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酒醉駕易發高發時期,酒后駕駛車輛肇事肇禍風險突出,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帶來極大威脅!
對此,樂山公安交警堅持以早間查、午間查、深夜查、周末查等查處整治行動為抓手,全面加大對酒醉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整治力度,始終保持嚴管嚴查的高壓態勢,堅決捍衛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今年立夏(2025年5月5日)以來,全市已有 44 人因再次酒駕交通違法,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
現將典型案例進行曝光
請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
嚴守交通法規,嚴防交通事故
抵制交通違法,安全文明出行
攜手共建平安、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0 1
肖某某
查處時間:2025年4月11日13時08分許。
查處地點:市中區童家場童白路。
駕駛車型:正三輪載貨摩托車。
車牌號:無。
檢測結果:體內酒精含量為34mg/100ml。
違法行為:肖某某于2024年6月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公安交警部門依法處罰;于2025年2月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公安交警部門依法處罰。經進一步調查,肖某某機動車駕駛證處于扣留、超分、吊銷期間。肖某某的行為已構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駕駛未按照規定登記、備案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
處罰情況:公安機關依法對肖某某處以罰款2100元,并處行政拘留4日的處罰。
執行情況:2025年5月13日,肖某某已被送達樂山市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
0 2
李某某
查處時間:2025年5月8日00時00分許。
查處地點:市中區鶴翔路麗楓酒店外路段。
駕駛車型:小型轎車。
車牌號:川L0***5。
檢測結果:體內酒精含量為36mg/100ml。
違法行為:李某某于2020年6月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公安交警部門依法處罰。李某某此次行為已構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處罰情況:公安機關依法對李某某處以罰款19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處行政拘留4日的處罰。
執行情況:2025年5月21日,李某某已被送達樂山市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
0 3
呂某
查處時間:2025年4月23日20時06分許。
查處地點:井研縣翠屏風景路段。
駕駛車型:三輪摩托車。
車牌號:川LY***4。
檢測結果:體內酒精含量為29mg/100ml。
違法行為:呂某于2021年8月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公安交警部門依法處罰。呂某此次行為已構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處罰情況:公安機關依法對呂某處以罰款1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處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執行情況:2025年5月9日,呂某已被送達樂山市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
0 4
駱某某
查處時間:2025年5月13日20時20分許。
查處地點:沐川縣沐溪鎮建和街道。
駕駛車型:普通二輪摩托車。
車牌號:無。
檢測結果:體內酒精含量為52mg/100ml。
違法行為:駱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于2015年7月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公安交警部門依法處罰;于2022年10月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公安交警部門依法處罰。駱某某此次行為已構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駕駛未按照規定登記、備案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
處罰情況:公安機關依法對駱某某處以罰款2100元,并處行政拘留6日的處罰。
執行情況:2025年5月22日,駱某某已被送達樂山市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
0 5
辜某某
查處時間:2025年5月16日20時17分許。
查處地點:沐川縣沐溪鎮交通街。
駕駛車型:普通二輪摩托車。
車牌號:無。
檢測結果:體內酒精含量為38mg/100ml。
違法行為:辜某某于2019年9月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公安交警部門依法處罰。辜某某此次行為已構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駕駛未按照規定登記、備案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
處罰情況:公安機關依法對辜某某處以罰款11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處行政拘留2日的處罰。
執行情況:2025年5月22日,辜某某已被送達樂山市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
0 6
任某某
查處時間:2025年5月8日00時40分許。
查處地點:夾江縣瓷都大道云吟村1社路段。
駕駛車型:小型轎車。
車牌號:川LC***1。
檢測結果:體內酒精含量為73mg/100ml。
違法行為:任某某于2014年3月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公安交警部門依法處罰。任某某此次行為已構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處罰情況:公安機關依法對任某某處以罰款2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處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執行情況:2025年5月16日,任某某已被送達夾江縣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
0 7
周某某
查處時間:2025年5月1日21時03分許。
查處地點:峨眉山市名山中路金頂路口。
駕駛車型:小型轎車。
車牌號:川LJ***5。
檢測結果:體內酒精含量為75mg/100ml。
違法行為:周某某于2022年4月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公安交警部門依法處罰。周某某此次行為已構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處罰情況:公安機關依法對周某某處以罰款15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處行政拘留4日的處罰。
執行情況:2025年5月7日,周某某已被送達峨眉山市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
08
阿畢某某
查處時間:2025年3月1日20時38分。
查處地點:馬邊縣建設路。
駕駛車型:普通二輪摩托車。
車牌號:川LM***9。
檢測結果:體內酒精含量為31mg/100ml。
違法行為:阿畢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于2017年10月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公安交警部門依法處罰;于2023年5月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公安交警部門依法處罰。阿畢某某此次行為已構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處罰情況:公安機關依法對阿畢某某處以罰款2000元,并處行政拘留4日的處罰。
執行情況:2025年5月9日,阿畢某某已被送達樂山市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
09
王某某
查處時間:2025年4月17日09時58分許。
查處地點:馬邊縣光明大道。
駕駛車型:小型普通客車。
車牌號:川J8***L。
檢測結果:體內酒精含量為36mg/100ml。
違法行為:王某某于2022年9月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公安交警部門依法處罰。王某某此次行為已構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處罰情況:公安機關依法對王某某處以罰款15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處行政拘留4日的處罰。
執行情況:2025年5月13日,王某某已被送達樂山市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
10
先某某
查處時間:2025年5月13日12時47分。
查處地點:峨眉山市符溪大道。
駕駛車型:輕便二輪摩托車。
車牌號:川LU***5。
檢測結果:體內酒精含量為33mg/100ml。
違法行為:先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于2024年3月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公安交警部門依法處罰。先某某此次行為已構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處罰情況:公安機關依法對先某某處以罰款2000元,并處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執行情況:2025年5月16日,先某某已被送達峨眉山市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
樂山公安交警提醒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無論飲酒駕駛還是醉酒駕駛,一旦被查處,違法記錄將伴隨駕駛人終生。
全市公安交警部門將持續聚焦道路交通隱患治理、源頭風險管控、路面秩序凈化、安全意識提升等方面,緊盯酒醉駕、“三超一疲勞”等重點交通違法,深入開展整治攻堅,全力清除事故風險隱患,全力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守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嚴守交通法規 嚴防交通事故
圖文編輯 | 劉 冉、胡 荀
審 核 | 趙 亮
簽 發 | 王東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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