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7 月 17 日,一個普通又特殊的日子,張扣扣被執行死刑。這本應是一個讓受害者家屬感到正義得到伸張的時刻,但令人意外的是,被害者家屬卻平靜地說出:“這件事沒有贏家。”
這句看似簡單的話語,背后卻承載著無盡的沉重與悲哀,它宛如一把銳利的手術刀,精準地劃開了這起案件背后復雜的社會肌理,揭示出一個充滿無奈與傷痛的真相。
悲劇的緣起:鄰里糾紛釀命案
故事追溯到 1996 年 8 月 27 日,那是一個普通的夏日。陜西省漢中市南鄭區新集鎮王坪村 14 組,張扣扣家與王家因鄰里糾紛起了沖突。沖突中,張扣扣的母親汪秀萍與王家的二兒子王正軍發生激烈爭吵并扭打。
情緒激動的王正軍,順手操起一根木棒,朝著汪秀萍頭部猛擊。這致命一擊,瞬間打破了兩個家庭原本的平靜生活,汪秀萍重傷倒地,不久后便離開了人世,而彼時,張扣扣年僅 13 歲。
隨后,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法院審理后認為,王正軍犯罪時未滿 18 周歲,且能坦白認罪,再加上汪秀萍在引發本案的起因上存在一定過錯行為,最終對王正軍從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 7 年,并需賠償張扣扣父親張福如經濟損失 9639.3 元。
然而,在后續的賠償過程中,王家僅支付了 1500 元賠償金,剩余款項遲遲未到位。
對于張扣扣一家而言,這一判決結果猶如晴天霹靂。他們不僅失去了家中的重要成員,還要承受經濟賠償不到位的現實。張扣扣親眼目睹母親的悲慘遭遇,內心的仇恨種子自此生根發芽,復仇的念頭在他年少的心中悄然埋下。
而這顆仇恨的種子,在之后的歲月里,隨著生活的磨礪,逐漸成長為一棵難以撼動的大樹。
仇恨的蔓延:張扣扣的成長與掙扎
母親的離世讓張扣扣的家庭陷入了困境,父親張福如獨自撫養他長大。家庭經濟的窘迫,使得張扣扣初中畢業后便不得不外出打工。1999 年,16 歲的他前往新疆打工,一年后,2001 年,張扣扣應征入伍,在新疆某武警部隊服役兩年。
部隊的生活本可能成為他人生的轉折點,讓他走出仇恨的陰霾,但生活似乎并未對他格外眷顧。
退役后的張扣扣,如同許多返鄉的退伍軍人一樣,面臨著就業的難題。他輾轉于廣東、浙江紹興、杭州等地打工,然而在求職的道路上,他屢遭挫折。更不幸的是,他還多次被騙入傳銷組織,身心俱疲。
2017 年,他作為勞務輸出前往阿根廷工作了 3 個月,在那里,他聽聞了一個越南人因白天被欺負,晚上趁人熟睡時殺人報仇的故事。這個故事,無疑在他本就脆弱的心靈上又添了一把柴,讓他心中那團復仇的火焰燒得更旺。
年底回到老家后,張扣扣一直賦閑在家。此時的他,生活的不如意、對母親的思念以及心中從未消散的仇恨,如三座大山一般壓得他喘不過氣來。
而當他得知王正軍提前出獄的消息后,心中的仇恨終于如決堤的洪水,一發不可收拾。多年來壓抑在心底的憤怒和痛苦,讓他做出了一個瘋狂的決定 —— 復仇。
復仇的爆發:除夕血案震驚四方
2018 年春節前夕,張扣扣發現王正軍回村過年,復仇的念頭愈發強烈。他精心準備了單刃刀、汽油燃燒瓶、玩具手槍、帽子、口罩等作案工具,并暗中觀察王正軍及其家人的行蹤,等待著那個他認為 “合適” 的時機。
2018 年 2 月 15 日,農歷除夕,這本應是闔家團圓、喜慶祥和的日子。中午 12 點,王校軍、王正軍二人與親戚上山祭祖返回,當他們走到村委會門前時,守候在此的張扣扣蒙面持尖刀突然沖出。他徑直朝王正軍頸部猛割一下,隨后連續捅刺其胸腹部等處數刀。驚慌失措的王校軍見狀轉身逃跑,張扣扣并未放過他,緊追不舍,追上后朝其胸腹部等處連續捅刺數刀。之后,張扣扣返回再次捅刺王正軍數刀,確認二人死亡后,他并未就此罷手。
張扣扣闖入王自新家,持刀捅刺王自新胸腹部、頸部數刀,致王自新死亡。為了進一步發泄心中的怨恨,他使用自制燃燒瓶點燃王校軍家用轎車,致車輛后部燒毀。做完這一切后,張扣扣逃離現場。
這起發生在除夕的血案,震驚了整個村莊,也迅速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警方接到報案后,立即聯合市、區公安機關全力開展調查、追捕工作,并發布懸賞通告。而張扣扣在逃亡兩天后,于 2 月 17 日到漢中市公安局南鄭分局新集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律的裁決:公正審判彰顯威嚴
