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鐵嶺突發血案,江西女被殺死在出租屋內
2008年3月3日,遼寧省鐵嶺市。16時40分,鐵嶺市110接到報案,稱鐵嶺市銀州區一個居民住宅小區有人被殺。
鐵嶺市銀州公安分局立刻派人現場。現場是一座樓房內的一間出租屋,受害人周覓身中數刀被扎死在其租住的出租屋內。
周覓時年29歲,正是風華正茂的時候,她是江西人,來鐵嶺打工已經數年,沒想到突遭橫禍。
警方根據現場遺留的痕跡,認定這是一起搶劫殺人案。鐵嶺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了“2008·03·03”案件偵查指揮部,組織開展偵查工作。通過現場勘查,將采集到的相關生物檢材送遼寧省公安廳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進行DNA檢驗。
通過現場訪問、案情分析,對犯罪分子進行深入細致的刻畫;通過開展偵查實驗、收集相關影像資料,推斷犯罪分子作案時間、作案過程、來去路線;圍繞受害人家庭、社會關系、工作過的單位開展調查,分析判斷案件的因果關系;對受害人、作案人可能到過的場所、可能行走的路線、可能接觸的人員開展摸排,查找犯罪線索;走訪銀州區出租車司機,排查可疑情況;由網監部門、技偵部門對受害人的網上聊天記錄、手機通話記錄、手機短信進行技術處理,逐一排查定位與被害人有聯系的人員;對在鐵嶺務工、生活的江西籍人員資料進行收集整理,逐一落實其在案發時間段活動情況;另一方面,專案組還邀請專家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模擬畫像,并將模擬畫像及其體貌特征下發到基層所隊,特別要求各地在看守所、拘留所、教養院、監獄組織開展排查工作;認真梳理全市范圍內有前科劣跡的人員;開展刑事犯罪有獎舉報宣傳發動工作,最大限度地獲取破案線索。
專案組對鐵嶺市銀州區“2008·03·03”案件開展了5天全面細致的偵查工作后,并沒有發現有價值的線索,為此,指揮部立即決定調整偵查方向,對2008年以來發生的入室搶劫案件進行梳理,尋找偵查工作新的突破口。
通過對2008年以來發生的12起入室搶劫案件的信息分析研究,成功地將銀州區“2008·01·24”入室搶劫、強奸案與“2008·03·03”案件串并。
原來,早在一個多月之前的2008年1月24日9時30分,鐵嶺市銀州區一個居民住宅小區就發生了一起入室搶劫案。歹徒尾隨受害人入室,持刀威逼捆綁了受害人,搶劫了現金和銀行卡,并將受害人強奸。之后歹徒到當地建行的自動提款機取款,因為取款機“吃”卡,錢未能取出。
而在“2008·03·03”殺人搶劫強奸案發生前的四個小時——14時20分——鐵嶺市銀州區一個居民住宅小區發生入室搶劫案。歹徒尾隨一名婦女進入室內持刀威逼、意圖搶劫錢財,但此時在室內睡午覺的婦女家人聽到聲音立刻跑出來大聲呼救,歹徒受驚逃走,搶劫未遂。而在四個小時后,很可能是一名歹徒又作下了“2008·03·03”案。
據此,專案組提出了“立足鐵嶺、思考周邊”的偵查策略,將案件信息串并范圍向沈陽、康平、法庫、撫順、遼源、四平、通遼等周邊城市擴大。通過將“2008·01·24”案件受害人衣物上提取到的犯罪分子的生物檢材DNA數據錄入《現場生物檢材DNA數據庫》進行比對,先后將沈陽市沈河區“2008·02·25”案件、鐵嶺市銀州區“2008·03·03”案件、沈陽市和平區“2008·04·22”案件成功串并。
二、遼寧吉林兩地警方聯動追捕罪犯
而此時位于沈陽的遼寧省公安廳也是震驚萬分,因為近年來東北地區已經很少發生流竄型殺人犯了。然而這次的歹徒卻明顯帶有流竄性質!
