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盟正式指控TikTok廣告庫系統違反《數字服務法案》(DSA),未充分披露廣告內容、投放對象及出資方信息,且公眾檢索功能存在重大缺陷。
若最終認定違規,TikTok可能面臨高達全球年營業額6%的天價罰款,按2024年字節跳動800億美元營收估算,罰金或超48億美元。這場圍繞“廣告透明度”的博弈,反應出全球數字治理從數據安全向算法倫理深化的監管轉向。
歐盟科技事務主管亨娜?維爾庫寧(Henna Virkkunen)在一份聲明中稱:“在線廣告的透明度——誰付費以及如何定位受眾,對維護公共利益至關重要。”
對此,TikTok發言人向南都記者表示,公司正在核查委員會的調查結果,并繼續致力于履行《數字服務法案》的義務。“盡管我們支持該法規的目標,并會繼續完善我們的廣告透明度工具,但我們不同意委員會的部分解讀,同時需要指出的是,相關指導意見是通過初步調查結果而非明確的公開指導方針傳達的”,他們強調“公平的競爭環境和一致的執法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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