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15號下午6點左右,在熊本市中央區某公寓停車場里,一名50多歲的日本男子正在洗車。
「咚?。。 ?/strong>
突然他被空降的巨大泥團狠狠砸傷頭部。他瞬間失去意識,短暫癱倒在地上。
等到恢復意識時,男子發現自己頭部疼痛難忍、鮮血四濺。而導致他受傷的泥團,碩大無比,成年人也需雙手才能捧起。這顆大泥團,早已完全干燥凝固,堅硬得如同鐵球般,上面還沾滿了男子的鮮血。
男子報警后,日本警方很快來到現場進行勘查。沒想到在進行勘查的過程中,一個熊孩子膽大包天地在公寓高層往下、對準警察以及受害男子狂噴水。
然而除了口頭警告之外,警方拿這個熊孩子沒辦法,只因熊孩子是未滿14歲、不具有刑事責任的兒童。
經過一個月的調查,警方最終鎖定了高空扔泥團的嫌疑人,就是這個往他們身上噴水的熊孩子。
熊孩子最開始矢口否認高空拋物的事實,但私下卻向母親坦白這一切都是自己干的:
“我不是故意砸那個男人的,我只是扔泥團到河里,只是沒有夠到,意外砸傷了他,我不是故意的?!?/p>
母親并沒有包庇自己的孩子,她馬上報警,向警方如實交代。
據熊孩子供述,他當天前后一共往下扔了兩個大泥團,一個扔到了停車場旁邊的小河道,另一個則砸中了受傷男子這個倒霉蛋。
“我寧愿自己被一個成年人砸傷,我還可以將怒火發泄到對方身上。但因為他是孩子,不能追究他的刑事處罰,導致我心情就很復雜。只能讓他協助調查,將此案移交給兒童咨詢所,其他什么都做不了。這樣造成我內心十分憋屈不滿,明明我是受害者。”
即便熊孩子的母親已經致電向其道歉,然而受害男子只能自認倒霉。
據日本千葉大學專家表示,從高空掉落的泥團威力不容忽視。
假設泥團重約90g,從30米高度掉落的話,時速在87km以上,那么砸中頭部時的力量將達到22kg以上。
如今,距離事發過去已有一個多月時間,他頭部的傷口至今仍未痊愈,還需要2到3個月的治療。不僅如此,他經常頭痛難忍、頸肩部常劇痛,甚至留下記憶障礙后遺癥,嚴重影響其日常工作和生活。醫生診斷后表示,他頭部的傷病很難完全痊愈,要做好一輩子與病痛共存的準備。
“如果稍微偏移一點位置,我可能就當場嘎掉了。我認為,就算是未滿14歲的兒童,只要做出違法行為,都應該追究他的監護人的責任?!?/p>
日本律師若狹勝解釋道,在日本故意高空拋物,有可能被追究“暴行罪”或者“傷害罪”。若無人受傷,將被判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30萬日元以下的罰款;若致他人受傷,將被判1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50萬日元以下的罰款。若嫌疑人為熊孩子,將追究其監護人的賠償責任。
因此,在日本很多高層公寓都是不允許住戶在陽臺上晾曬物品,以防物品墜落致人受傷的風險。
即便是嫌疑人是未滿14歲的兒童,日本警方仍然沒有放棄對本案的調查,目前正以“謀殺未遂”為由進行深入調查。
對此,熟悉刑事案件以及少年犯案件的日本律師杉山大介解釋道,警方如今以“謀殺未遂”為前提進行調查,那么嫌疑人無論是成年人還是兒童,其適用的刑法內容都不會改變的。特別是在此次事件中,高空拋物、砸傷頭部這個身體最為重要的部位之一,此行為本身就具有致人死亡的巨大風險。
不過,考慮到本案的犯人是一個未滿14歲、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兒童,因此他是不會受到刑事懲罰的,也不需要在第一時間送去家庭法院。這種犯法熊孩子也被稱為“觸法少年”,警方只會通知兒童咨詢所,兒童咨詢所將對熊孩子的成長背景進行調查,并就如何促進他健全發展向其家長提出指導建議,必要時會將熊孩子送進兒童福利設施。
如果兒童咨詢所認為事件過于嚴重,會考慮將熊孩子送往家庭法院。家庭法院進行審判后,有可能會決定繼續讓兒童咨詢所保護觀察熊孩子,或者將熊孩子送進少年院,但無論如何都不會受到刑事懲罰。
對此,日本網友議論紛紛,他們覺得熊孩子是故意的,日本法律是有漏洞的。
“這個熊孩子往警察和受害男子身上狂噴水,然而他卻說自己只是扔泥團到河里,這是騙人的吧。他一開始扔泥團就是為了砸人的。他很有可能當時制作出泥團后,想試試看砸人的威力如何。雖說他可能是出于小孩子的惡作劇心態,但是這種行為真的很危險。相比索要賠償,受害男子更寧愿是自己沒有后遺癥吧。希望他最終能得到補償,以免陷入沒錢治療的困境。”
“我覺得不能因為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而輕易原諒這個熊孩子。雖然現實中也有因智力障礙或者精神障礙為由減刑或被判無罪的案件,但這些案件都是以實際罪名而進行審判的。無論是什么案件,如果只因加害者是不具有刑事責任的未成年,因此做什么都沒關系。那么今后類似的事情就會陸續發生,希望日本能盡快完善少年法在內的相關法律。最后希望受害者早日康復。”
“不知道這起案件最終會有什么樣的處理結果,不過一般住在這種高層公寓的話,其父母很有可能是擁有各類不動產之類的資產。就算根據現行的兒童監督責任進行損害賠償請求,也是需要一定時間的。在此期間,我覺得其父母很有可能會通過離婚、不動產權利轉移給親屬等方式隱藏資產。為了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我認為很有必要盡快簡化損害賠償請求的流程,以及盡早完善相關法律,還受害者一個公道?!?/p>
事實上,像這種高空拋物的事情,在日本非少見。
日本音樂人GACKT發推表示,自己當年還是學生時,在回家路上,差點被從天而降的桌子砸中。
“那是比我高一年級的家伙,他從校舍的三樓故意往我身上扔桌子,桌子砸到地上直接散架了,還好我躲避及時,不然人生就有可能到此為止。像這種小鬼頭,比我們想象中要更加殘忍冷漠,他們完全不會去考慮未來,覺得自己的人生怎么樣都無所謂,反正自己不用負責?!?/p>
那么,受傷男子不僅深受重傷,還飽受后遺癥的困擾,他該向誰索求賠償損失呢?
對此,杉山律師表示,未滿14歲的熊孩子不僅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同時在民事上也很有可能被判定為“無民事責任人”。不過根據日本民法第714條規定,本案的受傷男子可以向熊孩子的監護人要求損害賠償,這也是最為可行的方式之一。
熊孩子高空扔泥團,砸傷男子導致其留下跟隨一輩子的嚴重后遺癥,這種痛苦是旁人無法感受的。然而日本法律對于這種未滿14歲的熊孩子完全沒有辦法,同時也無法完全彌補受傷者身體以及精神上的創傷,在某種程度上,這起事件也突顯了日本現行法律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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