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市教育局推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規范做好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有關要求,結合錢塘區(以下簡稱本區)實際,現就本區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包括一貫制學校的小學部和初中部)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招生對象
(一)以下適齡兒童、少年,可在本區申請就讀小學、初中:
1.本區戶籍兒童少年;
2.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
3.國家、省市區相關政策規定可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兒童少年,包括:
(1)父母在我國駐外機構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長期在國外工作,或父母雙方均在野外地質勘察部門工作,戶籍所在地確實無人照顧,需由本區親屬照管或寄養在本區的兒童少年;
(2)駐錢塘部隊現役軍人子女,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關于進一步做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實施意見》等規定可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其他軍人子女;
(3)《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等規定可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公安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員子女;
(4)符合市委、市政府《關于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及團隊引進培養工作的若干意見》等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辦認定的在本區省部屬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專家證書》、屬地為本區的《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引進人才子女,持有屬地為本區的《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的引進人才子女;
(5)在本區居住的港澳臺籍、外國籍適齡兒童少年;
(6)其他政策規定可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兒童少年。
(二)上述兒童少年入學應同時滿足:
小學(含一貫制學校小學部,下同):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或經本區教育局批準的緩學兒童。
初中(含一貫制學校初中部,下同):小學應屆畢業生。
招生范圍
(一)公辦學校
公辦小學按學區招生,公辦初中按對口小學學區招生。
(二)民辦學校
杭州市實驗外國語學校在本區范圍內招生和補招;杭州鼎文學校先在本區范圍內招生,未招滿的可申請并經市教育局同意,在市域范圍內補招。補招均為一次。
(三)“公參民”轉公學校
杭州養正學校和杭州啟成學校在本區范圍內繼續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
報名辦法
(一)小學報名
1.網上報名
(1)公、民辦小學實行網上同步報名,6月4日至6日,通過浙里辦APP(手機端)或浙江政務服務網(電腦端),搜索“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一件事聯辦”或“入學早知道”,登錄“杭州市小學一年級入學管理系統”,線上填報相關信息并完成報名。7月2日,招生不足的民辦小學補招網上報名,已報名公辦小學的也可參加補招報名。
(2)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在網上報名時,應在公辦小學或民辦小學(含通過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的轉公學校,下同)中選報一類。其中,選報民辦小學的需在報名前即符合條件,且限報一所。報名時間截止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選報本區民辦小學未被錄取的,在本區按招生規則安排就讀學校。適齡兒童是否符合就讀條件由本區審核確定。監護人應充分了解擬報民辦小學的辦學條件、招生計劃、收費標準等情況,慎重考慮、理性選擇。
(3)6月23日,報名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家長)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7月3日,補招報名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家長)可登錄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選報同一所民辦小學的雙(多)胞胎子女家庭,可申請組合綁定參加電腦派位,如派位錄取的,相應追加計劃。申請綁定的家長請攜帶戶口本、出生證等證明材料,于6月23日到區教育局申請綁定。網上補報名后,雙(多)胞胎家長申請組合綁定參加派位的,申請日期為7月3日,申請方式同上。
2.公辦小學信息核驗
6月28日至29日,報名公辦小學的兒童,隨同家長攜帶相關材料到對應的學區小學或報名點小學進行信息核驗。
(1)本區常住戶籍適齡兒童到對應學區小學信息核驗。
