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塘江圍起來收費已辟謠,其他真圍起來的地方呢?
文/葉雨秋
壺口瀑布前矗立的灰白高墻、杭州灣跨海大橋刻意霧化的玻璃幕墻、日照海灘延綿數公里的鐵網圍欄,這些人為設置的物理屏障,正在將中國壯美的自然景觀切割成碎片化的"門票展品"。這場以"保護管理"為名的景觀圈地運動,實質是地方政府與資本力量合謀的公共資源私有化進程。當公民欣賞祖國大好河山的基本權利需要支付"買路錢"時,暴露的不僅是市場邏輯的僭越,更是公共治理現代化的深層困境。
一、圈地邏輯:從公共物品到地方私產的異化
自然景觀作為典型的公共物品,其非競爭性與非排他性特征在《風景名勝區條例》中早有明確定位。但現實中,"屬地管理"原則往往異化為地方利益集團對公共資源的壟斷性占有。以壺口瀑布為例,陜西、山西兩省各自修建觀景平臺,通過物理隔離將完整的自然奇觀割裂為兩處收費景點。這種行政邊界對自然景觀的強制性切割,使得黃河奔涌的自然偉力淪為地方財政的提款機。
資本與權力的合謀在此過程中展現得淋漓盡致。文旅集團通過PPP模式取得景區運營權后,便以"提升游覽體驗"之名大興土木。杭州灣跨海大橋玻璃幕墻的霧化處理、象鼻山景區刻意種植的竹林屏障,表面是"安全防護"或"生態修復",實則是制造視覺壟斷的收費壁壘。這種將自然景觀轉化為"視覺私產"的操作,本質是資本對公共空間的殖民。
二、門票經濟學:短視發展觀的惡性循環
地方政府對"門票經濟"的路徑依賴,已形成難以打破的惡性閉環。某5A級景區的財報顯示,門票收入占其總營收的72%,而二次消費占比不足15%。這種畸形收入結構倒逼管理者不斷強化物理圍擋——當游客在景區外就能觀賞核心景觀時,精心打造的收費項目便失去存在價值。于是,從三公里外的游客中心到觀景臺之間的擺渡車,從"最佳拍攝點"的付費平臺到夜間燈光秀,層層收費設計構成了精密的利潤榨取系統。
這種發展模式的代價極其沉重。云南某古鎮因過度商業化導致客流量五年下降40%,陜西某丹霞地貌區因違規建設觀景臺引發地質隱患。更致命的是,物理圍擋割裂了人與自然的情感連接,當游客需要透過收費窗口欣賞山河壯美時,文旅產業可持續發展的根基已然動搖。
三、治理困局:法律失靈與監管缺位的雙重夾擊
《風景名勝區條例》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不得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進入風景名勝區進行正常的游覽活動"。但現實中,地方政府通過"景區范圍重新劃定"等技術手段,將原本開放的自然區域納入收費管理。桂林象鼻山公園將觀景視線范圍內的漓江水域劃為"核心保護區",實質是創設新的收費依據。這種"合法化"操作暴露出現行法規的模糊地帶與解釋彈性。
監管體系的碎片化加劇了治理失效。自然資源部門關注生態紅線,文旅部門追求經濟效益,地方政府側重財政收入,多元目標的沖突使得違規圍擋行為屢禁不止。2023年曝光的某海濱景區違規圈占公共沙灘事件中,六個相關部門的相互推諉,最終以"歷史遺留問題"草草收場。這種監管真空助長了地方勢力的肆意妄為。
四、破局之道:重構自然景觀的公共屬性
破解困局需要系統性制度創新。首先應修訂《國家公園法》,明確自然景觀的全民共享屬性,嚴禁任何形式的視覺壟斷。可借鑒美國國家公園制度,規定主干道兩側1公里范圍內不得設置收費觀景設施。其次要建立跨區域協調機制,對壺口瀑布這類跨省景觀實行統一管理,打破行政壁壘對自然完整性的割裂。
在技術層面,可運用數字治理手段打破物理圍擋。杭州西湖"還湖于民"的實踐經驗表明,通過AR導覽系統、智能觀景平臺等數字化手段,既能提升游覽品質,又可避免粗暴的物理隔離。更重要的是轉變發展思維,張家界景區通過降低門票價格、發展特色民宿集群,實現旅游綜合收入三年增長150%的案例證明,破除門票依賴反而能激發更大市場活力。
當長江三峽的峭壁不需要付費望遠鏡才能觀賞,當泰山日出不再被收費觀景臺壟斷,我們才能真正確立"江山屬于人民"的現代治理倫理。自然景觀不應是裝在收費盒子的展品,而應是滋養民族精神的無界畫廊。打破圈地圍墻,不僅關乎文旅產業的轉型升級,更是重建公共空間、重塑治理倫理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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