
在2016年國務院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中明確要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
依照這個文件,最終有哪些人會因這起事故被“終身追究”責任呢?
拭目以待吧。
順帶說一句,還是在這份文件里,國家著重強調:
“文物保護,基礎在縣”,要各級政府敢于擔當,要強化監管,要守土盡責。
一定要對得起歷史。
因為,歷史不僅是我們的,也是他們的。
大家早點休息,做個好夢吧。
晚安嘍~~~
我的每一件瓷器,以后都要刻上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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