(2)杭州市區集體戶口兒童,家庭在杭州市區有房產的,應到房產所在對應學區小學信息核驗;家庭在杭州市區無房產的,到實際居住地對應學區小學信息核驗。
(3)江東片因建設發展需要被拆遷過渡家庭的戶籍兒童入學,向江東片過渡地所在學區小學進行信息核驗,原則上被拆遷過渡家庭的戶籍兒童入學在本街道范圍內學校解決。
(4)符合市委、市政府相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子女和在本區省部屬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專家》證書、屬地為本區的《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或《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的引進人才子女等。上述人員中有市區戶籍的到戶籍所在地對應學校現場核驗,無本市區戶籍的到實際居住地(如家庭房產地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以房產地為準)對應學校現場核驗。
(5)在本區工作、定居的留學歸國人員隨帶子女,港、澳、臺、外籍隨帶子女,可到獲得批準的外籍子女專門學校報名,也可憑長期居住許可到實際居住地對應的學校小學信息核驗,收費按照物價管理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本區戶籍公租房居民家庭兒童向公租房所在學區小學進行信息核驗。在信息核驗時,均還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向對應報名點學校進行信息核驗時,兒童本人應已取得居住證。若兒童本人尚未取得居住證,但預計2025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在信息核驗時,登記居住證預計取得時間(最遲于2025年8月31日取得),在兒童取得居住證后,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對不符合本區就讀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學校應耐心做好宣傳疏導工作,請家長盡早安排孩子到戶籍所在地依法接受義務教育。
3.現場核驗所需材料
(1)本區常住戶籍:家庭戶籍本、父母身份證。
(2)杭州市區集體戶:戶籍本(頁)、父母身份證、出生證明、有效租賃合同。
(3)江東片拆遷家庭:家庭戶籍本、父母身份證、街道征地拆遷指揮部開具的證明、有效安置協議書、過渡房產證明或有效租賃合同。
(4)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父母身份證、有效租賃合同。
提醒:如家長提供的材料與網報信息不一致時,須根據學校要求提供與錄取相關的必要材料。
(二)初中報名
1.5月29日至31日,杭州市區小學應屆畢業生(家長)通過“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小升初系統)進行信息確認和錄入,“個別生”(家長)通過小升初系統進行網上登記。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因跨區就讀民辦小學或搬家遷戶(房產和戶籍一致且均在另一個城區),導致其就讀小學與家庭戶籍所在城區不一致的,可自主選擇在其就讀小學所在城區或家庭戶籍所在城區報名升學。在選定的區縣范圍內選報公辦初中或民辦初中(含通過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的轉公學校,下同),選報民辦初中未被錄取的,在該區范圍內按招生規則安排公辦初中就讀。各類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在外地小學畢業的,按政策規定選擇本區升學。
2.6月12日,學校和區教育局根據家長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核,根據審核結果向在校應屆小學畢業生家長發放《小學畢業生信息確認回執》,“個別生”選擇線上或線下途徑接收回執。6月15至16日,通過資格審核的應屆畢業生(含個別生)家長均須登錄小升初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在公辦初中或民辦初中中選報一類。其中,選報民辦初中的需在報名前即符合就讀條件,且限報1所。報名時間截止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適齡少年是否符合就讀條件由區教育局審核確定。監護人應充分了解擬報民辦學校的辦學條件、招生計劃、收費標準等情況,慎重考慮、理性選擇。6月25日,招生不足的民辦初中補招網上報名,已報名公辦初中的也可參加補招報名。
3.6月18日,網上報名民辦初中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家長須簽字確認《民辦初中網上報名確認表》。在杭州市區就讀小學的請到就讀小學確認,“個別生”線下至區教育局確認,直接報名公辦初中的小學應屆畢業生當日無須確認。選報同一所民辦初中的雙(多)胞胎子女家庭,可申請組合綁定參加電腦派位,如派位錄取的,相應追加計劃。申請綁定的家長請攜帶戶口本、出生證等證明材料,于6月18日到就讀小學(個別生到區教育局)申請綁定。網上補報名后,家長確認報名結果和雙(多)胞胎家長申請組合綁定參加派位的日期為6月26日,申請方式同上。
(三)兒童少年是否符合報名條件由區教育局負責審核確定。上述報名具體操作指南另發。
錄取辦法
(一)小學錄取辦法
1.民辦小學錄取
(1)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小學一次性全部錄取;民辦小學報名人數超過其招生計劃數,由區教育局組織電腦隨機派位錄取。6月30日,超計劃的民辦小學進行電腦派位并公布派位錄取結果。7月4日,民辦小學進行補招電腦派位并公布錄取結果。已被民辦小學錄取的兒童不再安排其他小學錄取,請家長謹慎選擇。
