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印度和巴基斯坦的空戰結束、隨著我國官方正式的官宣:殲-10C戰機擊落法國陣風戰機一事,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實了。
我估計很多人至今還對這件事情持有懷疑態度!
他們也許還是認為:陣風戰斗機如此之先進,為啥會被我國90年代末期研制的殲-10戰機給擊落了呢?
何況我國賣給巴基斯坦的殲-10戰斗機還是外貿版本,也就是簡配版;這件事情確實有點不可思議。
畢竟陣風戰斗機是歐美最先進的戰斗機之一,單價超過了2億美元;而且號稱是西方的4代半戰斗機,理論上也僅僅比F-35和F-22差了那么一丟丟而已。
其實這個事情并沒有很多人想的那么簡單!
我個人的觀點是:了殲-10戰機擊落了陣風戰機,難道就能就此說明:殲-10戰斗機一定比陣風戰斗機先進、厲害嗎?
這次巴基斯坦和印度的空戰,實際上是一場超視距的空戰;雙方的戰斗機并沒有直接見面、更加沒有“貼身肉搏”。
根據各方報道來看的話,巴基斯坦的殲-10戰機是在視距外發射了PL-15空空導彈擊落的陣風戰斗機。
簡單點說就是:不是陣風戰斗機不行,而是印度的綜合戰斗力不行,例如:雷達問題、通訊問題、信息化問題、體系整合問題等等。
當然了,事實就是事實,目前的事實就是:巴基斯坦的殲-10戰斗機無情的擊落了印度購買的法國陣風戰斗機。
現在這個事實的后果出現了、發酵了。
2025年5月22日,印尼正式宣布暫停與法國達索公司簽署的42架“陣風”戰斗機采購合同,該合同的金額高達81億美元。此決定距離雙方簽署合同僅僅過去3年時間,首批戰機也將在今年交付。
印尼軍方此舉并非無中生有,也并非是無事找事。
我個人感覺印尼方面的關鍵依據就是:印巴兩國空軍此前的實戰對抗,結果三架“陣風”戰斗機不敵巴基斯坦殲-10CE戰機,先后被對方擊落。
此前已經說過了,“陣風”戰斗機作為法制4代半戰斗機,其單價接近2億美元,而殲-10CE價格僅6000萬美元,從單價上看“陣風”戰斗機性能優勢并不明顯。
另外,印尼購買“陣風”戰斗機還需要額外支付15億美元的技術轉讓條件,法國達索公司所要求的技術轉讓條件遠高于東方大國殲-10CE所要求的條件。
“陣風”戰斗機不敵殲-10CE的表現已經徹底打消了印尼軍方對“陣風”戰斗機的采購興趣,此決定也就順理成章了。
印尼軍方的這個決定已經讓法國失去了印尼這個重要客戶,而印尼軍方此決定也在潛在客戶中產生了連鎖反應,例如:阿爾及利亞、埃及等國紛紛推遲與法國簽約,而越南則對殲-10C生產線進行了細致考察。
總之一句話,此次殲-10戰機擊落陣風戰機一事的影響是極大的、影響也是極其深刻的,很可能改變國際軍火貿易的格局的方向。
最后我想說,殲-10戰斗機這次可謂是幫助我國軍工在國際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和經濟效益,那妥妥的屬于是功臣級別的戰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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