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某三甲醫院一個320萬元采購項目,在履約進行1年后,中標公司竟然被查出,存在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行為!
昨天,《四川政府采購網》發布《樂山市財政局行政處罰結果公告》,揭開了該醫院這起發生在1年前的政府采購案。
2024年1月29日,四川樂盛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發布《樂山市中醫醫院零星維修工程服務采購項目招標公告》,預算金額為320萬元。
2月20日下午14點,該項目在四川樂盛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進行了開標評標。
據《評標報告》顯示,共有40家公司獲取招標文件,而實際參與此次投標的有17家。
3天后,該項目發布了四川啟創建恒實業有限公司的中標公告。
3月4日,中標公司與該醫簽署了政府采購合同,并于次日發布了合同公告。
在發布的《政府采購合同公告》中,筆者注意到,該項目的履約期限為:2024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4日。
然而,就在合同公告發布后的第3天,湖北某公司不服該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向財政部門提起了投訴,被依法受理。
3月12日,樂山市財政局分別向樂盛招標、市中醫醫院發出了《投訴答復通知書》和《暫停采購活動通知書》。
據(樂市財政采〔2024〕23號)政府采購投訴處理決定書披露,湖北某公司提出了3個投訴事項,分別是:
1、違背優化營商環境的規定,非法限制供應商質疑途徑。2、將集中采購項目違法交由社會代理機構。3、違法將政府采購工程進行招標投標。
4月30日,樂山市財政局依法駁回了湖北某公司對投訴事項二、三的投訴;同時,該局認為,投訴事項一成立,但不影響采購結果,繼續開展采購活動。
事實上,盡管此次投訴并沒有對該項目造成實質性影響,但財政部門對該項目的監管,卻一直在進行,并于1年后查出了問題。
經調查,四川啟創建恒實業有限公司在上述項目中,存在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行為。
2025年5月19日,樂山市財政局根據相關規定,對四川啟創建恒實業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25600元,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2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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