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無常,意外總是來的突然,命運時常難以捉摸。
生活充滿了各種不確定,保不齊哪天,我們的生命就會被一場意外奪走。
所以我們要活在當下,珍惜生命。
一
今年二月份,廊坊發生了一場故意殺人案。
二月二十六號的晚上八點左右,一位名叫周易的女子走在下班回宿舍的途中,她一邊走路一邊和母親視頻通話。
她還和母親聊到了即將來臨的婦女節。
孝順的周易還打算趁著放假和母親一起度過美好的一天。
周易還約了同事晚上一起游泳。
這天原本對于周易來說是再普通不過的一天了。
沒想到,一個“殺人犯”的出現,讓她的生命在這天永遠的畫上了句號。
她沒能赴約,更沒有機會和自己的親人見最后一面。
二
和母親視頻的時候,周易的身邊突然出現了一個不懷好意的男子。
眼看男子離自己越來越近,目光兇狠,周易還以為自己遭遇了搶劫。
為了自己的安全,周易顫顫巍巍的說我把錢都給你。
但是,她沒想到的是,對方并不是謀財,而是害命。
不一會,男子拿出早已準備好的匕首,朝著周易的身體,狠狠刺下去。
足足刺了十三刀,男子才停了下來。
被刺了這么多刀,周易早已停止了呼吸。
視頻通話另一邊的周母隱隱感覺女兒遭遇了不測。
她以最快的速度趕到了廊坊。
但是,當周母再次見到女兒的時候,她只看見躺在太平間的一具冰冷的尸體。
三
周母想不通自己的女兒得罪了什么人。
兇手為什么用如此殘忍的手段結束了女兒的生命?
經過調查,兇手謝某曾患有精神病,受害者家人有冤難訴,要怪,只能怪周易運氣不好了。
經過兩個多月的煎熬,結果終于出來了。
五月二十三日的晚上,廣陽公安發布了通報,坐實了謝某患有精神病的事實。
而且,在殺人時,謝某無刑事責任能力。
這個結果是受害者家屬無法接受的,周母申請對其進行第二次的精神鑒定。
按照法律規定,對于這種情況,兇手是不需要負刑事責任的。
雖然很可能不用坐牢,但是免不了要對受害者家屬進行民事賠償。
精神病傷人或者殺人的案例不在少數。
2013年,河南的柳某精神病發作,手持磚塊砸死了鄰居。
后來,死者家屬將其訴至法院,但是結果卻“不盡如人意”。
最后,法院判決柳某賠償受害者家屬各種費用共計二十六萬。
該案件的最終結果很可能也會賠償幾十萬。
幾十萬買不回一條人命,就算十倍賠償,相信也無法彌補受害者家屬心里的痛苦。
至于兇手需要承擔的后果,要么在家由監護人嚴加看管,要么被送去相應的地方進行強制性醫療。
但是無論是哪一種結果,都無法解受害者家屬的心頭之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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