先是在2008年2月25日11時40分,沈陽市沈河區一個居民住宅小區發生入室搶劫、強奸案。作案人持刀威逼捆綁4名女性受害人后搶劫錢物并強奸其中一人,用刀扎傷一名其后返回的男性受害人后逃之夭夭。
之后,這名歹徒流竄到鐵嶺犯下了“2008·03·03”殺人搶劫強奸案。
一個多月以后,2008年4月12日11時40分,開原市一個居民住宅小區發生入室搶劫、殺人案。兩名受害人被這名歹徒持刀威逼捆綁、搶劫銀行卡,其中一人被殺害,一人被強奸。歹徒用搶到的銀行卡在昌圖縣站前一家儲蓄所取款。
而十天以后的2008年4月22日15時30分,歹徒來到位于沈陽市和平區的一棟教師宿舍樓內,尾隨一名女大學生入室,將室內的三名女大學生捆綁強奸,搶走現金和兩張銀行卡。當該名男子準備離開時,巧遇另一名女大學生開門回來,嫌犯見女大學生長得漂亮,欲強奸遭到強烈反抗,歹徒將女大學生殘忍殺害。犯罪分子搶走4張銀行卡,又逃竄到開原市取款。
監控錄像捕捉到的嫌疑人圖像
案發后,沈陽警方立即全面展開調查。據被害人反映,犯罪嫌疑人長瓜臉,大眼睛,無胡須,30歲左右,身高1.73米左右,體型偏瘦,頭戴一頂黑色鴨舌帽,走路時步子很輕盈,右手有抓傷,且指甲較長,遼北口音。
至此,鐵嶺市“2008·03·03”系列殺人搶劫強奸案被確定為2008年“遼寧2號公案”。在省公安廳的支持下,鐵嶺市局成立了“遼寧2號公案”鐵嶺偵查指揮部,同時,制定并啟動了鐵嶺市公安局處置“遼寧2號公案”工作預案、公路與鐵路堵卡工作方案、工作規范等一系列工作方案,集全局之力開展偵查工作。
就在警方竭盡全力偵破案件的同時,犯罪分子仍在肆無忌憚地作案。吉林省遼源市先后發生了“2008·05·20”、“2008·06·10”兩起搶劫、強奸、殺人案件。
2008年5月20日14時15分,吉林省遼源市龍山區一個居民住宅小區發生入室搶劫、強奸案。作案人持刀威逼捆綁、搶劫、強奸受害人后,持搶得銀行卡在當地一個銀行自動提款機分7次提走現金1.4萬元。
2008年6月10日9時20分,吉林省遼源市一個居民住宅樓發生入室搶劫、殺人案。4名受害人遭到持刀威逼、搶劫,其中二人被捆綁、二人被殺害。
通過對現場遺留物證進行檢驗鑒定,這兩起案件被迅速并入“遼寧2號公案”。至此,“遼寧2號公案”成為公安部督辦案件,公安部刑偵局組織專家組赴遼寧分析研判案件偵破工作。
6月17日,公安部特意派刑偵局副局長余新民在沈陽召開會議,就偵破此案進行部署。參會的人員有遼寧、吉林、內蒙古三地公安。余新民要求兩省一區的公安機關密切配合,尋找嫌疑人的蹤跡。
經與會人員分析,犯罪嫌疑人經常采用尾隨或騙開房門的方式,用刀逼住被害人,用自帶的尼龍繩和鞋帶把被害人捆綁起來,蒙住被害人的臉實施作案,逼迫被害人交出銀行卡,說出密碼,犯罪嫌疑人把密碼輸入手機里,然后去自動取款機提款。取款規律是:在鐵嶺作案到開原取款,在開原作案到昌圖取款,在遼源作案在當地取款。
與會人員就案件系一人所為等一些問題達成了共識,但是對于犯罪分子是哪里的人?現在隱藏在何處?在這兩個問題上,各個地方的公安局長爭論十分激烈。
鐵嶺市公安局局長谷鳳杰說:“我們排除到位,所以我們鄭重向公安部宣告,此人不是鐵嶺人。偵破遼寧2號公案,必須跳出鐵嶺來研究問題。”
而遼源市公安局局長任劍波說:“這個人究竟是哪里的人,我個人傾向于在鐵嶺的周邊地區。這里有個零區,那就是越過了西豐,我傾向西豐靠近鐵嶺這個角上;要么就是內蒙,要么就是四平,但是四平沒有案件,如果四平有,昌圖也應該有,但是四平沒有。”
任劍波局長
根據犯罪嫌疑人作案時間、作案地點、作案規律,加上被害人提供該名男子操遼北口音,警方將偵破工作重點放在了沈陽以北、長春以南地區。"
時任公安部刑偵局副局長余新民
