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雙旗鎮客棧 (我們在這個塵世上的時日不多,不值得浪費時間去取悅那些庸俗卑劣的流氓?。?/strong>
紀元:初級職稱二十六年,中級職稱元年。
我并不愿意上所謂的數學拓展課,我只想早早下班回家。但我不得不上這所謂的數學拓展課,因為學校里面的“杈桿兒、馬戶和又鳥”需要教師們成為他們的賺錢機器。
所謂數學拓展課,可以歸入課后托管服務范疇,其名號是為了解決學生學生家長后顧之憂。
學生放學之后,學生家長或者仍舊在上班,無法接自己孩子回家,也無法照看自己孩子;再或者就是那些口口聲聲喜歡自己孩子的父母,他們其實并不愿意照看自家孩子。
反正,他們需要讓被自己看不起的教師群體,來替他們哄孩子。
于是,類似于數學拓展課的課后服務,也就順理成章地展開了。
局外人不會了解其中的運行規律。局外人總以為自己為類似于課后拓展課的課后服務繳納了錢款,這些錢都進了教師腰包。但事實上,這是一個資本化的教育生態,而且教師群體也正在表現出明顯的行政化傾向分層,在資本化、行政化的潮流之下,學生家長們繳納的相當一部分所謂課后托管服務費,最終都被“杈桿兒、馬戶和又鳥們”拿走了,真正能夠以勞動報酬形式進入付出了時間和相關勞動的教師手中部分,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就在這樣的課堂上,浙江瑞安一名教師正常授課,可班級里,一名囂張跋扈的四年級學生卻手持一只灌注了來源不明水樣液體的水槍,在課堂上,公然朝著授課教師的面門噴射!
這是不是一種傷害,這是不是一種侮辱,這是不是一種人格尊嚴踐踏?
不要那么低智。既然這名四年級的學生敢于在應該遵守課堂秩序的課堂上,公然朝教師面門噴射水樣液體,那么,他平時的舉動一定乖張,不乏其他極度惡劣形式的侮辱教師、霸凌同學之舉。
面對這樣的侮辱和霸凌,當事教師在一怒之下,采取了2000年左右,教師們經常采用的一種對等威懾教育辦法:抱起這名學生來到三樓窗口,假意威脅要將這一名學生扔下樓去。
需要強調一點:而今的學校教學樓,欄桿位置不但都覆蓋了漁網一樣的鐵網,就是窗戶,也都加裝了只能打開二十厘米左右的限位器,在這樣的窗口面前,教師的假意威脅就是一種對等威懾教育。
這種教育方式如果放到2000年之前,學生家長群體可能未必會在意。即便學生家長知道了,對教師的這種教育行為,也極有可能表現出一種認可,而絕不會是一種公然對抗。
可是,而今的學生家長變了。當該名學生家長從自己孩子口中知道這件事情,就拿到了校方的監控視頻證明,然后就迅速將這一則視頻放到了網絡上,意圖利用輿論私刑來對涉事教師處以網絡極刑,當然也是對教師群體的名譽處以網絡極刑。
從事態發展來看,涉事教師受到了最嚴厲的處罰:不但受到了教育生態之內的頂格處罰,同時還按照這名學生家長的要求,這名教師還被學校方面移交公安機關,最終遭受了行政拘留的“牢獄之災”。
這是一個危險的先例。這個先例預示著,今后可能會有更多教師個體在行使自己教育權力時候,因為不被學生和學生家長認可,進而遭受行政拘留等“牢獄之災”。
好吧,就算對教師的處罰沒有問題,那么,當這名教師的處罰完成之后,我們是不是該談談這名學生應該受到什么處罰了吧?
難道直接挑釁、惹起禍端的人壓根兒不用受到任何處罰嗎?要知道,這個小孩兒的所作所為已經不能用違反學校紀律等等詞語來形容了,他的行為直接挑戰了《憲法》,直接摧毀了一名教師應該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格尊嚴權!
學生是人,教師也是人!
學生在課堂上,不但不遵守紀律,還公然朝教師面門上噴射來源不明的水樣液體,“論心不論跡”的話,學生應該受到最嚴厲的懲罰,不應當追究教師的任何責任,因為教師在行使自己的教育權力;“論跡不論心”的話,學生首先發起挑釁、惹起禍端,他嚴重侵犯了教師應當享有的、《憲法》賦予公民的最基本的人格尊嚴權,這名學生也應該受到最嚴厲的懲罰,而不是單單教師個體受到懲罰!
可我們的確看不到這名學生將會受到任何懲罰的蛛絲馬跡,這名學生得到的只會是當事教師卑躬屈膝的道歉以及教育生態之內形形色色“杈桿兒、馬戶和又鳥們”類似于捧臭腳一樣的各種撫慰、縱容!
很明顯,這次事件處理結果,除了能夠安撫當事學生和學生家長的情緒,讓他們生出一種斗贏了教師的萬丈豪情,并在今后的生活中處處囂張跋扈,危害他們身邊的所有人,并不能讓任何人滿意,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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