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海口公安 5月22日發布警情通報稱,5月19日,海口“汽車拖貓”意外事件(警方已發布通報)發生后,史某某(男,30歲)看到網上相關視頻、圖片,在毫無事實依據的情況下造謠他人“虐貓”,在社交平臺上編造傳播大量虛假信息并散布當事人個人信息。冉某某(女,25歲)以虛假信息帶領他人在公安機關門前呼喊口號聲討當事人并進行網絡直播,擾亂公安機關正常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陳某(女,31歲) 為了制造社會輿論,在網絡上隨意散布公民個人信息,嚴重侵害公民隱私。上述三人的違法行為,均造成惡劣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我局對史某某、冉某某、陳某分別處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此事件中其他涉嫌違法犯罪相關人員的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
警方提示:此次事件中,個別人員在未知悉具體事實的情況下,造謠他人“虐貓”,對當事人進行網暴甚至大肆散布其個人隱私,并對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影響。公安機關將始終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切實履行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的責任和義務,對違法犯罪行為絕不姑息。
據奔流新聞此前報道,5月19日,有網友爆料稱,海南海口一輛轎車在大街上拖行貓咪。
多位市民提供的現場視頻顯示,當晚10時許,一輛寶馬車停靠在立交橋下的主干道上,車尾系有一條約兩米長的寵物繩,繩端拴有一只深灰色毛發寵物貓。當交通信號燈轉為綠燈后,該車輛啟動前行,導致寵物貓被拖行于路面。
5月20日,@海口公安 發布警情通報稱,確認為意外情況,未發現故意傷害貓的行為。
此外,@海口公安 還發布了車輛拖貓事件詳細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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