為盡快偵破此案,消除社會影響,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沈陽警方決定在全市懸賞捉拿獲該犯罪嫌疑人。懸賞通知張貼到了社區、車站、旅店、娛樂場所等,一時間,沈陽市民皆知"串聯56號"案。隨著偵查的深入,懸賞金額也由開始的10萬增加至15萬,嫌犯被捕前,賞金增至20萬元。
而此時,鐵嶺市公安局已經成立了由副市長、公安局局長谷鳳杰為總指揮的系列案件偵破指揮部。指揮部數次召開案件研判會并對此案偵破做了11次緊急調度,市公安局副局長富曉東帶領專案組晝夜兼程,動用一切偵查手段,準確劃定偵查范圍,行程數萬公里,調查銀州區出租車9000余輛次。
谷鳳杰的風流韻事不用多說了
根據新的案情,鐵嶺市局指揮部深入研究案情,調整工作部署:一是全面部署防控工作,在城區周邊設立堵卡站,加強對可疑車輛和人員盤查;在社區重點部位和銀行取款機附近布置警力,秘密蹲守;向社區居民印發犯罪嫌疑人影像資料,發動群眾提供線索。二是根據案件信息和偵查結果的綜合分析研判。隨著案件偵查工作的深入,鐵嶺警方逐漸感覺到這起案件應該跳出鐵嶺,向外輻射,向外延伸。
富曉東就更不是什么好人了
三、五彩尼龍繩成重要物證,歹徒終于落入法網
根據5月20日吉林省遼源市發生一起的入室搶劫案現場留下的捆綁受害人的繩子,專案組有了重大發現。
以前案件的作案現場留下的是普通的白色尼龍繩,而此案現場留下的是五彩繩,有黑色、白色、粉色、灰色、土黃五個顏色。鐵嶺警方清查后確認,這種繩索在鐵嶺地區包括周邊六個縣區沒有出現過,排查全省的五金商店仍一無所獲。
警方在位于沈陽的東北最大日雜批發市場獲悉,安徽阜陽太和縣皮套村鎮專門經營這種五彩繩。于是,鐵嶺警方派人前往安徽調查。廠家負責人說,他們只給吉林省的長春和四平做過這種繩索。
隨后,鐵嶺警方在吉林省四平市中心商店發現了同樣的繩索,還有二十幾米長。通過技術鑒定,這繩子同犯罪現場遺留的物證是同一商家、同一產品、同一個批號。
之后,指揮部經對沈陽、鐵嶺、開原、遼源兩省四市11起案件和對“5·20”案件進行仔細分析認為,從活動區域上看,犯罪分子作案一直選擇在沈陽、鐵嶺、開原、昌圖這條交通沿線上。
另外,開原“4·12“案件,犯罪嫌疑人在開原作案卻到昌圖取款,沈陽“4·22”案件,犯罪嫌疑人在沈陽作案卻到開原取款。遼源“5·20”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跳出這條線,先后兩次到遼源作案。這說明犯罪嫌疑人應該暫住或停留在沈陽、四平、遼源這個三角區域內,從作案時間來看,其活動范圍應該在以鐵嶺為中心150公里的半徑內。根據分析結果,專案組果斷鎖定犯罪嫌疑人應為吉林省四平市人。
就在鐵嶺警方獲取五彩繩這一重要物證的同時,鐵嶺市公安局技偵支隊通過技偵手段獲取的一個重要線索也將犯罪分子的落腳點直接指向了四平。于是,指揮部將偵查方向和重點指向吉林省四平市,并于6月初抽調精干警力秘密潛入四平,采取多項超常規刑事偵查手段和措施積極開展工作。
6月20日,鐵嶺警方了解到,有一個貌似嫌犯的人出現在四平,但并不知曉其具體的位置。通過四平警方的配合,確定他在四平鐵西區站前二馬路鐵寓房一單元四樓居住。鐵嶺的便衣警察秘密跟蹤了這名男子,發現男子回到了出租屋。由于該男子外貌與先前公布的嫌犯照片差別比較大,警方未貿然下手。直到20日22時50分,經過初步確認后才決定逮捕。
23時02分,四樓的出租屋住戶門前,一名便衣民警輕輕地敲了敲門,門剛開了一條小縫,幾個人就立刻沖進屋內,把一名男子摁倒在地,屋內一名年輕女子則嚇得尖叫起來。男子拼命反抗,但六名便衣警察迅速壓倒他,將其制服。
經連夜突審,犯罪嫌疑人林德新供述了其在遼寧、吉林兩省作案13起(其中2起犯罪未遂,受害人未報案)的犯罪事實。
嫌犯林德新被警方抓獲
