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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程度加深,使老年人“活得久、活得好”,成為政策制定的出發點。全國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已開展近5年時間,全國老齡辦近日印發《全國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指引(2025年)》,使這項工作方向更明確、路徑更清晰。
“示范性”創建須分類施策,著眼于解決城鄉發展差距、城鄉老年人需求差異等現實問題。《創建指引》此次明確劃分“城鎮社區”與“農村社區”,并分別提出7個方面的創建標準。從具體創建標準來看,城鎮社區強調在既有設施基礎上“提品質”,而農村社區更多聚焦于“保底線”。
比如,在出行設施完善便捷方面,城鎮社區鼓勵加強住宅公共設施無障礙改造,而農村社區優先保障對村主干道路進行硬化處理,修繕破損路,整治低洼路。
再如,在基本公共服務便利可及方面,城鎮社區強調“外部服務嵌入社區”,通過開展協議合作,推動醫養結合、社會工作服務等常態化提供;而農村社區更注重“調動內部資源”,依靠村醫、幸福院、鄰里互助點等把相關服務“在家門口”做實。
“示范性”創建須由基本生活保障拓展至滿足精神文化、心理慰藉等多個維度。伴隨晚年生活從“養老”向“享老”過渡,在《創建指引》中,無論是鼓勵老年人參與基層治理和社會服務,建立老年組織和文體團隊,還是提倡為再就業老年人提供崗位技能培訓和實用技術培訓,均體現出對老年人“完整生活需求”的深刻理解,也引導社區在健全硬件設施的同時關注老年群體的精神需求,豐富軟性服務內容。
“示范性”創建須將“老年人滿意度”作為評判的重要依據。評價惠老措施“優不優”,關鍵看老年人是否可感可及。《創建指引》要求把老年群眾支持力度、參與廣度、滿意程度作為創建重要內容。這種導向的轉變不只是單一指標的變化,更是治理理念的進步,也提示社區應當動態調整服務內容和服務方式,確保供需適配,把惠老服務做到老年人心坎上。
全國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不應只是少數社區的“榮譽標簽”,更應成為普遍可及的民生工程。推動“老年友好”照進每一處院落、每一戶家庭,需要基層治理能力、跨部門協作水平、社區群眾參與熱情等同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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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趙星月(媒體人)
編輯:楊真宇
校對:李詩堯
審核:秦明睿 徐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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