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玉茹/文
為規范AI服務和應用,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保障公民合法權益,近日,中央網信辦印發通知,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為期3個月的“清朗·整治AI技術濫用”專項行動。第一階段重點整治6類突出問題,其中就包括“訓練語料管理不嚴”,要整治使用侵犯他人知識產權信息在內的多種訓練語料管理不嚴行為。
當前,數字內容已成為文化傳播、知識分享與商業創新的重要載體。數字內容產業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蓬勃發展,深刻地改變著人們的生活方式、文化消費模式以及整個經濟結構。然而在其迅猛發展的背后,版權問題卻如影隨形。數字版權保護不足、數字內容無序發展的問題日益凸顯,成為制約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因素。
數字內容產業的版權困境
數字內容產業涵蓋范圍極為廣泛,包括數字游戲、數字影視、數字音樂、數字教育、數字出版等多個領域,并衍生出了新媒體、新業態、新模式等。
一方面,在互聯網普及率不斷提高和智能設備快速普及的背景下,數字內容的消費群體顯著增長。當前,中國的網絡文學已發展成全球規模最大的在線閱讀市場之一,且隨著數字化娛樂方式的豐富化,愿意為優質內容付費的用戶數量顯著增加。例如,流媒體訂閱模式已成為視頻、音樂等領域的主流商業模式,Spotify、AppleMu-sic、QQ音樂等主流音樂平臺的付費用戶數量逐年增長。
另一方面,隨著AI、具身智能等技術的普及,內容創作與分發的邊界不斷被打破,音樂、電影、動漫等領域的數字化進程加速。
特別是以AI技術為核心的生產力革命,正在重構內容創作、分發與消費的全鏈條。AI工具使人類的身份從“執行者”轉向“決策者”,直觀的體現是創作門檻的平民化,非專業人員借助AI工具也可實現專業級的創作。例如,自媒體人即便是非傳媒專業出身,也可以通過使用“DeepSeek+剪映+即夢AI”實現選題、腳本、視頻、變現的全流程自動化。
2019年—2024年,中國數字內容產業投融資事件超1400起,數字內容產業投融資規模超2200億元。在數字內容產業快速發展的同時,版權問題也成為行業健康發展的主要挑戰。版權問題主要體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版權歸屬界定存在困難。AI等技術的快速發展給界定版權歸屬帶來新挑戰。
以AI大模型語料訓練為例,其版權挑戰成為數字版權保護與發展的年度關鍵詞之一。AI生成文本主體版權歸屬不明晰,AI參與寫作是對數據庫內容的重新排列組合,且往往基于社會熱點和讀者興趣點進行創作,生成的內容存在明顯的同質化傾向,打破了網絡生態平衡,引發原創者的焦慮與抵制。同時,AI的快速發展也導致網絡文學盜版亂象頻出,作者的合法權益遭到嚴重侵犯。
二是侵權行為隱蔽化。短視頻的二次創作、盜版手辦、游戲“私服”、網絡文學“洗稿”等侵權行為屢禁不止,且具有隱蔽性。
隨著信息網絡技術的發展,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日益向線上遷移,手段呈現出批量化、規模化、隱蔽化等特征。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一些熱門影視作品、音樂作品被隨意剪輯、傳播,嚴重損害了創作者的權益。網絡文學的“洗稿”,通過對他人作品的改頭換面,使自己的作品看似“原創”,實則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權,給版權保護帶來極大困難。
三是法律保障體系的不完善。盡管中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取得一定進展,但相關法律和政策仍較為滯后。
刑法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是構成侵犯著作權罪的必備要素。然而在數字時代,“營利”并非侵犯著作權行為人的唯一目的,這使得侵權認定過于死板。此外,法律訴訟成本高,維權行動需要投入大量時間準備侵權證明材料,加上舉證支出龐大,賠償金多半無法彌補維權成本,這些都限制了維權行為。
四是行業自律與公眾意識不足,很多創作者對作品的版權保護意識不強。
知識產權保護依賴傳統服務商,而網絡服務商缺乏尊重作者版權的保護意識,使得侵權成本與維權成本失衡。同時,行業內缺乏有效的自律機制。一些平臺為了追求流量和利益,對侵權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進一步加劇了侵權問題的嚴重性。
數字版權建設的經驗
數字版權保護已成為文化產業可持續發展的核心命題。各國通過技術創新、法律完善與生態共建,探索出各具特色的數字版權建設路徑,為全球數字內容產業繁榮提供了重要支撐。
一是不斷加強法律保障完善相關制度。美國通過的《數字千年版權法案》(DMCA)、歐盟議會通過的《數字單一市場版權指令》等法律,明確了數字版權保護的范圍和標準,為創作者和版權方提供法律保障。
例如,歐盟要求網絡平臺承擔更多版權保護的責任,推動版權制度的現代化。一些西方國家還通過國際版權組織、雙邊或多邊協議,加強各國在版權保護方面的合作。例如,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推動全球版權保護標準的一致性,共同打擊跨國侵權行為。
