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話說:“羊毛出在羊身上,物業再難也不能全讓業主買單。”
一條網傳帖說:十堰有個小區開始對電動車、摩托車、三輪車收停車費,電動車和摩托車每月150元,三輪車直接250元。
說實話,這事兒還真是頭一回聽說。
【事情是這樣的】
近日有湖北網友爆料,十堰南北世紀城小區的物業公司最近貼出通知,說要對地下車庫里停放的電動車、摩托車、三輪車正式收費。
通知里寫得很清楚:電動車、摩托車每天6元,包月150元;三輪車更貴,每天10元,包月250元。
物業的說法是,早在2019年8月13日就公示過要收這個錢,但一直沒收,結果公司虧損嚴重。
現在終于下定決心,從2025年5月21日開始正式收費。
通知還補充了一句,不想交錢的業主,5月20日之前把車挪出去,能停外面,但不能停在小區院子和三號門消防通道。
這下業主們可炸了鍋,以前這些車一直免費停,突然要交錢,還是不小的數目,誰心里能舒服?尤其是那些買電動車、三輪車就是為了省錢的家庭,這一下子每月多出一兩百塊,壓力不小。
物業這邊也不是全無道理,地下車庫本來是給汽車用的,現在被各種電動車、三輪車占了不少地方。
再加上電動車、三輪車的安全隱患,尤其是電池問題,萬一出點事,后果確實麻煩。
但問題來了,這收費標準是不是太高了?
在十堰這樣的城市,電動車、摩托車每月150元,三輪車250元,這價格不算低。
更別說,這錢收得合不合法,物業有沒有經過物價部門批準,大家心里都打著問號。
有網友直接問:“三輪車每月250元,這收費經過物價局同意了嗎?”
這話問得挺實在,畢竟物業收費總得有個說法。
說到底,這事兒就是物業和業主各有各的難處。
物業說虧損,想多收點錢補補窟窿。
業主覺得突然收費,壓力大,尤其是價格定得有點高。
其實最好的辦法,還是物業和業主坐下來好好商量,別一刀切。
可以適當調整收費標準,或者專門劃出一塊地方給這些車停,既安全又不至于讓大家太為難。
小區是大家一起生活的地方,和氣最重要。
你覺得這事兒咋辦合適?收費還是不收費?
要收的話,多少錢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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