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和中國消費者協會聯合發布了直播帶貨消費提示,針對其中提到的直播帶貨的各種“坑點”以及“避坑辦法”,記者展開了調查。
直播帶貨消費提示中提到,消費者在選購“保健食品”時,要認準產品包裝上的保健食品“藍帽子”標志,核對保健食品注冊號/備案號,根據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等信息科學選擇,謹防虛假夸大宣傳。
在一家直播帶貨平臺,記者以保健食品為關鍵詞進行了搜索,前幾個直播間售賣的產品,確實能看到藍帽子標志,但刷著刷著,記者發現了不對勁。
“XX牌神經酸,治療抑郁焦慮失眠……”一個直播間的標題如此寫道,作為保健食品,這樣的說法顯然已經違背了《廣告法》中,“保健食品廣告不能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要求。更為離譜的是,記者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特殊食品信息查詢平臺,輸入這款產品的信息,無論是品牌名還是“神經酸”,都沒有對應的產品信息。這說明,主播宣傳的這款產品根本就不是保健食品。根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對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聲稱具有保健功能。
在另一家網購平臺的網店,記者找到了同款產品,在商品明細中明確寫道,這款產品是“非食健字”的普通食品,不是保健食品。但回看帶貨直播間的商品名稱,“保健食品”四個大字依然寫在當中。
還有的直播間,主播雖然沒有明確聲稱產品是保健食品,但字里行間都在給予它是保健食品的暗示。“你家孩子為什么拉臭前邊硬,因為孩子的腸道里邊已經有小火苗了。主播建議你給寶寶吃這款產品,清一清小火苗。”“我們體內的益生菌含量隨年齡增長是會逐漸減少的,從40歲以后,每天都要補充益生菌,我們這款產品,每盒都包含4萬億的活菌……”除了主播的話術,直播間的背景布局也充滿了暗示意味,比如產品的“適合人群”是患有腸胃不適,消化不良等問題的人。記者通過市監總局的查詢平臺查驗發現,這些產品都不是保健食品。
但記者在使用市監總局的查詢平臺時,發現它的查詢功能有待完善。平臺只認“產品名”,不認“批準文號”。即使一個產品確實是保健食品,消費者只輸入小藍帽上的“國食健注XXX”文號是不行的,必須把產品名打進去,而且還要連帶著把品牌等信息一并輸入進去,否則列表中可能出現很多種類似產品,找起來相當麻煩。
記者輸入了保健食品的批準文號,但系統識別不了,查詢不出信息
相關法規:
《廣告法》第十八條
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
(二)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三)聲稱或者暗示廣告商品為保障健康所必需;
(四)與藥品、其他保健食品進行比較;
(五)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
對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聲稱具有保健功能。
如何查驗產品是否為保健食品?
1.進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詢平臺:
http://ypzsx.gsxt.gov.cn/specialfood/#/food
2.輸入產品的品牌和名稱(只輸入批準文號無法查詢),如果查詢到相關信息則證明是保健食品,反之則不是。
記者 吳楠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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