(2)民辦小學舉辦者和在民辦小學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職教工子女選報本校,未被派位錄取的,該民辦小學可追加計劃錄取;選報同一民辦小學的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家庭,可申請組合綁定參加電腦派位,如派位錄取的,相應追加計劃。上述追加計劃錄取名單由區教育局批準并報市教育局備案。
2.公辦小學錄取
第一階段錄取:7月4日左右,錄取對象為符合條件直接報名公辦小學的戶籍兒童(不包括直接選報或補報民辦小學的戶籍兒童,下同)。對于學區內戶籍兒童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公辦小學,由公辦小學根據“住戶一致”家庭兒童排序依次錄取,按照先“三戶”后“兩戶”,同類情況按照兒童落戶時間先后排序依次錄取。對于學區內所有戶籍兒童數確定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公辦小學,可一次性錄取所有直接報名該公辦小學的戶籍兒童。
第二階段錄取及調劑安排:7月5日至7月底,錄取對象為報名公辦小學但第一階段未被錄取的兒童及報民辦小學但未被錄取的兒童。其中選報民辦小學及補報民辦小學未被錄取的,按“同類排序靠后”原則,排在直接報公辦小學的同類別兒童之后。杭州市區集體戶和拆遷戶子女、符合國家政策的各類適齡兒童及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公辦小學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和報名情況,按照以下類別依次錄取。
(1)適齡兒童戶籍與父母戶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小學學區。其中父母有區內房產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產證為依據認定;父母無區內房產的,兒童和父母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產證為依據認定。(以上住戶一致家庭兒童按先“三戶”后“兩戶”順序錄取。“三戶”指兒童戶籍、父親戶籍和母親戶籍與家庭住房一致,“兩戶”指兒童戶籍、父親或母親戶籍與家庭住房一致)
(2)兒童和父母戶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小學學區(父母有區內房產但不在該小學學區),且兒童自出生之日起落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3)兒童有本區戶籍,但不屬于上述兩類。
(4)適齡兒童無本區戶籍但符合在本區就讀條件的,則按以下類別依次排序錄取:
①適齡兒童持有效居住證(或父母持有《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且父母有學區內房產的;
②適齡兒童持有效居住證且父母持有《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的;
③父母持有《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的;
④適齡兒童持有效居住證但不屬于上述三類的。
當同一類別的學生人數超過報名學校的招生計劃時,由學校依據公平、公正原則制定排序規則實施。未能錄取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其他有學額的學校就讀。其中,隨遷子女將根據積分高低情況統籌調劑安排。不接受積分入學安排者,視作自動放棄在本區申請入學,應及時到戶籍所在地入學。
對于報名過程中提供假證明、假材料或提供的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該校錄取資格。凡實際居住與證件不符的將會影響錄取結果。
7月5日,第一階段報名民辦小學但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應向對應公辦小學進行現場信息核驗。報名公辦小學但第一階段未被錄取的兒童,無需再到學校補報,等待錄取或調劑通知即可。
(二)小升初錄取辦法
1.民辦初中錄取
已實施一貫制辦學的民辦學校,其小學部畢業生一次性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直升后剩余的招生計劃按民辦初中招生錄取規則執行。未實施一貫制辦學的民辦學校,校內直升應由學生(家長)自主報名,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數的,由區教育局組織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其初中部招生計劃數大于校內直升錄取人數的,直升后剩余的招生計劃按民辦初中招生錄取規則執行。
民辦初中如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則一次性全部錄取;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由區教育局組織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民辦初中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全部納入補招,其他符合就讀條件的學生均可在可補招報名的民辦學校中選報1所。補招錄取仍按上述方式進行。6月24日,超計劃的民辦初中進行電腦派位并公布派位錄取結果;6月29日,民辦初中進行補招電腦派位并公布錄取結果。
已被民辦初中錄取的少年不再安排其他初中錄取。第一批招生錄取階段未被任何學校錄取且符合本區初中就讀條件的學生,均納入公辦初中的第二批錄取程序。民辦初中的舉辦者及在民辦初中工作一年以上且仍在該校工作的在職教工,其子女選報本校,未被派位錄取的,可追加計劃錄取;選報同一民辦初中的雙(多)胞胎子女家庭,可申請組合綁定參加電腦派位,如派位錄取的,相應追加計劃。上述追加計劃錄取名單由區教育局批準并報市教育局備案。
2.公辦初中錄取
