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9 月 21 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備受矚目的杭州保姆縱火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保姆莫煥晶的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隨后,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莫煥晶于同年 9 月 21 日被執行死刑。
這一案件從發生到最終審判結束,一直牽動著無數人的心,而莫煥晶在行刑前那渾身顫抖、流著眼淚的細節,更是讓人們對這起悲劇有了更深刻的感觸。
藍色錢江小區的熊熊烈火
2017 年 6 月 22 日凌晨 5 點左右,杭州城東的藍色錢江小區 2 幢 1 單元 1802 室突然燃起熊熊大火。這座高檔住宅小區平日里寧靜祥和,誰也沒想到會在這一天清晨被一場慘烈的火災打破平靜。
當時,居住在這所房子里的是朱小貞和她的三個孩子。朱小貞是一位事業有成的女性,和丈夫林生斌共同打拼,生活富足。而她的三個孩子,大兒子 9 歲,小兒子 6 歲,女兒 4 歲,都正處在天真爛漫的年紀。
火災發生時,朱小貞和孩子們還在睡夢中。等到火勢蔓延開來,他們才驚覺危險降臨。朱小貞迅速撥打了 119 報警電話,在電話中,她的聲音充滿了恐懼和絕望,不斷呼喊著自己和孩子被困在房間里,火勢很大。
然而,盡管消防部門迅速出警,但由于火勢過于兇猛,救援難度極大。
等到消防員們艱難地沖進房間時,看到的場景讓人心如刀絞。朱小貞和三個孩子已經倒在地上,失去了生命體征。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瞬間支離破碎,只留下丈夫林生斌獨自面對這巨大的悲痛。
林生斌在得知噩耗后,整個人陷入了崩潰,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深愛的妻子和孩子會以這樣慘烈的方式離開他。
保姆莫煥晶的罪惡行徑
隨著警方對火災現場的調查逐漸深入,一個令人震驚的真相浮出水面 —— 這場火災并非意外,而是人為縱火,而縱火者竟然是朱家雇傭的保姆莫煥晶。莫煥晶,一個本應在雇主家盡職盡責工作的人,卻因為自己的私欲,將罪惡之手伸向了信任她的雇主一家。
莫煥晶出生在廣東東莞的一個普通家庭。早年,她在當地的一些工廠打過工,生活雖然平淡,但也安穩。然而,不知從何時起,她染上了賭博的惡習。賭博就像一個無底洞,將她的生活一點點吞噬。
為了滿足賭博的欲望,她不僅將自己的積蓄輸得一干二凈,還四處借債。很快,身邊的親戚朋友都被她借遍了,大家也都知道她賭博的毛病,紛紛對她避之不及。
為了償還賭債,莫煥晶開始頻繁更換工作。2016 年 9 月,她經中介介紹,來到了杭州,成為了朱小貞家的保姆。初到朱家時,她表現得還算勤快,朱小貞一家對她也比較滿意。
朱小貞性格善良大方,她不僅按時支付莫煥晶工資,還在她遇到困難時,多次借錢給她。然而,莫煥晶并沒有因此而感恩,反而變本加厲。她開始偷偷偷拿朱家的財物,拿去變賣換錢,繼續投入到賭博之中。
據朱小貞的家人回憶,在莫煥晶工作期間,家里經常會莫名其妙地丟失一些物品,比如首飾、名牌包包等。但朱小貞為人寬厚,并沒有過多懷疑莫煥晶,只是以為自己不小心放錯了地方。
直到后來,朱小貞偶然間發現莫煥晶偷偷拿著自己的一塊名貴手表出門,才開始對她產生了懷疑。朱小貞私下詢問莫煥晶手表的事情,莫煥晶支支吾吾,無法給出合理的解釋。
朱小貞雖然心中不滿,但考慮到莫煥晶的家庭情況,還是決定再給她一次機會,只是明確表示會辭退她。
被辭退的消息對于莫煥晶來說猶如晴天霹靂。她知道自己一旦失去這份工作,不僅沒有了收入來源,還無法繼續在朱家偷拿東西變賣。而此時,她的賭債已經堆積如山,催債的人每天都在逼她還錢。
走投無路之下,莫煥晶竟然想出了一個極其荒唐又罪惡的計劃 —— 她打算制造一場火災,然后再將火撲滅,以此來向朱小貞邀功,從而保住自己的工作,甚至還妄想能得到更多的錢。
2017 年 6 月 22 日凌晨,莫煥晶趁朱小貞和孩子們熟睡之際,在客廳用打火機點燃了一本硬面書,隨后又將旁邊的窗簾點燃。火勢迅速蔓延,很快整個客廳就被大火籠罩。
莫煥晶看到火勢變大,心中害怕,她并沒有按照自己之前計劃的那樣去滅火,而是慌亂地逃離了現場。她乘坐電梯下樓,沒有呼喊求救,也沒有通知鄰居,就這樣眼睜睜地看著朱小貞和孩子們被困在火海之中。
