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核心史料明確記載夏竦為江州德安人,史實記載清晰連貫(湖南安化夏氏永祚公支系清代乾隆元年1736年開始偽造、杜撰屬于北宋德安縣夏竦后裔)
宋代官修史書、私撰別史及目錄學(xué)著作對夏竦籍貫的記載高度統(tǒng)一,形成了跨越不同文獻類型的互證體系,確鑿無疑地表明其為江州德安人。
(一)宋代官私史書的一致記載
(宋)曾鞏撰 隆平集20卷 卷十一
北宋曾鞏所撰《隆平集》作為官方政書,卷十一明確記載:“夏竦,字子喬,江州人。”雖未綴“德安”二字,但宋代行政區(qū)劃中,德安縣隸屬江州(治所今江西九江),此表述實為地域行政歸屬的規(guī)范記錄。南宋王稱《東都事略》卷五十四《列傳三十七》則直接書明:“夏竦,字子喬,江州德安人。”該書為南宋重要私修史書,史料多源自北宋《國史》,對人物籍貫的記載遵循“郡望+縣邑”的嚴謹體例,進一步坐實夏竦與德安縣的直接關(guān)聯(lián)。與夏竦生活年代相近的目錄學(xué)家晁公武,在《郡齋讀書志》卷十九《別集類下》中亦載:“夏竦,字子喬,江州德安人。”目錄學(xué)著作對作者籍貫的標注素以文獻溯源為要,此記載為夏竦的地域歸屬提供了目錄學(xué)層面的權(quán)威佐證。
(宋)晁公武撰 郡齋讀書志20卷 卷十九別集類下
(宋)晁公武撰 郡齋讀書志20卷 卷十九別集類下
(宋)陳思輯(元)陳世隆補 兩宋名賢小集380卷 卷二十二夏英公雜詩
(二)元代文獻對宋代史料的忠實傳承
(元)馬端臨撰文獻通考348卷卷二百三十四經(jīng)籍考六十一
元代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二百三十四《經(jīng)籍考六十一》雖為典章制度類著作,但其人物小傳的輯錄嚴格恪守宋代原始文獻,明確記載:“宋夏竦,字子喬,江州德安人。”元代官修《宋史》卷二百八十三《夏竦傳》則直接沿用宋代《國史》舊文:“夏竦,字子喬,江州德安人。”值得注意的是,《宋史》纂修時參考了《東都事略》《隆平集》等宋代史料,不同時代、不同修撰主體的文獻在夏竦籍貫問題上毫無抵牾,足見“江州德安人”是歷經(jīng)數(shù)代史官核證、未受后世篡改的信史定論。
(元)脫脫撰 宋史496卷 卷283夏竦傳
(三)史料類型的多元互證
上述文獻涵蓋官修政書(《隆平集》)、私撰別史(《東都事略》)、目錄學(xué)著作(《郡齋讀書志》)、典章總集(《文獻通考》)及官方正史(《宋史》),雖體例不同、功能有別,但在“江州德安人”這一核心信息上完全一致。這種跨類型、跨時代的史料重合,絕非偶然訛傳或后世附會所致,而是宋代歷史書寫中對人物籍貫嚴格考辨的結(jié)果。若夏竦故居確在開封,宋代政書、史書、目錄學(xué)著作絕無可能對其祖籍集體“失語”,元代史官亦不會在整合史料時延續(xù)這一“錯誤”——史料的“沉默”與“一致”,恰從正反兩面印證了“德安說”的不可動搖。
清朝康熙年間夏杲編修《夏氏家乘》現(xiàn)藏國家圖書館,沒有湖南安化夏氏“伯卿之孫、烜之子受中,烜之孫永祚”世系記載
浙江上虞縣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桂林夏氏宗譜》沒有湖南安化夏氏“烜之子受中、烜之孫永祚”世系記載
湖南安化譜系的偽作本質(zhì)與史料斷層(清代乾隆元年1736年偽造杜撰屬于北宋德安縣夏竦后裔)
湖南安化縣夏氏孝章公支民國二十年(1931年)《夏氏家乘續(xù)編》譜:按九江隋郡隸荊州,今江西九江府德化縣治
湖南安化縣夏氏孝章公支民國二十年(1931年)《夏氏家乘續(xù)編》譜:乾隆丙辰譜以顯為始祖(乾隆丙辰即1736年乾隆元年)
