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京劇電影《鎖麟囊》登上熒屏。這部由上影集團等單位聯合出品的京劇電影,雖然通過字幕向京劇表演藝術家程硯秋和京劇名家趙榮琛表達了敬意,但是不管在片頭還是片尾的字幕里,始終沒有出現原作編劇翁偶虹的名字,而這也引起了翁偶虹之子翁武昌的質疑。
《鎖麟囊》講述的是富戶薛家女兒薛湘靈出嫁時,在春秋亭避雨,遇到同日出嫁的貧女趙守貞,聞其啼哭而生同情,將內裝珍寶寓意“早生麟兒”的鎖麟囊相贈。數年后,薛湘靈因登州大水遇災而與家人失散,流落成為盧家仆人,照顧盧家公子,巧合中又逢昔日麟囊,最后趙薛相認,趙以家財贈謝薛湘靈。薛湘靈一家最終也得以團圓。
縱觀全劇,其內容與舞臺版的京劇《鎖麟囊》沒有區別,臺詞和唱詞也最大的程度地保留了原著的戲詞。
該片的片頭字幕沒有涉及編劇人員,在片尾“編劇”一欄,提到了“劇本整理劉宸”“文學編輯李華裔”“文學策劃劉絲竹”。無論片頭還是片尾都沒有提及原著作者翁偶虹的名字。
5月20日,翁偶虹的弟子張景山為翁偶虹逝世后,其家屬所授權的翁偶虹著作版權執行人。他在社交媒體發文對相關出品方提出疑問“如此做法是否有失公道,是否違背了該劇所闡釋和倡導的‘知恩當報’的基本宗旨?進一步質問是否已經侵犯了劇作者翁偶虹先生的著作權益?”
翁偶虹之子翁武昌表示:“京劇《鎖麟囊》劇本是我父親翁偶虹于1939年寫作,程硯秋依劇本排戲于1940年首演于舞臺。劇本創作歷程,在《翁偶虹回憶錄》、《翁偶虹劇作選集》及各有關文獻中都有明確的記載。程派名劇《鎖麟囊》‘翁偶虹編劇,程硯秋首演’,至今八十余年,在藝術史上,這是專業人士和廣大觀眾認知的作品。在京劇電影《鎖麟囊》,我看到在片頭‘編劇’欄目中,沒有原著翁偶虹的署名,只有‘劇本整理,文學編輯,文字編輯’的署名,我感到非常奇怪,這是怎樣的文化邏輯呢?怎么能無視編劇者的署名權呢?”翁武昌希望相關出品單位對此舉做出合理的解釋。
對于京劇電影《鎖麟囊》未署原著劇本作者翁偶虹名字行為,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總干事張洪波認為,《鎖麟囊》是戲曲作家翁偶虹的代表作,他1994年去世,按照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他的版權還在保護期限內。對其劇本進行京劇排演、京劇電影拍攝發行播放,使用者均應依照著作權法的規定,征得其著作財產權的唯一合法繼承人他的兒子翁武昌的授權,簽訂授權合同,編劇署名為翁偶虹。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由上海文藝出版社出版的《京劇曲譜鎖麟囊》一書,注明“翁偶虹編劇 王吟秋整理”;在中國戲劇出版社出版的《翁偶虹劇作選》一書中,《鎖麟囊》被收入其內。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滿羿
編輯/倪家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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