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是否就可以有免罪牌?
近日在河北廊坊發生的一起持刀傷人案令人痛心的同時又無比氣憤。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一個24歲的年輕女孩名叫周易,是廊坊廣陽區的一幼兒教師,下班后和同事相約去游泳館學習游泳,游完出來時大概晚上8點左右,和同事分開后,周易便邊和母親打電話邊獨自往家走。
據周易母親透露,當時和孩子像往常一樣聊天,并提到了3月8日的婦女節,母女二人約好一起過,可突如其來的呼喊聲打破了母女二人之間的平靜,電話那頭一直在喊救命,還沒等母親反應過來,一陣陣慘叫聲傳來,母親徹底慌了。
等連夜趕到廊坊時,女兒已經躺在了太平間,就這樣天人永隔。
周易的遇害對家人來說無疑是最為沉痛的打擊,周家的天都要塌了,母親更是哭到不能自已,幾度昏厥過去。
事發后,周易的朋友稱,周易是一個乖巧孝順又漂亮的女孩,24歲,正是一切美好的開始,按她的性格,她會有一個幸福穩定的生活,沒想到卻無辜遇害。
周易和兇手并不相識,也沒有任何恩怨,事發后警方抓捕了犯罪嫌疑人,系一名34歲男子。
據了解更多細節曝光:該男子案發時是專門挑選了周易作為其作案對象,因看其沒有同伴同行,且比較瘦弱,沒有反抗能力,容易得手,準備了刀具,將其連砍13刀,事發后返回家中處理了作案工具,并洗澡換了衣服。
然而事情發生3個月了,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兇手卻被鑒定為患有精神疾病。
這個結果,周家人無法接受,全網更是難以置信,如果爆料屬實,那么嫌疑人行兇前后完全是一個思維邏輯條理清楚的正常人。
如果兇手被確定為是精神疾病患者,大家都懂得這意味著什么。
此事社會上引起不小的爭議:
強烈要求修改法律!精神病人犯罪與正常人同罪!強烈要求修改法律!
精神病就是一個法律漏洞,監護人不負責,不法分子鉆漏洞。
絕不能鑒定是什么精神病就完事了!否則這類事情會越來越多。
難道24歲的年輕生命就這樣白白送命了嗎?
法律不能向不法讓步!
目前遇害者家屬已申請進行第二次精神疾病鑒定,我們期待會有一個公平公正的結果,讓不法分子受到應有的懲罰。
大家怎么看呢?
精神病犯事難道有特殊理由就比正常人有特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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