自此,自2008年1月24日至6月10日,在遼寧省鐵嶺市、沈陽市和吉林省遼源市,相繼發生的12起尾隨女性入室搶劫案件終于告破。罪犯林德新流竄作案,實施搶劫、強奸、殺人犯罪,共計搶劫現金、銀行卡金額4萬余元,殺死5人,強奸或猥褻婦女16名。
四、憤怒家屬要打死兇手情急誤咬警察
6月22日9時,鐵嶺被一陣呼嘯的警笛打破了平靜,警笛聲混雜著鞭炮聲不絕于耳,特警、武警10輛車開進電廠小區。雖然下起了雨,整個小區還是被圍得水泄不通,荷槍實彈的特警首先將圍觀群眾分開一條通道,武警、特警、刑警等百余人擺好陣勢,車門打開,兩名警察將林德新押下了車。
民警帶嫌犯指認現場
為了指認現場,警方特意給林德新準備了一頂和作案時相似的帽子。林德新剛下車,就引起圍觀群眾罵聲一片。很多群眾義憤填膺,甚至抄起早就準備好的石塊、棍棒沖向林德新,警方立即將林德新帶回車上,繼續進行指認。
嫌犯在鐵嶺火車站前小區指認時,被害女子周覓的父母老淚縱橫高舉著感謝信,"我們的家就毀了,孩子沒有了媽……"老人氣得渾身發抖,周覓的丈夫舉著錦旗,強忍著淚水。
"兇手在哪?"周父問。
"馬上來指認現場,會讓您看到的!"維持秩序的特警說。
大約一分鐘后,嫌犯被押解到這里,周父喊了一聲便沖向嫌犯,可是他被警察抱住了,憤怒的老人掙脫不開,急得咬了民警一口。
"不攔著他,他能把嫌犯殺了!"圍觀的人說。
被害人家屬熱淚盈眶
22日上午,林德新在鐵嶺指認了4個作案現場,押解車輛到達之處,群眾舉著條幅、感謝信、錦旗表達對公安干警的謝意。
之后,特警車隊開往開原。嫌犯在開原作案兩起,一起搶劫殺人,一起是搶劫強奸。開原百姓得知"鴨舌帽"指認現場,一條大約兩公里的街道被圍得水泄不通,警方不得不拉起警戒線,實行交通管制。
犯罪嫌疑人林德新
嫌犯雖然沒有在昌圖作案,但是曾在這里取過款,需要到昌圖指認。就在押解車隊走完昌圖主要街路即將離開時,一名老者跪在路邊不停地磕頭,為車隊送行,應該也是某位受害者的家屬。
林德新落網的消息很快傳遍遼吉兩省三市的大街小巷。鐵嶺市銀州區一小區居民說:“以前自己回家都要家人來接。進樓前左顧右盼,像做賊一樣,但愿這樣的日子以后不會再有了。”
五、兇手林德新畸形人生
林德新到案后,十分配合辦案機關的工作,對自己所犯下的滔天罪行供認不諱。
林德新是一個曾經“二進宮”的累犯,他37歲的人生中有18年是在獄中度過。1989年,林德新考上吉林省一所名牌大學。然而,剛剛拿到手的高考錄取通知書還沒有被捂熱,冰冷的手銬就戴到了林德新的雙手上。1990年,林因搶劫、強奸作案15起,被吉林省高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2005年,林德新因在獄中積極改造、表現良好,被提前釋放。出獄后,他無所事事、內心空虛,僅四個月便又開始作案,因強奸未遂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2007年10月獲釋。出獄后僅三個多月的時間,即2008年1月24日,林德新又開始重操舊業,且一發不可收拾,在遼吉兩省三市瘋狂作案11起。
鐵嶺市公安局主管刑偵工作的富曉東副局長向記者介紹案情時說:“林德新此次作案與前兩次最大的不同是,他每起案件都經過精心策劃,不僅反偵查能力強,作案手段也反映出其有較高的智商。”
林德新每次作案都使用新的作案工具,他在四平居住的房屋附近有一個市場,每次作案前,他都會去市場購買鴨舌帽、口罩、眼鏡、電工刀、繩子、尖刀及膠帶等七樣物品。每次作案后便將作案物品全部扔掉。他還在作案時,故意偽造多人作案的假象,如在逼迫受害人說銀行卡密碼時,故意沖門外喊“去核實一下密碼,不對回來再收拾她”。他從來不在四平作案,雖然搶劫物品,但不搶劫手機。
搶劫到銀行卡不在本地取款,均到異地取款。取款時有時戴口罩、手套,有時故意鼓腮,有時手指還粘有創可帖。平時帶有框眼鏡,而作案時帶隱形眼鏡。自作聰明的林德新最終未能逃脫法網。
