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本報從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由于利用虛假材料,以欺騙手段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日前,廣東達喜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被撤銷模板腳手架專業分包不分等級建筑業企業資質,給予警告,并處3萬元的罰款,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
據悉,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日前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顯示,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于2024年6月3日對廣東達喜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涉嫌違反《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五條“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應當如實提交有關申請材料。資質許可機關收到申請材料后,應當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辦理受理手續”的規定,涉嫌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調查,廣東達喜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2022年7月申請并取得模板腳手架專業分包不分等級建筑業企業資質時弄虛作假,在辦理申報事項過程中,所提交申報材料的部分主要人員經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調查核實,與廣東達喜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并無真實勞動關系,廣東達喜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構成利用虛假材料,以欺騙手段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的違法行為。
上述行為違反了《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五條“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應當如實提交有關申請材料。資質許可機關收到申請材料后,應當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辦理受理手續”規定。
據了解,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于2024年9月29日向廣東達喜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送達了《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聽證告知書》告知了擬作出的行政處罰內容及事實、理由、依據,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等權利。對此,廣東達喜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未作陳述、申辯,且未提出聽證申請。
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由原資質許可機關予以撤銷;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給予警告,并處3萬元的罰款;申請企業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規定,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決定對廣東達喜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撤銷模板腳手架專業分包不分等級建筑業企業資質,給予警告,并處3萬元的罰款,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
本報通過企查查了解到,廣東達喜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03-04,法定代表人為舒志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440402MA7J79HR9T,企業注冊地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區招商街道水灣社區太子路18號海景廣場大廈4C19D16,所屬行業為建筑裝飾、裝修和其他建筑業。股權穿透圖顯示,廣東達喜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為廣東達柒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全資下屬企業。(文|中國基建報 薛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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