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萬山
近日,《甘肅省企業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審批管理辦法》正式出臺,旨在進一步規范特殊工時工作制的審批管理,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據悉,特殊工時工作制包括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制,適用于因工作性質或生產特點無法執行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企業崗位。不定時工作制適用于工作時間不固定、需機動作業的崗位;綜合計算工時制則以一定期限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
據了解,此次新辦法的出臺,距離2006年試行的舊辦法已有19年。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舊辦法已無法滿足企業和監管需求。與舊辦法相比,新政策在三個方面做出了顯著優化:
明確崗位范圍界線:新辦法細化了特殊工時崗位的描述,明確了崗位特點和勞動者休息休假安排,解決了舊辦法中崗位規定籠統、界線不明的問題,有助于企業合理確定特殊工時崗位,保障勞動者休息權益。
規范申報材料:針對舊辦法中特殊工時審批申報材料不統一的問題,新辦法制定了申請報告和管理辦法的參考文本,統一了申報表格,增強了審批流程的規范性和可操作性。
彌補監管服務短板:隨著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新辦法明確了特殊工時審批后的監管責任、措施和內容,解決了部分地區“重審批、輕監管、缺服務”的問題,有利于指導企業更好地管理特殊工時崗位。
據介紹,新的《甘肅省企業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審批管理辦法》適用于除中央在甘企業外,在甘肅省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新辦法的實施,將為企業和勞動者提供更加明確的指導和保障,進一步推動甘肅省勞動關系的和諧發展。
來源: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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