區教育局以“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統”中確認后的信息作為小學畢業生升學分配的依據,原則上按公辦初中對應小學畢業生的戶籍、家庭住房、學籍等情況,進行升學分配。
第一階段錄取對象:報名公辦初中的對應小學應屆畢業生中,根據小學應屆畢業生戶籍與家庭住房情況,在學校招生計劃內根據排序依次錄取“住、戶一致”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第二階段錄取對象:報名公辦初中但第一階段未被錄取及報民辦初中但未被錄取的小學應屆畢業生。根據畢業生學籍、戶籍、父母戶籍、家庭住房等情況分類排序,其中選報民辦初中及補報民辦初中的,按“同類排序靠后”的原則,排在直接報公辦初中的同類別畢業生之后。隨遷子女將根據學校招生情況由區教育局統籌分配。
當小學畢業生數超過對應初中招生計劃時,則根據小學畢業生的戶籍與家庭住房情況,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按下列類別依次分配:
(1)適齡學生與父母戶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學區內。其中父母有區內房產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產證為依據認定;父母無市區內房產的,適齡學生和父母居住在區內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產證為依據認定。(以上住戶一致家庭兒童按先“三戶”后“兩戶”順序錄取。“三戶”指兒童戶籍、父親戶籍和母親戶籍與家庭住房一致,“兩戶”指兒童戶籍、父親或母親戶籍與家庭住房一致)
(2)適齡學生和父母戶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學區內(父母有市區內房產但不在學區內),且適齡學生自出生之日起落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3)適齡學生有本區戶籍,但不屬于上述兩類。
(4)適齡學生無本區戶籍但符合在本區就讀條件的,則按以下類別依次排序錄取:
①適齡學生持有效居住證(或父母持有《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且父母有學區內房產的;
②適齡學生持有效居住證且父母持有《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的;
③父母持有《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的;
④適齡學生持有效居住證但不屬于上述三類的。
當同類情況適齡學生數超出該初中招生計劃數時,本區戶籍生則按照適齡學生落戶時間先后排序,落戶時間早者優先錄取;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則根據在本區范圍內的有效居住證申領或簽注時間先后排序。超過招生計劃部分學生由區教育局按相對就近原則,統籌調劑安排至其他初中就讀。
3.其他
(1)因區內搬家遷戶(房、住、戶一致)要求調整進入現戶籍所在地附近初中就讀的小學畢業生,應在5月29日至31日信息確認時在系統中勾選調整意愿,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2)本區民辦小學應屆畢業生可以回常住戶籍所在區(縣)申請就讀初中,也可留在本區申請就讀初中,由相應區(縣)教育局根據其戶籍和居住等情況統籌分配。集體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在學籍所在地升學。
做好各群體入學保障
(一)保障有特殊需求的兒童少年入學
本區戶籍盲人學生向浙江省盲人學校報名;本區戶籍聾啞學生向杭州文匯學校(聾人學校)報名;本區戶籍輕度智障及其他殘疾類別學生安排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本區戶籍中、重度智障及其他殘疾類別學生憑戶口本、殘疾證、醫院診斷證明等相關材料原件,于6月28日至29日到錢塘區啟智學校(河莊街道郵電路)報名評估就讀;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在學校就讀的戶籍殘疾兒童,由學區學校實施送教上門服務。對于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依照規定程序送入富陽專門學校接受教育和矯治,通過保護與教育相結合,保障其完成義務教育。實現義務教育“全覆蓋、零拒絕”。
(二)落實好有關教育優待政策
對烈士、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的軍人、公安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現役軍人、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進藏干部職工子女及其他符合條件的入學優待對象,要按國家、省、市教育優待政策妥善安排。對符合條件的港澳同胞、臺灣同胞、華僑子女,按國家、省、市相關政策安排。對各類人才子女,要按上級及當地黨委政府的入學優待政策,優化服務舉措,做好統籌安排。
(三)提升隨遷子女入(轉)學保障
嚴格按照2025年省政府民生實事項目工作要求,進一步完善持有居住證的隨遷子女入學保障和便利服務,為持有居住證的農民工隨遷子女100%提供義務教育公辦學位。健全和落實“控輟保學”長效工作機制,確保本地農村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零失學”。
(四)優化“長幼隨學”服務舉措
進一步優化完善“長幼隨學”招生、轉學服務舉措,切實幫助解決多孩家庭在不同學校就讀帶來的接送困難。對于一年級入學,在民辦小學和有條件的公辦小學(不包含有戶籍生分流的小學)實施“長幼隨學”服務,原則上實行“幼隨長”入學。在符合戶籍等相關入學基本條件和申請小學學位資源允許的前提下,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可安排在其兄(姐)的同一所公辦小學入學;因申請公辦學校學位不足,導致無法享受“幼隨長”服務的,經監護人申請,區教育局可按照“相對就近入學”原則,將兄弟姐妹安排至其他有空余學額的公辦小學同校入讀。有需求的適齡兒童父母須在6月28日至29日(或7月5日)將相關材料(父母雙方簽字確認的申請書、家庭戶籍本或其他關系證明)報信息核驗學校,由學校匯總報區教育局后,由區教育局統籌安置。搖號派位學校如出現學位空額,可安排轉入符合條件的“長幼隨學”學生,但不得突破原定招生計劃;申請轉學人數超過學位空額數的應按事先明確的規則執行。