當地時間4月19日,美國眾議院通過了《刪除法案》(TakeItDownAct),是在聯邦層級首次針對生成式人工智能(特別是深度偽造技術)濫用行為的專門立法,設定了具體的責任、處罰和執法機制,也是美國首個生效的AI治理法案。
二是強化技術創新與應用。國外眾多科技企業與版權機構積極投入研發,將數字水印與加密技術深度應用于數字內容的保護。
數字水印技術可以在數字內容中嵌入不可見或難以察覺的標識信息,如版權所有者信息、創作時間等,且這些信息在不影響內容正常使用的前提下,難以被惡意篡改或去除。加密技術則是對數字內容進行加密處理,只有獲得授權的用戶,通過特定密鑰才能解密并訪問內容。以音樂產業為例,許多音樂平臺采用這兩項技術,有效防止了音樂的非法下載和傳播。
三是應用市場機制強化行業自律。一方面,設立版權保護中心,為創作者提供版權登記、咨詢、維權等一站式服務。例如,歐盟設立的版權保護中心就能幫助創作者快速解決版權糾紛。另一方面,積極推動行業規范。文化產業各行業建立自律組織,制定行業規范和標準。例如,美國唱片業協會(RIAA)長期致力于保護音樂版權、打擊盜版,并推動數字音樂市場的健康發展,不僅積極與其他組織合作制定數字音樂分發的行業準則,規范市場行為,還積極推廣正版渠道,引導公眾通過合法途徑獲取和使用版權作品。例如,蘋果AppStore和GooglePlay通過嚴格的審核機制,確保應用內容的合法性。
目前,國內在政策引導與產業創新方面也有諸多嘗試。
一方面,構建全鏈條治理體系。我國通過制定《互聯網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等法規,將眾多大中型視頻、文學、音樂、新聞網站平臺等納入版權重點監管范圍,實施動態監測和定期檢查,并建立重點作品預警名單制度。
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聯合發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下稱“辦法”),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辦法聚焦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關鍵點,通過標識提醒用戶辨別虛假信息,明確相關服務主體的標識責任義務,規范內容制作、傳播各環節標識行為。
另一方面,鼓勵自主探索。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聯合華為云、螞蟻集團螞蟻鏈等多家頭部科技平臺企業,共同建設數字版權鏈(DCI體系3.0),試圖以區塊鏈、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數字技術的系統集成應用為支撐,構建起數字世界版權智能大腦。百度超級鏈接入“國家級版權交易保護聯盟鏈”,將數字文創業務納入國家級數字文創規范治理生態矩陣數字文化產權登記流轉體系,推進知識產權數字服務與數字版權建設。騰訊內容開放平臺支持“區塊鏈存證+AI”查重,為創作者提供版權存證和侵權監測。
進一步完善數字版權建設
加強數字版權建設、推動數字內容規范發展,不僅是維護創作者合法權益、激發創新活力的必然要求,更是促進數字文化繁榮、保障數字經濟安全有序運行的關鍵舉措。
首先,提高侵權成本,加大法律懲罰力度。當前,許多國家在版權保護方面仍存在“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的問題,侵權行為屢禁不止。
我國應當通過立法手段提高侵權成本,如提高經濟賠償標準;對嚴重侵權行為,可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2021年6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已引入懲罰性賠償,但執行力度仍需加強。未來,我國可借鑒國外經驗,進一步提升賠償上限,增強法律威懾力;對于情節嚴重的版權侵權行為,或可考慮增加刑事處罰。
其次,完善平臺責任機制,強化內容審核。具體而言,我國要建立嚴格的“通知—刪除”機制,要求互聯網平臺在收到版權方的侵權通知后,能夠迅速刪除侵權內容,并采取措施防止相同內容再次上傳。
除了被動接受版權投訴,平臺還應主動監測和審核版權內容,如利用AI識別侵權內容,并在上傳階段就進行篩查,以減少侵權內容的傳播。此外,應當增加侵權責任處罰,對屢次放任侵權內容傳播的平臺,應當施加更嚴格的法律責任,如提高罰款金額、暫停業務運營等,以促使平臺承擔更大責任。
其三,推動技術創新助力版權保護。在數字時代,版權保護不能僅僅依靠法律手段,必須借助科技手段提高識別和追蹤能力。
一方面,通過推廣區塊鏈技術,建立版權登記體系。創作者可通過區塊鏈技術,在作品創作完成后即時登記版權,記錄作品的時間戳、原創信息等,從而確保后續維權時擁有明確證據。
另一方面,加強人工智能審查能力,提升內容識別精度。AI在內容審核方面已展現出巨大潛力,未來可以進一步應用于版權保護領域。
通過機器學習和大數據分析,AI可以自動檢測視頻、音頻、圖片等是否涉及侵權。例如,國內外主要社交平臺已采用AI技術識別盜版音樂和電影片段,提高版權管理的效率。未來,我國可以推廣AI水印技術,在數字內容中嵌入隱形水印,即使經過剪輯、旋轉等處理,依然可以追蹤到原始來源,從而提高盜版內容的檢測能力。
最后,提高公眾版權意識,推動全民尊重版權。盡管法律和技術手段可以打擊版權侵權行為,但提高公眾的版權意識同樣重要。有些侵權行為并非出于惡意,而是對版權法律不了解。因此,提高社會公眾的版權意識,也應成為版權保護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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