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被追幾乎致車毀人亡,追他的執法車卻轉頭揚長而去,連看一下傷情撥一下120都不肯,仿佛他眼里根本不在乎有生命在掙扎。
遼寧沈陽康平發生的這一新聞,看的讓人血壓飆升頭皮發麻。
極目新聞描述,執法人員開著車疑似追逐安某某數公里直到半掛車側翻,執法車掉頭駛離現場,未下車施救。
事情的簡單經過是,那天,半掛車司機安師傅像往常一樣跑長途。
突然,一輛交通執法車沖出來咬住他的車狂按喇叭喊停車。
安師傅懵了,執法的說自己超載?但當時車上根本沒貨!而且不存在改裝情況,這是自己買的二手車根本沒動過。
更離譜的是,極目新聞提到,有人說交一定的罰款后就能放行,安師傅向執法人員提出繳納幾百元或上千元的錢款,但雙方溝通無果。安師傅說,“我聽對方的意思,罰得錢太多了,我承受不起。”
罰款可以討價還價,但達不到要的價位不行,這是什么魔鬼操作,這到底是執法還是收保護費呢?
于是執法車開始瘋狂追車別車,把幾噸重的半掛車逼得在公路上蛇形逃命,這一路上潛在的危險都被視而不見,就這樣狂奔數公里。
最后轟的一聲巨響,半掛車側翻,安師傅被壓在變形的駕駛室里大口吐血。而那幫穿制服的人轉頭就走,溜得很快連120都沒打。
有人評論說,難道安師傅在他們眼里就是一只螞蟻?
這還不算,事后的“官方表演”才更讓人叫絕,當地交通局官員翹著二郎腿在電話那頭對記者說:不能聽他一面之詞。
這一路上的監控被調出來曝光后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執法車像追獵物一樣別車追逐,發現出車禍后掉頭就跑,這能叫一面之詞嗎,這難道不是證據嗎?
這讓我想起了另外一件事,廣東某高速的岔道口開出超62萬張罰單,有網友航拍實測這路段3分鐘竟有27人違章。
這個名不見經傳的岔道口因罰款總額驚人被網友諷為“印鈔機器”,為此央視發問“你們拿什么平息質疑?”
談不攏價格就猛追,貨車司機在微信群里分享罰款經驗,這樣的質疑又該拿什么平息呢?
有人會說,司機肯定有問題要不干嘛跑呢?
但我問你,就算他違法了難道就該被活活逼死?執法者就能凌駕于人命之上嗎?
而其實,我國的法律寫得明明白白:
《行政強制法》第17條規定:禁止用危險方式逼停車輛。
《人民警察法》第21條規定:見他人處于危難的應立即救助。見死不救的面臨的最嚴重起訴是故意殺人,要犯刑事法的。
可他們不僅行為違法,而且簡直是把法律當了廁紙。
今天,如果能因此給這些人敲響警鐘,讓違規執法者受到應有的處罰,那么,以后可能就會少一些這樣的悲劇,而這事關乎的,無論是送外賣的你,還是跑網約車的我,都會因而平安。
這需要嚴格法律。
最后要重申一下,遇到類似情況時,首先手機要及時開錄音,遇到罰款更要錄下對方,然后問他們要執法證,沒有執法證就沒有執法權,要死磕。
其次,可要求調取執法記錄儀,少一秒都要懷疑其有貓膩。
第三,斷定對方執法有違規或違法行為要向上投訴,甚至要打爆某些電話,如銀保監會12378交通投訴12328等。
本文綜合極目新聞 紅星新聞 澎湃新聞 光明網等媒體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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