通過孝章公支系民國譜得知和證實,湖南安化永祚公支系清朝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才開始對接、拼接到北宋夏竦長子安期公支系之下。
所謂“夏竦故居在開封”的另一“依據(jù)”,源自清代雍正年間形成的湖南安化永祚公支系武漢夏偉等人最近十年述說。據(jù)民國《夏氏家乘續(xù)編》記載:“乾隆丙辰譜以顯為始祖”,即1736年修譜時,首次將虛構(gòu)人物“夏侯顯”列為始祖,并通過嫁接清康熙年間浙江上虞榮十一公支系畫家夏杲偽造的“夏侯顯改夏氏”偽譜,強行構(gòu)建“夏侯顯—夏竦—永祚”的世系。值得注意的是,這一所謂“高祖父夏伯卿”的關(guān)聯(lián),在宋代《宋史》《東都事略》《隆平集》等所有史料中均無記載——宋代文獻明確記載夏竦為夏承皓之子,其父祖世系清晰可考,與“夏侯顯”毫無關(guān)聯(lián)。譜牒(最近十年)中突然出現(xiàn)的“夏侯顯改夏氏”“開封故居”說法,實為偽譜作者為坐實虛構(gòu)世系而添加的附會之辭,屬于典型的“后世造史”,在史料時序上存在近六百年的斷裂,毫無史學(xué)價值可言。
湖南安化縣夏氏孝章公支民國二十年(1931年)《夏氏家乘續(xù)編》譜:夏竦字子喬,江州德安人
疑問:
為什么明代建文四年(1402年)序只有說始祖炳公和烜公?
湖南安化縣夏氏孝章公支民國二十年(1931年)《夏氏家乘續(xù)編》譜
拾節(jié)度公九世元孫興賢文岸氏序-明建文四年(1402年)
昔宋時始祖諱炳及烜者,扈高宗南渡(1127年)居越之會稽,烜生受中,至徙江西吉安、永豐十二都,遷嬰鄉(xiāng)顯親里,地名馬圍延田堡,至凌仙又徙湖廣江夏。
賓公宦游邵州三府,還鄉(xiāng)被寇,葬資陽匡家坪。乃子同文,遂賈其土。有兄弟數(shù)人,同至湖廣分散居之。
炳公和烜公的父親到底是誰?
湖南安化縣永祚公的高祖父又是誰?有什么證據(jù)能夠證明永祚公是屬于夏安期公次子伯卿公后裔?
炳公和烜公是不是夏竦公之孫伯孫還是伯卿公?
烜公是不是伯卿公之子、夏竦公曾孫?
如何證明夏竦公與夏烜公之間世系關(guān)系?
結(jié)語
從北宋到元代的五部核心文獻,以官修與私撰、政書與史書、目錄與典章的多元視角,共同構(gòu)建了夏竦籍貫為“江州德安”的鐵證體系。這種記載的一致性,既彰顯了宋代史學(xué)對人物生平信息的審慎態(tài)度,也形成了無法撼動的史料證據(jù)鏈。反觀安化譜系,其“開封故居”之說既無宋代文獻支撐,又存在明顯的譜系嫁接與時間斷層,本質(zhì)上是后世修譜中攀附名人的偽作。歷史考證的核心原則,在于以時代相近、類型多元的史料為根基——當宋代政史、文人筆記、目錄學(xué)著作均指向同一結(jié)論時,任何依賴清代偽譜的“新說”,終究只是對歷史真實性的背離。
夏氏家乘續(xù)編四十七卷首二卷末二卷(湖南省益陽市安化縣)安化
[正 題 名] :夏氏家乘續(xù)編四十七卷首二卷末二卷(湖南省益陽市安化縣)
[副 題 名] :夏氏家乘續(xù)編;夏氏族譜
[責(zé) 任 者] :夏光龍(纂修)夏光龍(修)
[堂 號] :明德堂
[撰修時間] :1931年
[摘 要] :始祖大賓,字克相,南宋時自江西泰和遷居邵陽。孫孝章、子章,元時始遷安化,是為始遷祖。卷首源流、史傳、序、家訓(xùn)、服制、里居、分徙表、人口統(tǒng)計表,卷一至四十七世系,卷末祠墓圖、傳、行略、墓志銘、派語。書名據(jù)版心、書衣、目錄、卷端題。
湖南安化縣夏氏孝章公支民國二十年(1931年)《夏氏家乘續(xù)編》譜證實湖南安化永祚公支系雍正十三年(1735年)抄襲浙江上虞夏氏譜版本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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