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全省醫療衛生機構及工作人員運用互聯網開展健康科普的行為,營造風清朗正、科學規范的互聯網健康科普環境,切實維護公眾獲取健康知識的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近日,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共四川省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聯合制訂《四川省互聯網健康科普負面行為清單(試行)》。
“十不準”紅線
本清單適用對象為四川省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
一、禁止發布與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相違背,不利于推動健康中國戰略和健康四川建設的信息。
二、禁止發布未準確標注信息來源的涉及國內外時事、公共政策、社會事件等相關信息。
三、禁止以健康科普形式,變相發布商品或服務廣告信息,或進行直播帶貨等不當牟利行為。
四、禁止發布虛假錯誤的健康科普信息,不得夸大疾病治療效果。
五、禁止發布違背倫理道德、公序良俗、侵犯個人隱私的內容,以及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符的相關內容。
六、禁止發布未添加顯式標識的由人工智能生成合成的健康科普內容。
七、禁止剽竊、抄襲、盜用他人作品或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八、禁止個人在未向所在單位申報并獲得批準的情況下,擅自利用職務身份開設用于發布健康科普內容的個人自媒體賬號。
九、禁止將單位、個人自媒體賬號委托、外包、轉包無資質的企業或個人負責內容運營。
十、禁止已退休、已離職工作人員未經原單位同意沿用原單位職務信息開展健康科普傳播。
本清單由衛生健康部門進行解釋,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及時調整。
多地整治互聯網科普亂象
其實,此類“紅線”的劃分,四川省并非個例。
2025年3月,上海市發布了首個《互聯網健康科普負面行為清單(試行)》,從法律法規、虛假宣傳、個人賬號開設和退休人員權限等9個方面對醫生科普行為進行了細致規范。
在賬號管理方面,不僅強調了個人賬號開設需經單位批準,還對退休人員沿用原單位職務信息開展科普傳播做出了限制,要求必須獲得原單位同意。在內容管理上,明確禁止以健康科普形式變相發布商品或服務廣告信息,或進行直播帶貨等不當牟利行為,防止科普工作被商業利益侵蝕。同時,要求準確標注信息來源,避免誤導公眾。
2025年4月,黑龍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與黑龍江省科學技術協會也聯合制定并發布了《健康科普知識發布與傳播「十不許」(試行)》,其中明確禁止與不良營銷團隊合作、利用醫療委員會職務「擦邊」博流量。這一規定旨在維護醫療科普的嚴肅性和專業性,防止科普工作被不良商業行為所利用,確保公眾獲取到科學、權威的健康知識。
而本次四川發布的內容當中,則首次對 AI 生成內容做出了限制,清單第六條規定,禁止發布未添加顯式標識的由人工智能生成合成的健康科普內容。可見,從國家層面到地方政府,相關文件的發布既有政策的深化落實,也在逐步將禁止行為具體化、場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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