2008年12月10日,林德新因犯強奸罪、搶劫罪被法院數罪并罰,判處其死刑,他沒再上訴。
林德新說:“據我所知,人的一生影響最大的不是在十多歲或者成年,而是在7歲到10歲之間。這段時間他思維雖然沒有定性但是如果有東西在他腦海里面留下印象的話,他一輩子都忘不了這個痕跡。”
林德新從小出生在一個普通家庭,父親是工人,母親是中學英語教師。由于父母文化程度差異較大,加之父親性格比較暴躁易怒和偏激,母親比較柔弱逆來順受,林德新從小就感受到了家庭的不和睦。
“我小的時候經常因為一點小事就挨打,這種氣氛造成我的性格很內向孤僻。我怕家庭的這種紛爭在不經意的時候就爆發出來。當時我就是太緊張。開始時是晚上睡不著覺,后來就開始胡思亂想,時間一長就越來越嚴重。我上初中的時候學習還是不錯。”林德新說。
林德新在小學和中學期間學習成績十分突出,在中學時還是班里數學和英語課代表。
林德新說:“我上學的時候如果攻破一道題,或者挺有質量的完成了作業,我就覺得要比吃一頓大餐還舒服,但是上高中以后這種感覺就沒有了,有的只是苦惱,漸漸的心里面就壓力很大。在我十三歲的時候我就開始失眠,嚴重影響了我的生活和學習,我幾乎沒有深度睡眠。”
盡管如此,林德新初中畢業后還是考上了四平市最好的高中。
林德新講:“上初中時學習的那種快樂在高中就根本體會不到了。長期的苦惱使人瀕臨崩潰。我曾經想過自殺但是放棄了,當時這么選擇就對了。”
林德新因為性格內向孤僻,沒有能夠談得來的朋友,所以他逃課選擇的地點只能是臺球室和錄像廳。
林德新說:“逃課時或者去打臺球,有時去打電子游戲,有的時候還到錄像廳看看錄像,曾看過黃色錄像。”
長期的壓抑讓林德新產生變態的心理,18歲時,正在讀高二的他開始邁出了犯罪的第一步。為了擺脫心里的苦悶,他開始尋找女性目標下手。一天中午,他尾隨一位女學生至其家中,將其強奸。
“那是我的第一次性經歷,當時的第一感覺就是內心的壓抑得到了一種釋放。但到了第二天,自己心里害怕死了,因為我知道那是犯罪,感覺天就要塌下來了。在事發四五天后,我又看見了那個女同學,見她像什么也沒發生一樣。我懸著的一顆心終于放了下來,以后我便尋找機會再次作案。”
伴隨著犯罪歷程,林德新讀完了高中,并考上長春地質學院。
長春地質學院陳列館
林德新大學之路定格在了他辦理入學團關系的那一天。當天,林德新辦理完團關系走出校門時,遇見了一名漂亮女生,隨后便跟蹤女生至其家中將其強奸。女生在反抗過程中,林德新的團關系材料從兜中掉出。家長據此報案,民警將林德新抓獲。
林德新到案后,主動交代了以前做過的十四起搶劫強奸案。四平中院一審判處林德新死刑,二審法院考慮其自首因素,改判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在獄中服刑期間,林德新表現不錯,給犯人擔任教員。組建犯人足球隊,該球隊奪得了吉林省監獄系統在押犯人足球比賽第一名的好成績,其個人還在吉林省監獄系統犯人乒乓球比賽中獲第三名。
“在監獄的時候同學想去看我,我也沒讓。因為畢竟不是光彩的事情,所以我和社會上的聯系,僅僅就是家里的親人。”林德新說。
2005年,林德新在服刑15年之后因多次減刑被釋放。
出獄后的林德新也曾考慮過以開飯店為謀生手段,但均因沒錢投入而無法實現。
林德新說:“性格決定命運,我這個性格就導致我的命運,這句話我記得挺深的。因為我就是有極度的自卑感,又有很強的自尊心。”
出獄后的林德新曾去精神病院治療心理疾病,用過一段時間藥后,覺得沒有效果,他便放棄了治療。藥物治療失敗后,林德新再次選擇了犯罪。
這一次他選擇的對象仍然是一個漂亮的小女孩,當林德新在小女孩家中欲對其實施強奸時,小女孩哭得十分厲害,喊道:“叔叔,你別害我了好嗎?我太小了。”
