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讀 #
近日,高都鎮某中學發生的一起因學生矛盾引發的糾紛。
山西法治報關注澤州
法治信仰“遇見”青春期
——晉城市司法局高都司法所
成功化解中學生矛盾糾紛
近日
高都鎮某中學發生的一起
因學生矛盾引發的糾紛
在晉城市司法局高都司法所的
積極調解下得以圓滿化解
這起案件的成功處理
不僅展現了基層司法所
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重要作用
更通過“調解+普法”的創新模式
為校園法治教育提供了實踐樣本
彰顯了法律溫度與社會治理效能的雙重價值
3月份,某中學兩名學生課后因瑣事發生肢體沖突,爭執中導致一名學生意外受傷。事發后,受傷學生家長與涉事學生家庭就賠償責任問題產生分歧,矛盾一度難以調和。高都司法所接到調解申請后,迅速啟動糾紛化解機制,調解員第一時間介入調查,通過調取醫療記錄、走訪現場目擊者等方式還原事件全貌,確保調解工作有據可依。
調解過程中,司法所調解員秦先麗秉持“保護未成年人權益、修復社會關系”的原則,采取“三步調解法”策略:首先固定證據鏈,通過調取校醫記錄、監控視頻及目擊學生證言還原事實;其次搭建對話平臺,結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關于人身損害賠償的規定,向各方講解法律責任劃分,同步開展“背對背”情緒疏導,針對涉事學生均為未成年人的特點,重點引導家長理性溝通,避免矛盾激化;最終推動各方簽署和解協議,明確賠償事項并約定互不追究責任,徹底消除后續隱患。經過多輪耐心溝通,最終當事人就民事賠償達成一致意見,賠償款項及時履行到位。
此次調解不僅化解了矛盾,更成為一堂生動的法治公開課,催生了“法治護苗”專項行動:司法所聯合教委建立常態化聯動機制,開展“法治進校園”系列活動,通過模擬法庭、案例宣講等方式增強學生法治意識,從源頭減少沖動行為,定期為師生提供法律咨詢,協助完善校園安全管理規范,筑牢未成年人保護的法治防線。
鄉鎮司法所作為基層法治建設的“神經末梢”,在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案中,調解員既堅守法律底線,又注重柔性疏導,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社會治理需要更多法理情兼備的調解力量,將矛盾消解于未然,讓法治成為社會和諧的基石。高都司法所的這一實踐,正是新時代“楓橋經驗”在教育領域的生動體現——用法治方式解紛爭,以人文關懷護成長,為構建平安校園、和諧鄉村寫下了有力注腳。
“未成年人的每個心結都值得溫柔解開。”高都司法所所長表示,將持續推進“法治浸潤工程”,通過建設校園調解室、培育學生調解員等方式,讓法治信仰在青春成長路上生根發芽。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需要法律護航,更需要全社會共同守護。遇到糾紛時,理性協商、依法解決遠比沖動對抗更有力量。讓我們攜手營造尊法學法、包容友愛的校園環境,讓法治陽光照亮青春成長之路。
▌ 來源 :山西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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