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后,受到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2019 年 1 月 8 日,陜西省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張扣扣故意殺人、故意毀壞財物一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扣扣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殺人后故意焚燒他人車輛,造成財物損失數額巨大,其行為又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成立。張扣扣蓄謀報復殺人,選擇除夕之日,當眾行兇,先后切割、捅刺被害人王正軍、王校軍和王自新的頸部、胸腹部、背部等要害部位共計數十刀,連殺三人,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后果和罪行極其嚴重,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
盡管本案事出有因,張扣扣系初犯且有自首情節,但依法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當庭判決張扣扣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后,張扣扣當庭表示上訴。
2019 年 4 月 11 日,陜西省高級法院就張扣扣案二審進行開庭審理。庭審中,檢察員詳細剖析了張扣扣的犯罪行為及主觀心態,指出其以不公正為借口企圖干擾司法審判,逃避法律責任。
同時,檢察員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性準確,張扣扣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特別殘忍,犯罪后果和罪行極其嚴重,一審判決量刑適當。最終,二審庭審歷時 8 小時,法庭依法當庭宣判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隨后,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了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判決。2019 年 7 月 17 日,張扣扣被執行死刑。
悲劇的回響:沒有贏家的結局
當張扣扣被執行死刑的消息傳出,人們在關注這一案件最終結果的同時,也不禁思考,這場持續了二十多年的恩怨情仇,究竟誰是贏家?被害者家屬那句 “這件事沒有贏家”,似乎給出了答案。
對于張扣扣來說,他用自己的生命為母親報了仇,但同時也付出了最為慘重的代價。他從一個受害者的兒子,變成了一個殺人犯,失去了自己的生命,也讓自己的父親失去了唯一的依靠。他的行為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宣泄了心中的仇恨,但卻無法改變兩個家庭破碎的現實。
而對于王家而言,他們在二十多年前失去了一個兒子(王正軍因犯罪入獄,在某種意義上也是家庭的一種 “失去”),如今又在短時間內失去了三位親人。他們所承受的痛苦和打擊,同樣是巨大的。
即使張扣扣被執行死刑,逝去的親人也無法再回到他們身邊,家庭的創傷也難以在短時間內愈合。
從社會層面來看,這起案件引發了廣泛的討論和關注,也給社會帶來了極大的負面影響。它讓人們看到了仇恨的可怕力量,以及私力復仇帶來的嚴重后果。
在現代法治社會中,“血親復仇” 已被摒棄,我們應當通過合法的途徑來解決矛盾和糾紛,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和公共秩序。張扣扣案成為了一個警示,提醒人們要敬畏法律,珍惜生命,理性對待生活中的矛盾與沖突。
張扣扣案是一場徹頭徹尾的悲劇,沒有贏家,只有無盡的傷痛和教訓。它如同一面鏡子,映照出人性的復雜、法律的威嚴以及社會的無奈。希望這樣的悲劇不再重演,我們能夠生活在一個更加和諧、法治的社會環境中。
參考資料:
張扣扣 - 抖音百科
張扣扣故意殺人案 - 中國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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