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北政法大學的《戲劇學概論》課堂上,我有幸欣賞到了我們學校西法大劇社演出的話劇《十二公民》。起初看的時候我并沒有很快就進入故事情境,但隨著十二個公民不同意見的爭論,我便被吸引其 中,自己也有了對于這個事件的看法。
話劇主要講了一所政法大學內,沒有通過期末考試的學生迎來補考。他們組成模擬西方法庭,分別擔任法官、律師、檢察官等角色,審理的正是一樁社會上飽受爭議的“20歲富二代弒父”案。在《十二公民》中,12位學生家長組成了陪審團。這些人來自社會不同階層,有醫生、房地產商、保安、教授、保險推銷員等。他們在聽取學生法庭審理后,對本案做出了最終判決。這12名陪審員互不相識,但按照規則,他們必須達成一致,才能結束審判。
在改革開放40年后的今天,“富二代”現象也越來越引起我們的關注。時代背景、社會文化、家庭教育造就了他們的獨特性,形成了特有的“富二代”現象。近年來不少“富二代教養缺失蠻橫無理”案件的出現,比如“我爸是李剛”、“杭州駭人聽聞的富家子弟飆車事件”人們也逐漸對于“富二代”這一群體產生了強烈的不滿與偏見。
然而我們對于任何人物或者事情,不能夠完全按照自己的偏見而妄下結論。就像一個富二代犯了錯,我們不能夠一棒子打死所有的富二代。很早以前,我自以為我是一個符合正義要求的人,因為我看新聞時有很明確的判斷,肇事逃逸,后母虐兒事件,誰好誰壞,誰違背了道德,我有很清楚的判斷。
我以為這就是正義。所以電影開篇當中"富二代殺死親生父親"中富二代是否有罪,盡管我也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但我剛開始是認為他有罪的,為什么?因為他是富二代啊,因為他狂妄自大,任性沒文化,因為弒父簡直沒人性,冷酷無情。然而影片中富二代卻是無罪的,真兇在一個月后落網。我只是按照自己偏見,想當然的在心里將這個富二代判處了死刑。
十二種身份地位,十二個看法角度,十二個故事意見,十二個想法選擇,然而真相卻只有一個。正是不同的聲音促進了討論,免去了盲目,維護了社會的公正。
生命面前無小事,真相不允許萬一 。心中的固定偏見,往往是沒有確鑿證據的想當然。先入為主的思想,就可能讓事實判斷輕于價值判斷,就會忽視關聯性,合理性。容易造成冤假錯案。遲到的正義不是正義。一個冤假錯案毀的不僅是一個人,更是一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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