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青春:歹徒制造永康慘案,19歲男孩入室搶劫一對母女,36歲母親為了保護13歲女兒放棄抵抗,男孩將母親打成"90歲腦齡",行兇后居然還點了一份外賣。(來源:瀟湘晨報等)
2024年夏日的永康街頭,一場駭人聽聞的暴力犯罪撕碎了普通家庭的平靜生活。6月16日這天,36歲的李某像往常一樣在自己的服裝店鋪里忙碌,13歲的女兒想去租住的公寓里拿作業,由于租住的公寓就在服裝店的樓上,李某的女兒獨自一人上樓回家拿作業寫作業。
女兒遲遲沒有回來,李某不放心,打電話也不接,李某更焦慮了,她匆忙地回到公寓,結果剛開門,就迎面撞上了一個持刀的男子。
李某嚇壞了,轉頭就跑,男子緊緊跟著,結果被對方逼到了電梯口角落里。男子拿李某的孩子逼她,讓她放棄抵抗。
李某為了孩子放棄抵抗,隨后被男子拽到房間里,李某看到女兒被對方用繩子捆綁脖子,很心疼。對男子說:“你想要干什么?我都可以滿足你,請你不要傷害我的女兒!”
男子讓李某交出所有的錢財,李某交出后,男子不僅不滿足,還威逼李某母女:“今天你們倆必須死一個!我殺完人就讓警察槍斃我!”而后一把掐住李某的脖子,掐了十幾分鐘,又用衣服勒李某的脖子,直到李某昏死過去。又用枕頭捂住了李某的頭。
最讓人意想不到的是,男子居然還點了一份外賣,吃完后去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很快,公安機關對男子進行了立案偵查,經調查涉案男子年僅19歲,沒有經濟賠償能力。
事情爆出后,引發了廣大網友的熱議,要求嚴懲男子,判處死刑。
本案的法律問題是,男子行為構成什么罪,應當如何處罰呢?
釋案說法
男子的行為涉嫌搶劫罪(入戶搶劫)和故意殺人罪(未遂),男子為了獲取財產,以刀作威脅,當面向李某索要錢財,事發地點又是李某租的出租屋,屬于法律意義上的“戶”,男子的行為構成入戶搶劫罪。根據刑法規定,具有入戶搶劫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在搶劫行為實施完畢后,男子又意圖殺人李某,并實施了掐脖子、勒脖子、捂鼻口的行為,構成了故意殺人罪,但因李某沒有死亡,屬于犯罪未遂。根據刑法規定,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對男子應以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數罪并罰。雖然對李某的行為屬于殺人未遂,但李某已經是重度殘疾,對該男子有可能判處死刑。
事后,經搶救,李某嚴重腦損傷,大腦萎縮如90歲老人,喪失了語言和行動能力,治療花費已經近90萬元。
而男子并沒有任何賠償能力,男子的父母也避而不見,李某的家屬又當如何處理呢?
《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的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李某的家屬可以李某的名義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男子承擔李某的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等。
有網友說,即便判了,男子沒有錢,也是一張空紙,根本落實不了。
確實,在現行法律框架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有時難以解決實際困境。李某的家屬可以啟動公益籌款或司法救助程序。
目前,李某家屬已通過媒體發起求助,社會各界捐款正陸續匯入。司法部門表示將加快審理進程,同時協調民政、婦聯等多部門介入幫扶。這場由暴戾青春引發的悲劇,正在拷問著整個社會的良知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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