林德新聽到小女孩的哭求后,突然住手了。他望著可憐巴巴的小女孩說:“那好吧,我放過你。”
正在出門之際,林德新碰見了小女孩的父親,他立刻給小女孩的父親跪下并哀求道:“你放過我吧,我沒有傷害你女兒,不信你問問你女兒。”
然而,小女孩的父親執意報了案。最終,林德新被警方帶走。
林德新隨后以強奸未遂被判處兩年零六個月的有期徒刑,于2007年10月8日刑滿釋放。
林德新第二次從獄中出來后不久,認識了比他小10歲的女朋友。二人感情升溫迅速,本想結婚,但是沒有錢。
面對自己破碎的家庭,親人的不理解,在社會上的孤獨,他感到極度迷茫,著急弄點錢的林德新竟然又想起了搶劫作案。
林德新對人性的認識十分偏激,他說:“地球這么大,我卻是孤獨的。其實人都是魔鬼與天使的化身,人都有犯罪欲念,就看你能不能控制住,控制住了你就站在我對面,沒控制住我就坐在這里了,僅此而已。我覺得上天對我不公平。”
“第二次入獄給我觸動很大,當時就是因為我心軟相信了小女孩和她的父親,但最終還是被送到了警察手里。因此,我暗下決心,以后再次作案時,手段一定要狠,不能心軟。”林德新說。
林德新是這么說的,也是這么做的。從11起系列案看,遇到反抗的,不是被他殺害,就是被他扎成重傷。
六、心理學專家分析林德新
就林德新的成長環境對其性格發展的影響,記者采訪了學副教授周鐵民。
對于林德新的早期性格形成及成年后走上犯罪道路的成因,鞍山師范學院心理學副教授周鐵民說:“從心理學關于行為研究的角度看,犯罪行為是個體自身因素與環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人的性格、認識水平與動機等因素是其內在因素;特定環境、時間與對象等是重要的客觀因素。在性格的形成過程中,早期的家庭環境具有重要的影響作用。青少年時期林德新的家庭充滿了暴力成分,父母關系緊張反映到了他的內心深處,特別是父親以暴力的方式釋放內心不平衡的做法,對林德新以后的犯罪行為起到了潛移默化的作用。”
針對林德新的犯罪首次為性犯罪,接下來的多次犯罪都伴隨著性侵犯,周鐵民副教授分析認為:“青春期少年的性沖動、長期壓抑的負性情緒、孤僻的性格、偏執的思維以及宣泄渠道選擇的盲目等因素共同導致了第一次犯罪行為的發生。行為結果對行為再次發生的作用要么是強化(增加行為再次發生的可能),要么就是懲罰(減少行為再次發生的可能)。顯然,林德新的第一次犯罪行為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而且接連的犯罪行為在壓抑的發泄后均未得到應得的懲罰。這在一定程度上強化了他的犯罪行為。”
對于林德新出獄后都在短時間內重新犯罪,并最終將自己送上不歸路這一過程,周鐵民說:“在受到懲罰而有所醒悟的情況下,其醒悟行為和心理如果得到較好的培植或鼓勵,行為的改變是有可能的。這就是我們經常說的社會支持系統的功能。就林德新而言,出獄后的工作無著落,最重要的是如其所說,再次想要侵犯小女孩時因醒悟未遂的情況下,沒有得到他所希望的理解和處理,并錯誤地進行了懲罰行為的歸因,認為都是自己心軟的結果,進而導致后續行為的進一步升級。”
最后,周鐵民副教授以林德新案件為例,從心理學角度,提出了個人建議:“林德新犯罪行為的發生與發展過程,驗證了家庭是孩子的第一學校,父母與家庭氣氛在兒童性格形成、行為模仿以及自尊心培養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同時告知,社會支持系統的完善和介入對塑造個人的健康人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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