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六安披露行政處罰信息,舒城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因非法占地被罰1.6842萬元,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舒自然資監字﹝2025﹞5號。
公開處罰信息顯示,2023年10月份,舒城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未經批準,占用杭埠鎮官圩村民主河活動壩泵房項目。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構成非法占用土地行為。
舒城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對該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責令退回非法占用的168.42平方米土地給原集體經濟組織;
2.沒收在非法占用的農用地上新建的168.42平方米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
3.并處非法占用的168.42平方米土地,每平方米100元罰款,計罰款人民幣16842元整。
據舒城縣政府網站披露的簡介信息顯示,舒城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是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為正科級。主要職責是負責政府投資的基礎設施項目、公益性社會事業項目和縣政府確定的其他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的組織、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縣城規劃區內各類國有和集體土地上安置房的規劃、建設工作等。
來源:鳳凰網安徽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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