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號湖南株洲發生一起車禍,公安局法制支隊副支隊長易某某開車把一個兩歲男童撞死了,孩子媽媽當時帶著他準備回家做飯。現在孩子尸體還在殯儀館,媽媽還在醫院養傷,月底還要再做手術。
事情是4月11日下午五點發生的,當時小區門口有條還沒驗收完的市政路正在施工。家屬說這條路連個警示牌都沒擺好,易某某開車路過時直接把母子倆撞飛了。事后交警查出易某某駕照已經過期,車也沒年檢,但責任認定書說他和施工方各承擔一半責任,受傷媽媽和孩子要負次要責任。
易某某墊付了部分醫藥費,現在市公安局和交警隊都介入處理了。交警說已經罰了易某某駕照逾期和車輛違規的問題,但具體怎么處罰沒詳細說明。家屬不認可這個結果,他們覺得既然開的是公家車還違反交規,應該負全責。
施工方是這條未完工道路的責任單位,家屬懷疑他們沒做好安全措施導致事故發生。不過責任書里施工方和司機各占一半責任,這個劃分網上討論很多。有懂行的人說施工路段必須放警示牌和限速標志,但現場好像都沒做。
交警部門知情人士透露,易某某當時是去買家具回來的路上撞的。公職人員開公車出事引發關注,有人問是不是因為身份特殊所以處理方式不一樣。現在調查還在繼續,具體怎么判還要看法院最后怎么定。
株洲市最近在搞交通整治,結果執法人員自己違規出事故,這事在網上議論聲音特別大。有網友翻出過去類似案例,發現公職司機出事往往輕判的情況不少。但也有人說具體情況得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現在家屬情緒很激動,孩子沒了媽媽還沒出院,他們說要繼續維權討說法。涉事交警大隊壓力很大,每天都有人去問進展。這條事故路段已經加強了安全措施,但之前為什么沒做好還是個疑問。
交警說易某某雖然駕照過期但沒說他酒駕,具體是怎么開車的監控和證人證言還沒完全公開。有些目擊者說車速挺快的,但這些說法需要官方確認。
事情鬧到現在,市公安局已經要求易某某配合調查。按規定公職人員開車違反交規可能會影響處分等級,但最終結果要等司法程序走完。家屬律師還在收集證據,說不排除起訴施工方和交警部門的可能。
現在網上有意見說公職人員更應該遵守交通規則,不然起什么帶頭作用。也有人說不能因為身份特殊就加重處罰,得看實際證據。不管怎樣,這類公職人員出事案例對交通執法部門壓力肯定更大了。
現在事情還在調查,具體怎么處理還要等結果。大家只能等等看,畢竟法律程序得慢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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