庭審現場
2017 年 12 月 21 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莫煥晶涉嫌放火、盜竊一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庭審現場氣氛凝重,受害者家屬林生斌面容憔悴,眼神中充滿了對莫煥晶的憤怒和對逝去親人的思念。而莫煥晶站在被告席上,眼神閃躲,面對指控,開始了她的狡辯。
在法庭上,莫煥晶聲稱自己放火只是為了制造一個小火災,然后再將其撲滅,從而討好朱小貞,她堅稱自己并沒有想要傷害任何人的生命。她的律師也試圖為她做從輕辯護,提出莫煥晶沒有直接故意殺人的動機,而且在火災發生后,她也曾嘗試撥打 119 報警。
然而,檢方出示的大量證據讓莫煥晶的狡辯顯得蒼白無力。從火災現場的勘查報告來看,火勢蔓延的路徑和燃燒的痕跡都表明,這場火災并非莫煥晶所說的 “小火災”。
而且,莫煥晶在逃離現場后,并沒有積極協助救援,她的行為完全是對雇主一家生命的漠視。此外,檢方還指出,莫煥晶在朱家工作期間,多次盜竊雇主財物,其行為已經構成了盜竊罪。
受害者家屬林生斌在庭審過程中情緒激動,他難以抑制心中的悲痛和憤怒,大聲質問莫煥晶:“你為什么要這么做?我的妻子和孩子那么信任你,你怎么能下得去手?” 林生斌的聲音在法庭中回蕩,讓在場的人無不感到痛心。
他表示,自從妻子和孩子離世后,自己的生活陷入了無盡的黑暗,每天都在痛苦中掙扎。他希望法律能夠嚴懲莫煥晶,還他和家人一個公道。
經過幾天的庭審,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2 月 9 日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莫煥晶的行為已經構成放火罪和盜竊罪,且放火罪手段極其殘忍,后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最終,莫煥晶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罪惡難逃法律制裁
一審判決后,莫煥晶不服,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她在上訴狀中聲稱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量刑過重。她再次強調自己放火的本意并非要致人死亡,而是希望通過制造火災后滅火來挽回自己在朱家的工作。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上訴后,對案件進行了全面審查。經過仔細研究一審庭審記錄、證據材料以及聽取雙方的意見,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
2018 年 9 月 21 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莫煥晶的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
隨著終審裁定的下達,莫煥晶的命運也最終塵埃落定。她將為自己犯下的滔天罪行付出生命的代價。在得知終審結果后,莫煥晶的情緒徹底崩潰,她開始渾身顫抖,留下了眼淚。
也許在這一刻,她才真正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帶來的嚴重后果,也許她心中有了一絲悔意,但一切都已經太晚了。
根據法律程序,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莫煥晶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被執行死刑。在行刑前,莫煥晶被帶到一個特定的房間。她的身體不停地顫抖著,眼神中充滿了恐懼和絕望。她的眼淚止不住地流下來,嘴里喃喃自語,但說的是什么,旁人已經無法聽清。
曾經,她為了自己的私欲,親手將一個幸福的家庭推向了深淵;如今,她也將為自己的罪惡付出最慘痛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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