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224年,東吳發生暨艷案。為何孫權一定要殺了暨艷?
史籍記載,暨艷任曹尚書,徐彪任曹郎,主管選舉。
二人手段強硬,大張旗鼓考察官吏,決定清除昏庸無能之人。
然而,這場整肅運動很快波及集團內部高層利益。
兩年后,丞相孫邵被彈劾,不得已辭位請罪。
此時,尚書張溫彈劾鄱陽太守王靖,指責其大量掠奪人口導致地方豪帥彭綺作亂。
一時間,集團內部怨聲載道,陸遜認為暨艷必引來大患,提議孫權將其斬殺。
后來,孫權迫于壓力,下令處死暨艷,徐彪等人,張溫罷黜。
然而,這并不是孫權第一次“出爾反爾”。他對呂壹也是同樣做法。
黃龍初年,孫權任命呂壹為校事官,主要負責調查檢舉群臣。呂壹性格苛刻,鐵面無私,正是孫權削減軍功集團的一把利刃。
數十年間,呂壹不僅大力打擊長沙三侯,而且還特別針對陸遜,諸葛瑾,朱據等人。
正因呂壹不留情面的檢舉,徹底損害軍功集團以及地方勢力的利益,因此呂壹成為眾矢之的。
孫權稱帝后,想要利用呂壹來遏制軍功集團發展,可是一旦繼續默認呂壹的做法,將會導致矛盾激化,從而動搖自身根基。
公元238年,孫權誅殺呂壹,最后將所有過錯歸咎于呂壹。
正所謂,伴君如伴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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