持續深化陽光招生專項行動
(一)全面公開招生信息
各學校在報名前將有關政策多形式多途徑向社會公告,公告的內容應包括:招生辦法、招生計劃、入學條件、報名程序、公辦學校學區范圍、民辦學校收費標準、招生咨詢途徑、招生結果、投訴渠道等。各學校應在規定時間內公布學校錄取結果、投訴電話和投訴信箱。本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投訴電話:0571-89536161、89536162。
(二)保障學生教育權利
各義務教育學校均應實施均衡編班。學校要確保各班級任課教師團隊構成基本均衡。小學應按照男女比例適當原則以隨機方式實施分班;初中以區教育局確定的某次考試成績為依據,按照男女生比例基本適當原則實施“S”型平行編班。初中實施分層走班教學不得調整原行政班級編排。分班前,學校擬定的均衡編班方案應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并主動公開。
(三)落實免試就近入學
全面落實“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切實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管理,堅決糾正或廢止不符合國家政策精神和要求的相關規定、做法。學校不得以“校園開放日”等名義進行違規招生宣傳或考察學生、家長;不得通過預約、信息登記等預報名方式組織提前招生,不得向家長、學生明示或者暗示承諾分到某類班級,或者承諾以優秀師資保障組織招生。民辦學校不得擅自擴大招生區域范圍、調整招生對象和條件。
(四)提升入(轉)學便利
嚴格落實國家、省關于簡化教育入學“一件事”工作要求,著力提升廣大家長入學報名線上應用和線下服務體驗。通過數據共享采集核驗的入學報名信息,如戶籍、居住證、不動產權、社保記錄等數據無疑義的,不再要求線下重復提交。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轉學,分別于暑假、寒假期間集中辦理,通過微信公眾號“錢塘教育發布”—“入學相關”—“我要去報名”辦理,具體操作另行通知。任何學校不得以考試成績作為轉學依據。
(五)強化收費管理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向社會公示。公辦初中招收外籍學生的學費標準為8000元/生·學期,公辦小學招收外籍學生的學費標準為7500元/生·學期,學校應在開學一個月內通知家長繳費。
補充說明
1.本方案中杭州市主城區是指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西湖風景名勝區。
2.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須按時依法入學,確因身體特殊原因需推遲入學的本區戶籍兒童,家長應須持家庭戶口本、市級及以上三甲醫院診斷書、兒童病歷資料等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至區教育局512辦公室申請,區教育局審核批準后方可延緩入學,聯系電話0571-89536161。適齡兒童首次辦理緩學須在當年完成,手續辦結后信息將錄入學籍庫。緩學兒童實際入學時,原則上按申請緩學當年對應學區學校的錄取情況安排就讀。
3.自2021年9月1日起執行以下規定:在符合“住、戶一致”(即適齡兒童戶籍與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地址一致)的前提下,當適齡戶籍兒童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公辦小學6學年內(九年一貫制學校9學年內)同一套住宅只安排一戶家庭的適齡戶籍兒童入學。即實施學校每年對當年入學使用過的住宅房地址進行登記備案,錄入數據庫。錄入數據庫的住宅房在規定年限內不再作為同一學校對口入學的依據。在規定年限內,對于同一套住宅房產生其他家庭落戶學生公辦學校需求,則按照“同類排序靠后”原則,排在同類別兒童之后,未被該公辦學校錄取的,則由區教育局按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入學。
4.錢塘區教育局辦公地址為河莊街道迎康路28號綜合樓5樓。
5.本通知解釋權歸錢塘區教育局。
附件:
1.小學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3.2025年錢塘區小學招生計劃、2025年錢塘區初中招生計劃及對口小學一覽表
4.2025年公辦小學學區范圍、2025年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報名點學校服務范圍
附件1
小學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2
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3
2025年錢塘區小學招生計劃
2025年錢塘區初中招生計劃及對口小學一覽表
附件4
2025年公辦小學學區范圍
2025年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報名點學校服務范圍
杭州市錢塘區教育局
2025年5月28日
采編:麻辣下沙來源:區教育局 責編:張三豐 說人話,來麻辣下沙。聲明:非麻辣下沙原創內容,均來自網絡和媒體等渠道,若您需要轉發該內容請備注來源。同時,若我們的文章有侵犯到你的權利,請你第一時間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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